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人怕老,文怕嫩

经常看央5,前段时间一则插播频率很高的跑鞋广告,广告词中有一句:“不再承受重量、闷气、花俏。”面上这么表达,完全没问题,可是广告中念完“不再承受重量”之后有一段颇长的停顿,于是“闷气”和“花俏”这两个词听起来不再是“承受”的宾语,而独立成了两个形容词短句,这段广告词的本意也因此被颠覆三分之二。

第一次听到它,有点诧异,过一会想通了,以后每次听到,都心痒难耐,很想跟广告公司联系,告诉他们句子有歧义。忍耐一段时间之后,前两天再看,欣慰地发现他们终于改了,变成了“不再承受重量,不再××闷气,不再××花俏”,不能算完美,不过歧义终于消除了。一则广告通共十几秒,留在观众脑海里的时间绝不会超过一分钟,一般谁会去细想?所以写作广告词务求有的放矢、明确无误,在此基础上再求出奇制胜,否则钱都白花了。

这则广告要是被董桥看到,说不定也会被写进专栏,照他和朋友的戏称,这叫“捉字虱”。《文字是肉做的》这本书,就是辑录董桥上世纪九十年代在香港报纸上所写《英华沉浮录》专栏中的文章而成。当时正值香港回归前夕,普及普通话和提高汉语写作水平都成了当务之急,因此“捉字虱”的工作虽琐碎,却能从细节着手,找出一些容易被忽视的书写和表达错漏,而且,凭着董桥的博览群书和妙笔生花,这些几百上千字的小文都写得趣味盎然。所以时过境迁,不是港人也能读得津津有味。

大概不少人都和我一样问过,写写文字真的要如驾车上路那般谨小慎微,遵守一套准则而不能越矩半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绝妙的文字常常是最不守规矩的,如“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中的“绿”字,妙到足以载入史册。

但孔子都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讲的虽然是修为,其实道理与作文相通,总得有一番修炼,才能从心所欲,才能达到不守规矩亦作出绝妙好文的境界。这就好比武林高手在自立门户、开创新武学之前,总得苦练一门或数门武艺,然后下山走遍江湖,行侠仗义,扬名天下吧!不然,您辛辛苦苦搞出了一项发明,兴冲冲地去申请专利,结果人甩过来一句,这东西几百年前就有了,那岂不扫兴?

扯远了,其实归结起来就是董桥的那三个字“文怕嫩”,既怕见识短浅以偏概全,又怕下笔苍白青涩,不不不,不是害怕的那个怕,是写完之后从头到尾检阅,发现自己的以偏概全和苍白青涩,然后沮丧、迷惘。因为以自己的阅读经验来看,“嫩”文有的索性读不通,有的读起来不费脑力却无甚审美和思考的快感,都不能把人牢牢吸在书桌旁。具体到文字细节上,如果表述不严谨,有明显的漏洞,或者词汇量过小,行文苍白,再或者句式单一,毫无张力,又或者下笔苦涩,不够圆润,则文章即使再有想法再有内涵,也不免显得寒伧,端不上台面,所以董桥说“不要经典要经读”,不要求新闻稿也写成传世的经典散文,但至少能吸引人读下去。

想起当年毕业论文答辩,一位老师指着我论文上自认为很诗意的小标题问:“这是什么?你能不能给我解释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那时已经被迫读了三年的学院八股,满腔造×反的热情,几乎没脱口而出:“谁规定论文一定要写成陈腔滥调?”其实回想,当时我太嫩了,人和文都是,论文表述不严谨,是致命伤,如果我当时没法写出新意,至少应该努力让它在形式上是一篇值得信赖的论文。

文章要“老”,有嚼头,当然下的功夫不能少,而且还得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它细熬慢煎。这等的空档儿,常给自己捉捉“字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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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的姿态最动人

读书口味上我很信“甲之熊掌乙之砒霜”,除非彼此阅读经验相似,一般不太按别人的书单去“索骥”,也不大无目的地向朋友推荐某本打动了我的书。

近几年来,“董桥”时不时地出现在视野范围内,那本《文字是肉做的》也算如雷贯耳了,但直到最近看了几位豆友写董桥的文字,才觉得缘分到了,那就从《今朝风日好》开始吧。

拿到书很是惊了一下,我摸书不算少,论装帧《今朝风日好》绝对是近年来新书中的佼佼者,大小只盈掌,咖啡色皮革封面,标题和作者烫金,全书十万字上下,二百多页,加十页彩色插图和一枚藏书票,唔该,盛惠人民币三十九元!陈丹青的《退步集》,大三十二开,四百多页,字数是《今朝风日好》的近三倍,必要时可充当防身武器,还便宜一块钱。

当然了,买书不是买菜,不能以斤两论。事实上这本书我从翻开第一页起,就舍不得放下了,直到读完最后一页,然后深深觉得这二十几块花得太值了(打了折的),它是一本从形式到内容都让人很愉悦的书,以致我看完后无原则地向身边人荐道:“这本书真好看,你一定得看看!”

