:::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有关萧红的一百个细节(3)

要为萧红的一生找几个关键词的话,“穷”是跑不掉的一个。

写于1935年的散文《过夜》后来收入到《桥》里,回忆她初从家里逃出,流落于哈尔滨街头的一个夜晚。寒风飒飒中萧红投奔亲戚朋友不成,“只好背转来走去。脚在下面感到有针在刺着似的痛楚。我是怎样的去羡慕那些临街的我所经过的楼房,对着每个窗子我起着愤恨。那里面一定是温暖和快乐,并且那里面一定设置着很好的眠床。一想到眠床,我就想到了我家乡那边的马房,站在马房里面不也很安逸吗!甚至于我想到了狗睡觉的地方,那一定有茅草,坐在茅草上面可以使我的脚温暖”。一个老太婆收留了她,目的却是诱她去操皮肉生意,萧红自然要走,结果被讹去了一件单衫和一双套鞋,“这次我是用夏季里穿的通孔的鞋子去接触着雪地”。

萧红是倔强的。这样的境况下,她拒绝对父亲和家庭妥协,《初冬》一文同样写于1935年,收入《桥》中,记述的是她在流浪中遇见了堂弟,他请她喝咖啡,劝她回家去,她说“那样的家我是不能回去的,我不愿意受和我站在两极端的父亲的豢养……”堂弟问她是否需要钱的时候,虽然贫寒交迫,她却答“不要”。这次相遇是她流浪中的一抹暖色,几年后仍不能忘记堂弟当时的好意,在文章结尾写道:“弟弟留给我的是深黑色的眼睛,这在我散漫与孤独的流荡人的心板上,怎能不微温了一个时刻?”

萧红最穷的时候,应该是被困哈尔滨东兴顺旅馆和之后生产的那段日子。当时她身怀六甲,未婚夫不知去向,欠下旅馆一笔巨额食宿费,萧红被扣押在旅馆中,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幸亏偶然认识了萧军,加上松花江决堤洪水泛滥,这才逃了出来。逃出旅馆后不久萧红临盆,萧军告贷无门,当无可当,用蛮横和强力迫使医院收下了这名产妇。孩子送了人,萧军拼着进牢房的危险,在交不出住院费的情况下终于接了萧红出院。

这一段经历,1933年萧红写成了非虚构小说《弃儿》,用“悄吟”这个笔名发表。写到被困东兴顺,洪水泛滥成灾时,她看到一只落水的小猪在挣扎,似是自况:“水的稀薄的气味在空中流荡,沉静的黄昏在空中流荡,不知谁家的小猪被丢在这里,在水中哭喊着绝望的来往的尖叫。水在它的身边一个连环跟着一个连环地转,猪被围在水的连环里,就如一头苍蝇或是一头蚊虫被绕入蜘蛛的网丝似的,越挣扎,越感觉网丝是无边际的大。小猪横卧在板排上,它只当遇了救,安静的,眼睛在放希望的光。猪眼睛流出希望的光和人们想吃猪肉的希望绞结在一起,形成了一条不可知的绳。”这已经是一篇有头有尾的小寓言。

关于那个被弃的女婴,萧红写着:“秋天的夜在寂寞地流,每个房间泻着雪白的月光,墙壁这边的地板上倒着妈妈的身体。那边的孩子在哭着妈妈,只隔一道墙壁,母子之情就永久相隔了。”萧红心中大概从来没有忘记这个没吃过母亲一口乳汁的女儿,临死还提起她。

散文集《商市街》记载的是萧红出院之后与萧军在哈尔滨共同生活的经历,他们先是住在欧罗巴旅馆,后来搬进了商市街萧军做家庭教师的人家里。这部散文集大部分的文章都围绕着饥饿、寒冷、贫穷、借钱、求职等主题在写,那是萧红那段时期生活的主旋律。其中一篇标题直接叫《饿》,饿到几乎去偷人家门上挂的列巴圈,饿到写信给原来中学的图画老师借钱;还有一篇《飞雪》是写冷,“在屋里,只要火炉生着火,我就站在炉边,或者更冷的时候,我还能坐到铁炉板上去把自己煎一煎。若没有木柈,我就披着被坐在床上,一天不离床,一夜不离床”。东北的冬天,木柈就像粮食,一刻都离不了吧?为了包子和木柈,萧红走进当铺,用一件新棉袄换来一块钱,“路旁遇见一个老叫化子,又停下来给他一个大铜板,我想我有饭吃,他也是应该吃啊!然而没有多给,只给一个大铜板,那些我自己还要用呢”!(《当铺》)

