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帕慕克之为帕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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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新近出版的帕慕克随笔集《别样的色彩——关于生活、艺术、书籍与城市》,便不能不提这位土耳其诺奖获得者的另一本散文集《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看起来,《别样的色彩》似乎是裁完《伊斯坦布尔》这件锦袍后剩下的边角料,连帕慕克自己也在序言里承认这是一部“仅由碎片组成的作品”。

这本书的构成确实很杂,形式上有散文随笔、日记、演讲词、采访节选、序言和小说等,内容涉及作家永久的“模特”伊斯坦布尔、东西文化、成长经历、女儿父亲、写作阅读、身份、政治等诸多方面,写作时间更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当下,横跨三十年。不过,可别以为这本书“一地鸡毛”,帕慕克不惜在序言里强调:“所有的碎片都置于一个框架之内,暗暗指向一个我试图掩藏的中心。”读完书的人如果再翻到序言部分,不免想找出这个“中心”来,心里似是而非地知道点什么,要表达出来却不那么容易。

或者,可以从书里提到的詹蒂利·贝利尼的两幅肖像画入手。一幅是征服者穆罕默德二世,另一幅则是质朴的水彩,它画的是一个年轻男子盘腿而坐,手握钢笔,全神贯注于一张白纸上。帕慕克认为画中的男子是一个画家,他透露自己初次见到这幅画时“向下凝视着这幅画,觉得我和它之间的距离,就像那位年轻画家与他面前的空白画纸的距离一样”,读者如我,联想到帕慕克沉迷于绘画的经历,不禁想,他在暗示什么。

这么说吧,《伊斯坦布尔》就如那幅穆罕默德二世肖像画,手法写实构图简单明了,绘出了这座城市的历史与现在,捕捉到了笼罩在城市和每个人头上的“呼愁”。它会成为经典,城市的名片。而《别样的色彩》则是那副水彩,更随意、质朴,所有碎片性的文字拼起来是一个人的形象,是作家奥尔罕·帕慕克五十多年的人生,他在这本书中呈现出来的姿态正如画中的画家,全神贯注,坐在一张书桌前,手握钢笔,打算在白纸上重建一个新世界。

所以,这其实是一个孤独的时刻,从现实的世界里抽离出来,面对白纸,即将进入一个想象的世界。这是无人的中间地带,胸中同时怀着存在和不存在的两个世界,既孤寂又充盈。

是什么构成了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别样的色彩》里每一篇文章都在提供着或多或少的答案,包括他的童年,父亲常常离家出走、在尼尚塔石一栋丑陋阴暗的家族公寓中度过的童年;包括从窗子望见的博斯普鲁斯海湾,包括父亲对文学的兴趣和给予他的自由;包括奥斯曼帝国的衰落和土耳其的“西化”;包括那个国家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包括他读过的书,影响过他的作家;包括所有他去过的地方,他遇到的人;他写下的句子⋯⋯

一幅水彩只能向观看者展示一个姿态,一个瞬间,可是由碎片拼成的《别样的色彩》向读者描绘了作者眼见的世界和他的思索,由此你更能理解他为什么会用语言创造出那样的新世界,这个新世界的哪一部分临摹了现实哪一部分又修改了现实,是什么契机促成了它的诞生。

在写到阿尔贝·加缪时,帕慕克说:“如果我们喜欢某个作家,那并不是因为他把我们引入了一个至今萦绕我们心头的世界,而是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使我们成为现在的模样。”其实不止作家,生命中一切的经历,一切路过或常驻的人,一切看过的风景行过的路,甚至某一幅画,都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会成为怎样的人,也决定了作家将写出什么样的作品。这,或许就是碎片的意义,就是作家试图隐藏的“中心”。

《 别样的色彩——关于生活、艺术、书籍与城市 》,奥尔罕·帕慕克著,宗笑飞 林边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3月,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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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帕慕克, 奥尔罕·帕慕克, 伊斯坦布尔, 别样的色彩, 散文, 随笔, 碎片, 土耳其, 书评

有关萧红的一百个细节(5)

有一件小事,令萧红祖父起了芥蒂。

写于1934年的《蹲在洋车上》是萧红早期的作品,后来收入到散文集《桥》里。它记叙的也是童年往事,从萧红四五岁起,祖母每次上街都例行问问她想要些什么,萧红每次都回答要皮球,可是祖母一次也没有给她带过皮球。到了她六岁时,“我愈渐讨厌我那个皮球,那真是太小,而又太旧了;我不能喜欢黑脸皮球,我爱上邻家孩子手里那个大的;买皮球,好像我的志愿,一天比一天坚决起来”。正是由于这个坚决的志愿,小萧红离家出走,“自己出街去买皮球了”。

结果自然是皮球没有买成,反而迷路了。“我不晓得自己走了多远,只是我是在疲劳。不能再寻找那家商店;我急切地想回家,可是家也寻觅不到。我是从哪一条路来的?究竟家是在什么方向”?

