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略谈贾氏宗族

简单地说,宗族就是将具有血缘关系的多个家庭联系在一起、超越阶级界限并拥有内部自治权的一个组织。宗族作为历史产物,随着农业社会的远去已经基本消失了。新文化运动时期鲁迅等人所竭力批判和打倒的“宗法”,就是关于宗族内部成员权利、义务的法则。

好,枯燥的定义到此为止。还是以《红楼梦》中的宗族尤其是贾氏宗族为例来进行思考吧。

首先是宗族的构成。一般来说,宗族成员间有血缘联系,而且这个亲戚关系还不宜太远,像宁荣二府组成的贾氏宗族之所以有较强的凝聚力,是因为贾宝玉他太祖父跟贾珍的太祖父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要是放到现在,贾宝玉与贾珍可能已经比较疏远了,但在宗族里这种堂兄弟关系是非常亲密的,差不多就是一家人。

但宗族成员之间血缘联系也不能过远,如贾雨村也姓贾,但他不属于贾氏宗族成员,照他讲来是“若论起来,寒族人丁却不少,自东汉贾复以来,支派繁盛,各省皆有,谁能逐细考查?若论荣国一支,却是同谱。但他那等荣耀,我们不便去攀扯,至今故越发生疏难认了”。其实不是不便去攀扯,而是根本攀扯不上,关系太远了。后来贾雨村得到了林如海的举荐,送林黛玉进贾府,拿了个“宗侄”名帖去拜会贾政,这是强认亲。

但是宗族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并非一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刘姥姥为什么要去荣国府求亲靠友?因为她的女婿王狗儿的“祖上曾作过小小的一个京官,昔年曾与凤姐之祖、夫人之父认识。因贪王家的势利,便连了宗,认作侄子”。也就是说,王狗儿与贾宝玉的母亲夫人及王熙凤算是同宗,为着这个缘故,刘姥姥才得以几次进荣府。至于大富大贵的王家为什么要和一个区区小京官连宗,这很简单,因为大的宗族多半持有大量的土地,与官员们打好关系,才能在方方面面获取好处。这种建立在相互利用基础上的同宗关系显然很脆弱,一旦其中一方失势,就会随之自动瓦解。

宗族有个跨阶级的特点,也就是宗族成员之间并非是按需分配,贫富皆等,而是有贫有富,有主有奴的。《红楼梦》里贾宝玉与贾璜、贾蔷、贾菌等人都是同族子弟,是亲戚,但贾宝玉显然比他们要富有尊贵得多。所以,同一宗族里,各个家庭的发展并不平衡。

一个宗族如果壮大到如贾家这样不仅人口繁盛而且还朝中有人的话,就可称得上是世家了。世家比起小的宗族来,它还有一个跨地域性的特点。《红楼梦》里的贾家就是,不仅有以宁、荣二府为中心的一块地盘,而且在原籍还有宅子,也有亲戚、仆人留守,所以贾母总是动不动就威胁儿子贾政说要回老家去。将人力和物力分散的好处就很明显了,一旦失势,族人回去还可以守着祖产过日子,以图东山再起。

宗族的最高行政长官是族长,一般由长房长孙来担任。贾府里论辈份贾赦贾政比较高,论学问品行应该算贾政最好,但族长却是不成器的贾珍,就因为他是长房长孙。如果贾府不败,贾珍之后的下一任CEO就是贾蓉,无论如何,贾府逃避不了毁在这爷俩手上的命运。

族长的权力很大,分配财物啊,教化啊,协调纠纷啊,都由他管。古代中国没有什么法律可言,也不鼓励诉讼,在宗族里,族长就是法,成员犯了错,族长甚至有生杀大权,如以前对妇女执行“浸猪笼”这种死刑,就是族长们搞的。

再说宗族成员吧。古时候的读书人都有个理想就是“光宗耀祖”,可见他们都心怀着整个宗族,而不是简单的三四口家庭成员。所以男丁的第一个任务是读书,以学识为敲门砖,敲开仕途的门,当了官,不仅可以给整个宗族增光,而且也会带来很多物质上的好处,贾宝玉被他父亲逼着读书,就是为了这个缘故。