这就是萧红,自己朝不保夕,也不能不给路边的叫化子一个铜板。类似的事情后来在武汉也发生过。1938年武汉被围,端木只身入蜀,怀孕的萧红滞留在汉,朋友设法给她留了五块钱傍身,可是她豪爽地请大家吃冰,连找回的零头都送给了冰店的服务员。后来她在香港病重入院,靠的也是朋友接济,临终将《呼兰河传》的版权送给了陪护自己44天的骆宾基。

长久以来,萧红被塑造成一个命运悲惨但思想进步的女作家,反抗家庭揭露黑暗。可能正因为这样单一的斗争形象,萧红的作品和本身虽历来不乏学者研究,在读者市场却越来越边缘化了。事实上,她是一个性格多么可爱的女人,她的行文又是何等轻盈跃动,非如此,写不出《呼兰河传》。

要写尽萧红的“穷”,非得写完她半生不可,因为从她离家开始就不曾有过充裕的生活。贫穷是最能考验人性的,饥饿和寒冷交迫之下,底线都可以突破,可是萧红穷而不酸,没有妥协,没有因此愤世嫉俗,更没有堕落,凭此一点,说她软弱时大概是要三思的!

还有一个借钱的细节。应该是在1935年吧,反正是萧红跟萧军刚到上海不久,文章卖不出去,衣食都成问题。两人走投无路之际决定向素未谋面但保持着通信的鲁迅借钱,鲁迅约他们在咖啡馆见面,不仅用信封包了他们要的二十块钱,而且还准备一笔零钱,给他们搭车回去。这是两人第一次见到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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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萧红, 萧军, 端木蕻良, 鲁迅, 商市街

邵洵美其人其妻

看《儒林新史》,觉得邵洵美是个痴子,很单纯的那种痴子,只需看他怎样将世上的人分类,便知道这人究竟痴到了什么地步。他说:我想人世间既然有了书本的刊行,那么,人是一定免不了书本的影响的。我们可以把人分成以下几种:

      (一)不看书的人

      (二)不看书而想做书的人

      (三)看书而不想做书的人

      (四)看书而想做书的人

      (五)做书而不看书的人

      (六)看书而做书的人

在他看来,自己无疑是第六种人了,并且感到第六种人最完美,他们一方面接受遗传的收获,一方面又去制造将来的光荣,也就是说,既享受了前人的荫蔽,也栽下了给后人乘凉的树苗,很幸福,也尽了责。《儒林新史》里写的尽是些雅人雅事,和徐志摩的缘分啦,巴黎的天狗会啦,甚至梁宗岱的肌肉啦,娓娓而来,兴味盎然,能读出邵洵美的那种纯情来,这种纯情最难得的是你能很明显地感觉到他在以一种欣赏甚至崇拜的心境跟这些朋友交往,并且丝毫不造作。

看一个人叙事的方式,尤其是叙述自己的往事时,是很容易读到他的性情的。邵洵美被称为文坛孟尝君是众所周知的事,但写到自己在巴黎借二百块钱给一个陌生青年时,他是这样叙述的:因为我家里知道我在巴黎,寄钱来便寄法郎;可见法郎这般地跌价,万一也和马克一般,那么,今天一百个金镑代价的法郎,明天也许会只值一个先令。我这般地担心着;老谢也这般地担心着;每个好朋友都为我担心着;到后来,就连不大相熟的人,见到我,也会问起我那些法郎的消息。有一个大清早,有人打房门把我叫醒,进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青年。他先对我说他怎般地仰慕我;又说他怎般地刻苦求学;最后竟说他是由公使馆介绍来向我借钱的,这种借钱的论调实在太奇怪了;可是我一方面却被这种不可能的谎言所迷醉,终于送了他二百法郎,又称赞了一番他说话的艺术。这无疑是承认自己受不了别人的奉承才送钱的,但还没完,他又接着说:送掉了这二百法郎,自己当然把它当故事来讲。不到三天,住在拉丁区的留学生几乎全知道了:我自己便为自己取了个诨号叫二百法郎富翁也就是说,做了好事是要宣扬出去的,而且还要自封一个富翁的诨号,多么不要脸啊!可是又不要脸得多么可爱啊!