形式的精致除了封皮外,还体现在用纸和排版上,厚实挺刮的纸质,留白适当,读起来绝对不费眼。(和我一样曾受到过盗版读物滋养的人一定对那种纸如蝉翼、字比蚂蚁的书籍心怀恐惧。)董桥在《最后,迷的是装帧》里引用R.M.Williamson的话说,“书痴先是只买要读的书,继而搜买想读的书,再则立心读遍存书,最后捧回家的全是些装帧美丽的老书,就算读不懂书中的绝种文字也硬要买来玩赏”。我不算书痴也没有收藏的雅好,但读完之后觉得书籍除了内容,形式也不妨更美一些,这就好比我们吃饭,求温饱之余还是要照顾一下味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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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桥的文字在我看来是很腴的,随便摘一摘都掐得出水来。

如《我的初版〇〇七》开篇竟是这样一段:“下午六点钟斜阳金色的余辉染黄了层层山峦,Richmond Road斑斑斓斓尽是紫红的光影,家家花园里蟋蟀和雨蛙琅琅齐鸣。路上阒无一人,空空荡荡像个落了幕的舞台,微风过处,茉莉花的香气馨幽缠绵。”浓墨重彩的黄昏。

还有《大林小记》里:“那天陪大林坐在三十年前的记忆里观赏车窗外三十年后的景物我不免慨叹三十个春秋的沧桑。”长句里的忧伤漫漶。

再如《情愿她是李清照》的开头:“梧桐绵密的绿叶遮掩远处几株零散的古松,树荫下山石嶙峋,绿茵起伏,栏杆前一张矮矮的小桌上高高的方瓶插满莲荷花叶,亭亭然陪伴一卷书,一枚砚,一枝笔,一个小小的铜炉。那位美丽的古代仕女身就矮桌半倚半踞对书凝思,右肘支案,左手纤纤五指轻轻抚在桌面上,端庄的高髻飘逸的罗裳一静一动给一座萧瑟的庭园多添三分旖旎,只恨相对一张坐墩没有人坐。”这已是甜极近腻了。

要是存心去找,《今朝风日好》里这样丰满的文字其实俯首皆是,如他所说,“文字是肉做的”,但通篇读下来,却并不令人发腻,如吃了顿大碗肉似的脑子犯堵,反而是清甜可人,柔若无骨。究其缘由,董桥自认是拜长期的翻译工作所赐,“我年轻的时候吃翻译饭吃了二、三十年,老来回想苦味犹在,聊堪自喜的倒是长时间在受制于人的文字框架里制人文字原来是修炼文章的上佳法门。年轻人思想难免苍白,笔下文字再好内容难免瘦弱,这时候,翻译精良的外国文章确是培训心智的良机良缘,远比捧着一本洋书死读死记深入百倍”。这点我是深有体会的,经历有限视野有限,下笔很容易落入“无病呻吟”、“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窠臼,但三天不写手生,本来不好,再不练就更生涩了,所以很多时候写出来的东西不是虚胖,就是柴瘦,很不美观。

一样是把文章写丰满,何以有人笔下纤秾合度,有人笔下就肿胀不堪呢?在我看来,最重要是皮相下的神韵了。你看他津津乐道于英文儿童书,为自己藏有一本豪华初版的《The House At Pooh Corner》而洋洋得意,为财力不逮不能收齐四本而若有所失;你看他去威尼斯不忘寻找旧书作坊,与同道中人惺惺相惜;他的藏品几乎都与一段往事、一位故人相关,为追思一段年轻岁月,他慨然用真首饰的价钱买一块瓷板斋戒牌;在他如数家珍的唠叨里竟然有许多已经或者将要被历史烟尘遮盖的风流人物的身影……

那些藏品,包括古版书,紫铜罗汉,竹雕笔筒等等,是过往和他人的鉴证,又何尝不是董桥他自己生命中的印迹呢?他痴迷于此,把悲喜都融注到物中,得之,摩挲爱惜,不得,唏嘘挂怀。因此你眼见他写的都是物,其实莫不是情,是故人往事,是岁月!

如此一来,他的文字怎会不好看呢?真的,从形式到内容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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