第二个任务是娶亲,最好不是简单讨个媳妇儿,而是与别的大宗族实现联姻,这个在《红楼梦》里例子比比皆是,如贾政娶了夫人,贾琏娶了王熙凤,还有林如海娶了林黛玉的母亲贾敏等,但最突出的例子仍然是贾宝玉,他娶了薛宝钗。

第三个任务是生子,宗族的繁盛一方面有赖于少数成员的飞黄腾达,另一方面也有赖于人丁的兴旺,因此生个儿子延续香火对宗族成员来说也是一个要达到的硬性指标。林黛玉的出身也很高贵,但她为什么在父母双亡之后不得不投靠到外祖母身边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林家人丁不够兴旺,已不成其为宗族了。《红楼梦》第二回介绍她父亲林如海是这样写的:“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台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已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试想,林黛玉若有个叔叔伯伯守着她家的家业,她又何至于仰仗外祖母和舅舅生活呢?

宗族中的女子虽然不像男丁那样身负重任,有时候也会成为整个宗族的支撑和希望。贾家之所以能有短暂的中兴,全赖贾元春被选为皇妃之故。而薛家之所以举家进京,也是为了送薛宝钗来待选。所以,女孩子的婚姻,也是宗族兴盛的一枚筹码,这是她们身为家族成员的义务,反抗不得。

当然了,大的宗族也会给成员提供一些福利。首先是受教育的机会,一般的世家都设有家塾,供子弟们学习读书,《红楼梦》里这样写:“贾家之义学,离此不远,不过一里之遥,系当日始祖所立,恐族中子弟,有不能请师者,即入此中肆业。凡族中有官爵之人,皆有供给银两,按俸之多寡帮助为学中之费。特举年高有德之人为塾之长,专为训课子弟。”如前文所说,设立这样的义学,是为了宗族的后续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然后是生老病死的保险。例如,Se鬼贾瑞被凤姐整病了之后,要吃人参保命,他祖父贾代儒哪消费得起这个啊,只好去荣府求夫人,夫人马上就命凤姐秤二两给他。及至贾瑞挂了,“当下贾家众人齐来吊问,荣国府贾赦赠银二十两,贾政亦是二十两,宁国府贾珍亦有二十两,别者族中贫富不一,或三两或五两”,“代儒家道虽然淡薄,倒也丰丰富富完了此事”。可见,宗族内各家虽然贫富不等,但基本的互助是有的,生老病死婚嫁这类大事,族中有能力者,不免要出手帮帮忙。

其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刘姥姥这样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进贾府去求助,王熙凤也给了二十两,正经的宗族成员就更不容说了。如第十回闲笔提到的贾璜,“但其族人那里皆能像宁、荣二府的富势,原不用细说。这贾璜夫妻守着小小的产业,又时常到宁、荣二府里去请请安,又会奉承凤姐儿并尤氏,所以凤姐儿、尤氏也时常资助资助他,方能如此度日”。也就是说,只要会奉承,不需怎么劳作,就能有点收入了,更别提像贾芸、贾芹这样靠在贾琏凤姐手下办事过活的子弟了。

生活在贾家这样的大家族里,难免每个人都有宗族观念,享受福利的同时也将“光宗耀祖”放在心上,连秦可卿临死叮咛凤姐的一番话,也带着浓重的宗族观念,且听她怎么说:“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强烈的宗族荣誉感,如果她公公和丈夫能这么想,贾家也就不至于那么快败落了。

再看秦可卿给凤姐支的招:“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和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没有典卖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之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久。”秦可卿情知贾府必败,所以她支的着都是为将来落败之后打算的,一方面是祭祀不能废止,祭祀是宗族的重要仪式,其目的是增加凝聚力,只要祭祀仪式在,就不至于树到猢狲散;另一方面是家塾,要让族中子弟有受教育的机会,一旦有成员科举入仕,则东山再起也就指日可待了。