邵洵美曾说过一句名言钞票用得光,交情用不光,那些接受了他资助的人未尝不在心里想这富家公子真是不谙世事,他的钱不拿白不拿!悲剧就是生活慢慢地叫一个单纯的痴子认清残酷的现实,邵洵美的万贯家财终有散尽的一天,解放后又因为他曾经和张道藩拜过把子,被肃反,进了牢房,三年自然灾害时几乎没饿死,贾植芳在《我的狱友邵洵美》里写到邵洵美拜托他澄清的两件事,第一,1933年英国作家第一,1933年英国作家萧伯纳来上海,是以中国笔会的名义邀请的。邵洵美是世界笔会中国分会的秘书,萧伯纳不吃荤,吃素,他就在南京路上的‘功德林’摆了一桌素菜,花了46块银圆,是邵洵美自己出的钱。因为世界笔会只是个名义,并没有经费。但是后来,大小报纸报道,说萧伯纳来上海,吃饭的有蔡元培、宋庆龄、鲁迅、林语堂……就是没有写他。他说,‘你得帮我补写声明一下。’‘还有一个事,就是鲁迅先生听信谣言,说我有钱,我的文章都不是我写的,像清朝花钱买官一样捐班,是我雇人写的。我的文章虽然写得不好,但不是叫人代写的,是我自己写的。’”

其实,早在1933年时邵洵美大可站出来说自己出了46块银圆,他的名字理应被登载在蔡元培、宋庆龄等人之后,不过他大约觉得自己刻意被忽略,感觉有些受伤,所以竟没有作理会。后来因为鲁迅的几句话,他成了纨绔子弟花钱玩文学的典型,这时候他也是可以说一说“功德林”的旧事的,毕竟中国人的观念里“吃人嘴短”,他满可以利用这点还击鲁迅,给自己翻盘,但他还是没说。到了晚年,邵洵美才悟到年轻时自己多么不爱惜羽毛,所以定要把这两件事澄清了。其实,他还可以说的事很多,比如曾经资助过夏衍,曾经给新寡的丁玲送过路费……他定要澄清跟鲁迅有关的,显然对自己的文学作品最在意。

邵洵美很像贾宝玉,其实。他娶的盛佩玉,也是一个活脱脱的薛宝钗。盛佩玉写的《盛氏家族·邵洵美与我》一书,很有大家闺秀的优雅,也流露了一丝她的自得。她写邵洵美时说:“洵美给我的印象是个聪明的人。文字好,人长得并不俊,长脸,身材矮了些。”写他们结婚的场面时说:“这么大的场面,对邵家来说,当时娶我四姑母是一次,这是第二次。邵家与盛家联姻其实是把败落户的景象提高到富豪的气派。”这个回忆录当然是在老年写的,看起来很有瞧不起邵家的意思,对邵洵美也不是特别上心,可见两个人几十年的婚姻下来,她对邵洵美的不善经营、大手大脚还是很不满的。盛佩玉,或者说薛宝钗这类的闺秀,其实是很有主见的,有自己的想法,但因为从小受的教育,更讲一个“忍”字,不太表达,所以书里并没有直接抱怨邵洵美,相比之下徐悲鸿曾经的妻子蒋碧微所写的《我与悲鸿》简直可说“最毒妇人心”了。

不过邵洵美真的不俊吗?盛佩玉真的如她自己写的那么美吗?见仁见智吧,邵洵美当初不也是用这张脸把项美丽迷得晕头转向的么?看图吧!

邵洵美与盛佩玉一家.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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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邵洵美, 盛佩玉, 儒林新史, 贾植芳, 鲁迅, 往事, 读书

品读老情书

《小团圆》里九莉收到之雍的第一封情书后拿去给姑姑楚娣看,结果楚娣丢过来一句:“你也该有封情书了。”咂摸这句话,言下之意好像是说,一个各方面都还过得去的女子,年轻时身后总该跟几个痴心汉,也总该收几封让人看得脸红心跳的热烈情书,等到韶华不再时从箱底翻出来,在阳光下抖去尘埃,一边看一边回想当年。这里情书的作用,就好像一条旧日常穿的棉布旗袍,是可以日后拿来作说话资本的:“别看我现在发福,看看,当年也是一尺八的小蛮腰啊!”

这样的情书不仅仅是一些字句的组合,它还应包括精挑细选的信纸,工整的字迹,别出心裁的折叠方法,美丽的信封和精致的邮票。做足了这些工夫,一封情书才真正是虔诚、纯洁的示爱方式,才值得一个女子数十年的精心保存。

不知道今后的年轻人还会不会写这样的情书,因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手机和互联网已经普及到无孔不入,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缩小到放不下一枚小小的邮票了,就算相隔万里,话语也可以瞬间抵达对方,无论用短信、MSN还是QQ,几分钟乃至几秒钟之内,就能得到回音。然而,省却了等待的爱往往缺少悠长的回味,而且,通过无线讯号或互联网传来的情话,经过编码、传输、解码的过程后,只是众多符号中的几个,显得诚意缺缺。事实上,在我们80后的这辈人这里,传统的情书便已呈式微之势了。

说起来,情书最最盛行和辉煌的年代,当属民国时期了。此前的男女本着授受不亲的古训,私相传带看作禁忌,一个年轻男子是很难给闺阁中的小姐捎进只言片语的,你看《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那么亲密无间,也只能借几块旧帕子表表无言的情意。到了民国时期才提倡恋爱自由,读书识字的女性也越来越多,情书盛行一时,那些浪漫的往事因此得以定格在纸张上,其中出自文人墨客笔下的,更被出版发行,常留史册了。

在爱情速食速逝的年代,翻翻那些老情书,在阳光下抖去尘埃,也是可以回想一下当年的。

郁达夫手稿

鲁迅在爱情上很被动,如果不是许广平倒追,大约真的要清教徒似地过一生了。他写给许广平的情书,绝没有你侬我侬海誓天盟的句子。《两地书》里两人都在北京时的那些信件,鲁迅只有一封写得俏皮些,是端午一起喝过酒后,许广平因灌罪了鲁迅,事后写了一封道歉信,鲁迅则回信抚慰,吹了点小牛:“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并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为,与别人无干。且夫不佞年届半百,位居讲师,难道还会连喝酒多少的主见也没有,至于被小娃儿所激么?!这是决不会的。”一本正经得令人发笑。

及至两人确定关系,鲁迅到厦门之后,写给许广平的信里还是“只谈时事,不论风月”,只有其中一封里说:“听讲的学生倒多起来了,大概有许多是别科的。女生共五人。我决定目不邪(斜)视,而且将来永远如此,直到离开厦门,和HM相见。”HM指许广平,这里隐约是说我心里只有你一个,别的人是连看都不看一眼的。鲁迅这么含蓄,一方面跟性格年龄有关,另一方面也是还心存犹疑,对爱情还在半推半就之间。

鲁迅对许广平表白自己的决心,还是在他们同居并且许广平已怀孕之后,他北上探母,其中一封信里写:“看现在的情形,我们的前途似乎毫无障碍,但即使有,我也决计要同小刺猬跨过它而前进的,绝不畏缩。”小刺猬也是指许广平。

收编了鲁迅与许广平之间通信往来的《两地书》在民国文人的情书里,要算最最寡淡的了,读起来似一壶清茶,只有偶尔的那么一回甘。但是看完全书,又令人感叹两个人在思想和灵魂上如此契合,也如清茶一般久饮不腻,是可以相伴一生的。