和秦可卿相比,贾宝玉的宗族观念是不是淡薄得多?所以很多解读《红楼梦》的人称他是什么封建贵族的叛徒,也不无道理了,但从结局来看,也不妨说他是宗法制度的牺牲品。

标题加上“略谈”二字,是因为“宗族”作为农业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构成单位,它很复杂,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不是区区几千字可以道明的,即便是在《红楼梦》这部小说里,有关贾氏宗族的信息要是详加挖掘探究的话,写篇几万字的论文是不成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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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得趣三:古典式初遇

说到一见钟情,首先想到的总是董小宛冒辟疆

张明弼的《冒姬董小宛传》里写当初董小宛色艺双精,在秦淮已经很有名了,且自视甚高,曾揽镜自语道:“吾姿慧如此,即诎首庸人妇,犹当叹彩凤随鸦,况作飘花零叶乎?”意思是说我既如此美貌又聪慧,即使是给普通人做妻子,都有些辱没,更何况委身在这花街柳巷呢!可见能令董小宛看得上眼的男子,实在不多。

而冒辟疆呢,不仅家里有钱,才华过人,而且长得也很帅。张明弼说他“姿仪天出,神清彻肤,余常以诗赠之,目为东海秀影”。一个男人,又帅又多金又有才华,那他肯定不缺女人,而且,肯定会被女人们惯坏,张明弼说当时的情况是“所居凡女子见之,有不乐为贵人妇、愿为夫子妾者无数”,就是说,凡见过冒辟疆的女子,都情愿放弃贵妇的头衔,而做他的妾室。这大约是实情吧,试想,一个冒辟疆这样的年轻男子,和一个老朽无力的达官贵人,换我也会选择前者!女人们既如此追捧,结果就是“辟疆顾高自标置,每遇狭斜掷心卖眼,皆土苴视之”,这简直就跟没挨过饿的人会挑食一样,是肯定的了。

话说当年董小宛和冒辟疆一个是年华正好,一个意气风发,那年冒辟疆去赶考,他的几个同道中人如侯朝宗等人都向他盛赞董小宛;而董小宛也经常在文人啊上流社会的宴席、集会上听到冒辟疆的名字。双方都是久仰久仰了,但冒辟疆几次上门求见,都跟董小宛阴差阳错地错过了。

“一日,姬方日醉睡,闻冒子在门,其母亦慧倩,亟扶出相见于曲栏花下。主宾双玉有光,若月流于堂户。已而四目瞪视,不发一言,盖辟疆心筹,谓此入眼第一,可系红丝。而宛君则内语曰:吾静观之,得其神趣,此殆吾委心塌地处也。”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张明弼写来有些夸张,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艳冠秦淮,一个风神俊朗,两个都自视颇高,不轻易付出感情的人,在这一瞬间都合了对方的眼缘,空气中都是两人目光交接时碰撞出来的噼里啪啦的火花。但第一次见面就仅止于这惊鸿一瞥了,两人真正结缘,要等到三年之后了。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一见钟情”,其实只能算相互有感觉,还谈不上“钟情”,但已足够浪漫。反而那种一见面就如火如荼,非彼此誓不嫁娶的,在我看来却不真实。

红楼梦》里讲男女初遇,我印象最深的有好几对。其一是贾雨村在甄士隐家中初遇丫鬟娇杏,因对方回头望了他两眼,他就暗暗把人家惦记上了,脂砚斋批他“古今穷酸,色心最重”,呵呵,算是一个自作多情的美丽误会。

其二是王熙凤初遇贾瑞,那一段真是写尽一个无能Se鬼的丑态,听听贾瑞怎么跟凤姐说的:“也是合该与嫂子有缘。我方才偷出了席,在这个清净地方散一散,不想就遇见嫂子也从这里来。这不是有缘么?”后面还有一段是:“我要到嫂子家里请安,又恐怕嫂子年轻、不见人。”曹雪芹写对话的工夫一流,单单是这两句话,贾瑞的情态、眼神、语气,已如在眼前,更有趣的是,如今的登徒子轻薄起来,用的仍然不过是这几句话。曹雪芹将贾瑞写得如此猥琐不堪,以致后来凤姐使计把他给整死了,也并不觉得凤姐可恨。