说到民国的情书,徐志摩的《爱眉小札》不得不提,鲁迅的情书是清茶的话,徐志摩的情书就是一杯蜜糖了,甜,甜到人心里去了。当年他与陆小曼暗生情愫,但因她已是罗敷有夫,两人很痛苦,徐志摩赴欧洲之前写给陆小曼的信里说:“龙龙:我的肝肠寸寸的断了,今晚再不好好的给你一封信,再不把我的心给你看,我就不配爱你,就不配受你的爱。我的小龙呀,我实在是太难受了,我现在不愿别的,只愿我伴着你一同吃苦——你方才心头一阵阵的作痛,我在旁边只是咬紧牙关闭着眼替你熬着,龙呀,让你血液里的讨命鬼来找着我吧,叫我眼看你这样生生的受罪,我什么意念都变了灰了!”还有这样的话:“啊我的龙,这时候你熟睡了没有?你的呼吸调匀了没有?你的灵魂暂时平安了没有?我知不知道你的爱正在含着两眼热泪在这深夜里和你说话,想你,疼你,安慰你,爱你?”

诸君请摸摸自己的胳膊,有没有起一层鸡皮疙瘩?反正我是汗毛都立起来了。但切莫以为写得这么肉麻是矫情,事实上,字字句句无不发自徐志摩的肺腑!我们之所以觉得肉麻一来因为自己不是当事人,二来也因为从未这样投入地爱过,所以觉得太过了。就好像我们喝不惯太浓太醇的蜂蜜,定要兑些水,稀释了才能入口。徐志摩的情书,除了陆小曼,旁人来看,大约都不免觉得实在甜得有些发腻!

郁达夫在爱上王映霞之后,其感情的浓烈程度,也不输徐志摩,不过比起徐志摩的缠绵悱恻来,郁达夫因为起先一直被拒绝,所以情书写得有些自怜自伤。

相识不久,郁达夫听说王映霞要嫁人了,慌忙写了一封信去劝阻,开头先是自伤:“这半个月来的我的心境,荒废得很,连夜的失眠,也不知是为了何事。”其实他哪会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呢,不过自来同情便是爱情的种子,他要得到王映霞的爱,就得先博同情,所以诉苦是在所难免的。然后他开始劝王映霞不要仓促结婚:“听说你对苕溪君的婚约将成,我也不愿意打散这件喜事,可是王女士,人生只有一次的婚姻,结婚与情爱,有微妙的关系,你但须想想你当结婚年余之后,就不得不日日作家庭的主妇,或抱了小孩,袒胸哺乳等情形,我想你必能决定你现在所应走的路。”这话其实很不通,难道王映霞嫁给他郁达夫之后就不用袒胸哺乳了吗?倘若世上女子都不作家庭的主妇,不袒胸哺乳,人类又将怎样延续下去呢?呵呵,我们不难看出,这位当时誉满文坛的大才子已经被“爱人即将结婚,新郎不是我”的消息打击得晕头转向了,慌慌张张只管阻止,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逻辑啊!

后来,郁达夫又冒冒失失要去王映霞府上拜访,王映霞不得不回了一封信,表示自己不能接受他的爱。郁达夫深受打击,又回信说:“中国人不晓得人生的真趣,所以大家以为象我这样的人,就没有写信给你的资格。其实我的地位,我的家庭,和我的事业,在我眼里,便半分钱也不值。假如您能Understand me,accept me,则我现在就是生命也可以牺牲,还要说什么地位,什么家庭?现在我已经知道了,知道你的真意了。人生无不散的筵席,我且留此一粒苦种,聊作他年的回忆吧!你大约不晓得我这几礼拜来的苦闷。我现在正在准备,准备到法国去度我的残生。王女士,我们以后,不晓得还有见面的机会没有?”又是一番自怜自伤,把自己贬到“半分钱也不值”,诸君莫以为这招无效,事实上,王女士还真的就生出了同情之心,后来嫁给他了。

所以在民国那个时候,多半读了书的女孩子都是很罗曼蒂克的,恋爱不太管年龄、出身、婚史这些,爱上了就勇往无前。因此情书成了一个求爱的利器,只要运用得当,便能克敌制胜。郁达夫的情书就好像是一杯加糖加奶的咖啡,也甜,也苦,喝久了是会上瘾的。

说到民国史上将情书这一利器运用得最好的,当然是被称为“情书圣手”的沈从文了,他不仅写得多,写得好,而且求爱的精神尤其可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最后终于成功翻盘,生生将一件不可能的事变成了可能!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那些情书,可以说是甜而不腻,清爽可口,今天读来也是很有味道的。

只举一个例子。当初女学生张兆和不堪老师沈从文的情书骚扰,于是举着他的“罪证”告到了校长胡适那里。哪知胡适非但不帮她,还要做媒。张兆和无奈,只好写了一封回绝信给沈从文,大意是让他从此死心。沈从文收到信,灰心丧气,先是回了一封很硬气的信。后来大约想来想去,即使被拒绝了也不该唐突美人,于是又追加了一封长信,正是这一封助使他上演了绝地反击,一举就博得了张兆和的好感。由于在战乱中丢失,我们已经无缘得见那封那达六页的情书了,幸好张兆和的日记中抄录了一部分,才使我们今日能见识到情书圣手的功力。

表白思慕之情时,沈从文说:“每次见到你,我心上就发生一种哀愁,在感觉上总不免有全部生命奉献而无所取偿的奴性自觉,人格完全失去,自尊也消失无余。明明白白从此中得到是一种痛苦,却也极珍视这痛苦来源。我所谓‘顽固’,也就是这无法解脱的宿命的黏恋。”虽然也不免有由爱而不得中生出的自轻自贱,但读来是不是比郁达夫的更清丽一些呢?

而且,沈从文极细心,想到张兆和因为拒绝了他而心生内疚,于是他便安慰道:“我要请你放心,不要以为我还在执迷中,做出使你不安的行为,或者在失意中,做出使你更不安的堕落行为。……你不要向我道歉,也不必有所负疚,因为若果你觉得这是要你道歉的事,我爱你而你不爱我,影响到一切,那恐怕在你死去或我死去以前,你这道歉的一笔债是永远记在帐上的。”言下之意就是说,你拒绝了我,但我还是决计要爱你到永远的。

如果说这些甜言蜜语对张兆和来说不过小儿科(她追求者甚众,情书当然看得不少),那么沈从文以一个年长者和老师的身份给予的一些学业上的建议,才是打动张兆和的关键,他建议她:“为了要知道多一点,所谓智慧的贪婪,学校一点点书是不够的,平常时间也不够的,平常心情也不济事的,好像要有一点不大安分的妄想,用力量去证实,这才是社会上有特殊天才、特殊学者的理由。”自古以来一个聪明、有才气的女子爱上一个男子,多多少少要先对他有些崇拜。沈从文如果走郁达夫的路子,一味自贬自怜,是不可能让张兆和另眼相看的,反而他更应该让张兆和看到他的阅历和才智,才能让她生出爱慕之情来。

我说这封信令沈从文绝地反击不是空口白话,有证据的,张兆和收到信后,日记里就写着:“看了他这信,不管他的热情是真挚的,还是用文字装点的,我总像是我自己做错了一件什么事因而陷他人于不幸中的难过。”几天之后,这位美女便动了凡心,日记里写着:“这回,我在这件恋爱事件上窥得到一点我以前所未知道的人生。”

虽然此后沈从文还要接连写上几年的情书才能把美女娶进门,但这番波折里他显然是逢凶化吉了,没有那一封关键的情书,自然沈从文也就喝不上后来那杯“甜酒”了。

要把沈从文的情书比作一种什么饮品,我一时还没想到合适的。有兴趣的话,不妨翻一翻《从文家书》。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我在文中将“情书”比喻为求爱过程中的利器,但如果写情书的人将它一门心思把它当作武器去攻城掠地,效果就不免大打折扣了。纵观以上这几段民国时期轰动一时的恋爱,结果虽未必个个美满,至少写情书时无不是一腔赤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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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两地书, 从文家书, 徐志摩, 情书, 民国, 沈从文, 爱眉小札, 郁达夫, 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