其三是红玉贾芸的初遇。合该着这俩人有缘,从长相到脾性,两人都很相似。贾芸是“俊容长脸,长挑身材,年纪只好十八九岁,生得着实斯文清秀”,而红玉呢,“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挽着个(上髟下赞),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甜净”,是否很有夫妻相?至少在容貌上很般配。两个人的脾性也都颇为上进,贾芸明明比宝玉年长得多,却腆着脸认他作父亲;而红玉呢,“因他原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显弄显弄”。这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曹雪芹写得轻描淡写,只是说红玉“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又说贾芸“听这丫头说话简便俏丽,待要问他的名字,因是宝玉房里的,又不便问”。如果不是后文红玉梦见贾芸的话,叫人压根无从猜到这俩人已情根暗种,但转念一想,不论贾芸还是红玉,其实都是很现实的人,没有那么多诗情画意,但他们很聪明,有心机,两人眼神交锋时,心里已经九转十八弯了,脸面上却是风平浪静,旁人如茗烟者,怎么会看得出端倪!

《红楼梦》里最曲折的初遇,当然数贾宝玉林黛玉的那次了。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之后,已经由夫人口中得知了贾宝玉的种种劣迹,可以说是产生了一个坏印象,所以当她听说宝玉来了时,心里想的却是:“这个宝玉,不知怎生个被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及至一见,却发现是个翩翩公子哥,而且当时就大吃一惊,心想:“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这是典型先抑后仰的写法,而且由林黛玉的视角,带出贾宝玉的第一次正面亮相。

随后视角一转,由贾宝玉来打量林黛玉,补写林黛玉的形容、外貌,然后贾宝玉说出了他在整部《红楼梦》中的第一句话:“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至此读者是心领神会了,前缘已定,那个偿还眼泪的故事就要上演了。

然而《红楼梦》的脱俗之处就在于它很快就把读者从那种情调中拉了出来,脂砚斋说曹雪芹善用“曲笔”,这是的评,宝玉赠字“颦”给林黛玉后,眼看着气氛越来越好,突然他劣性大发,又是摔玉又是哭喊又是闹腾,顿时把整个气氛破坏掉了,也把他“翩翩佳公子”的形象给破坏掉了,完全一黄口小儿嘛!

《红楼梦》就好看在这里,简简单单的男女初遇,它能写出四种完全不同的情调来,而就是同一个场景里,也能枝蔓横生。比起董小宛和冒辟疆的一见钟情,《红楼梦》写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第一次见面多点宿命感,但孩子气得多,毕竟两个人还不谙世事嘛。

 

发现最近又有点沉溺在《红楼梦》里了,缓一缓才好,正事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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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得趣二:“真小人”贾雨村

贾雨村是《红楼梦》中一个重要的线索人物,曹雪芹笔下着墨较多的男性之一(除宝玉外),也是全书中性格颇为饱满、复杂的一个男性形象,很值得说道说道。

贾宝玉有句名言,在《红楼梦》第二回中经冷子兴之口道出,便是那句:“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当然是小儿口中的偏激言论,男子如秦钟、蒋玉菡、柳湘莲等人,他并不嫌弃,但贾雨村在他眼里,无疑就是这种浊臭逼人的男子。第三十二回,贾宝玉被他老爹招去会客,路上偶遇林黛玉,第一次向她表白,当时他匆匆赶去要会的客,就是贾雨村。贾宝玉当时正在屋里和湘云、袭人等人闲聊,知道是贾雨村来了,万分不情愿见他,边穿靴子边抱怨,湘云劝他说:“‘主雅客来勤’,自然你有些惊他的好处,他才只要会你。”宝玉却道:“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不难看出,贾宝玉是相当地不待见贾雨村,哪怕这人曾经是林黛玉的老师。但是贾雨村之所以屡屡登门要会见贾宝玉,除了攀附之外,又的的确确是因为很欣赏这位荣国府的“混世魔王”,甚至可以说,除了林黛玉,这世上认识贾宝玉最深的,恐怕就是贾雨村了。

贾雨村在《红楼梦》第一回出场,就很不招人喜欢,曹雪芹给他的定义是“穷儒”,因家道衰微,寄居在葫芦庙中,卖字作文为生,胸中怀着“求取功名,再整基业”的雄心。他的样貌是“腰宽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简单十几个字已勾勒出一个正当壮年、精力旺盛、雄心勃勃的男子形象来,跟我们印象中佝偻腰背、手无缚鸡之力的“穷儒”相去甚远。贾雨村在甄士隐家中偶尔见到一个丫鬟回头望了他两次,因为这个丫鬟“生得仪容不俗,眉目清朗,虽无十分姿色,却亦有动人之处”,贾雨村便认定她对自己有意,心中暗暗将她视为红粉知己,惦记上了。这段中,脂砚斋一处批说:“古今穷酸,色心最重。”另一处又批:“今古穷酸,皆会替女妇心中取中自己。”也就是说,向来那些尚未得志的穷小子,都有那么点自我感觉良好,想着自己虽然无权无财,但有慧眼的女子,自会看到自己的不同凡响,是会青眼相待的。我们中国有句古话“穷心未尽,色心又起”,说的就是贾雨村这种虽一时不得志,但欲望并不少,也不乏行动力的人。果然,后来贾雨村中进士,做了知府之后,便将这丫鬟娶去做了二房。

脂砚斋的评语,我觉得这个“酸”字不妥。贾雨村穷,却并不酸,他这个人人品很成问题,腾达之后,“虽才干优长,未免有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贪”、“酷”这两点,从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不难看出,一个人为官既贪且酷,这是多么可恨的事啊!贾雨村既然为同僚上司所看不惯,又没啥背景,自然很快就下野了,风光不过短短一瞬。好不容易取中进士当了知府,谁知被人一参,就惨遭革职了,之对贾雨村个人来说简直就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而他的不酸就在于他面对挫折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自怨自艾,相反,他处理得很洒脱,把妻子儿女送回老家安插好了之后,就“担风袖月,浏览天下胜迹”去了,要说心里没有一丝怨愤,那是不可能的,但他懂得耐心等待,一旦时机成熟,马上重振旗鼓。所以我说贾雨村不酸,第一个原因是他遭遇挫折不像柳永那样自暴自弃,叹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吟低唱”,他是“达则贪***法,穷则蓄势待发”,很儒家。

说贾雨村不酸,第二个原因是他虽有些恃才,但有度,算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甚至算上得有见识,不是寻常读死书的腐儒。这就要涉及到前面说的,他对贾宝玉这个人的理解和看重了。《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谈及贾宝玉时,断言他“将来色鬼无疑了”。贾雨村忙正色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YinSe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字,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者,不能知也。”然后大讲一番道理,意思是说贾宝玉这类人秉承天地之灵气而生,但时逢太平盛世,所以上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缪不尽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贾雨村说这番话时,还没有跟贾家攀附上亲戚,此时林黛玉也还没有进荣国府,所以,贾雨村这番话显然出自他的见识,而非巴结,那么他岂非第一个不把贾宝玉当未来S魔、现任劣童看待的人?贾雨村后来拜访贾府总要会见贾宝玉,难道不是出于欣赏?而且,贾雨村既有如此脱俗的见识,他却不自视为贾宝玉同类,也就是说,他很清楚自己的份量,凡人一个。

贾雨村其人,总的来说身材雄伟,精力充沛,头脑清楚,颇具才干,有韬略有见识,因为入世极深,所以也有野心有手段,他不成酷吏,更待何人?时下这样的人也不少,他们欲望很多,懂得争取,不会畏首畏尾,做了坏事更不会良心自责,叫你看着他很讨厌,但又无能为力,他生存能力很强,一时可能不如意,指不定哪天就东山再起了,这种人,如果再加上他对自己的野心和欲望不加掩饰,行事又颇洒脱不羁的话,我们一般称之为“真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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