就在不知所措跌倒路边的时候,一个拉车的洋车夫让她上了车,问了她家在哪里,送她回家。可是等车拉到家门口时,调皮的萧红也不老老实实坐着,而是蹲在车上,于是“洋车忽然放停,从上面我倒滚下来,不记得被跌伤没有”,可能是太紧张和心疼孙女,“祖父猛力打了拉车的,说他欺辱小孩,说他不让小孩坐车让蹲在那里。没有给他钱,从院子把他轰出去”。

善良的洋车夫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另萧红久久不能释怀,也让年幼的她初初意识到穷人和富人之间的不平等,还使她对祖父的蛮不讲理心生不满,“所以后来,无论祖父对我怎样疼爱,心里总是生着隔膜”。

当然这只是一件小事,并不影响祖孙相依为命的感情。尤其是萧红的祖母去世后,萧红更是闹着要睡到祖父的屋里去。祖父教她念《千家诗》,没有课本,只是口耳传诵,祖父念一句,她跟着念一句。“早晨念诗,晚上念诗,半夜醒了也是念诗。念了一阵,念困了再睡去”。(《呼兰河传》)

人老了,是一步步往后走的,而孩子是大踏步向前进的,彼此相伴的时间不会太长久。1920年萧红九岁时,她上学了。如此一来,跟祖父一起消耗在后花园里或者念诗的时间自然少多了。

再往后,萧红念完初小念高小,再上中学,渐渐开始脱离家庭。而年迈的祖父越来越衰弱,又抽上了大烟,病到神智不清,有一次竟然忘了三女儿已经去世好几年,让萧红写信叫三姑妈过来。

因此萧红每每放假回家,总是陪在祖父身边,到了开学时又不忍离开。“祖父睡着的时候,我就趟在他的旁边哭,好像祖父已经离开我死去似的,一面哭着一面抬头看他凹陷的嘴唇。我若死掉祖父,就死掉我一生最重要的一个人,好像他死了就把人间一切‘爱’和‘温暖’带得空空虚虚。我的心被丝线扎住或铁丝绞住了”。这一段出自1935年萧红署名“悄吟”发表在《大同报》副刊《大同俱乐部》上的文章《祖父死了的时候》,记录的是1929年祖父去世前后她内心的孤苦和绝望,当时萧红正在哈尔滨上中学。

萧红最后一次同祖父见面的情形,这篇散文里也写到了。“大门开时,我就远远注意着祖父住着的那间房子。果然祖父的面孔和胡子闪现在玻璃窗里。我跳着笑着跑进屋里。但不时高兴,只是心酸,祖父的脸色更惨淡更白了。等屋子里一个人没有时,他流着泪,他慌慌忙忙的一边用袖口擦着眼泪,一边抖动着嘴唇说:‘爷爷不行了,不知早晚⋯⋯前些日子好险没跌⋯⋯跌死。’”

死亡的羽翼从人一出生起就笼罩在头上,有时候它忽然就浓重起来,将人吞噬进它的阴影,而有的时候它只是缓缓地由淡转浓,缓慢到人甚至觉察不到它的变化,可终有一天会被它挟裹而去。

萧红的祖父张维祯已经八十一岁了,他知道自己随时可能死去,他闻得到死亡的鼻息,他想到自己要是死了,孙女就再也看不到爷爷了。

这一天不可避免地来了。萧红从赶学校回家,“这回门前吹着喇叭,幡杆挑得比房头更高,马车离家很远的时候,我已看到高高的白色幡杆了,吹鼓手们的喇叭怆凉地在悲号”,“这回祖父不坐在玻璃窗里,是睡在堂屋的板床上,没有灵魂地趟在那里”,一切都在表明,祖父是真的死了,而死亡是这世间最最不可逆转、无能为力的命运。

“祖父装进棺材去的那天早晨,正是后园里玫瑰花开放满树的时候。”想到童年的恶作剧,想到祖父满头插满玫瑰花的样子,和祖孙俩的大笑,可想而知她的痛楚是何等剜心刺骨。所以在萧红十年的写作生涯里,代表世间一切温情和美好的童年、后花园、祖父,始终萦绕在她的笔端,时而以小说时而以散文形式进行文本再现。

祖父的死带给萧红的不仅仅是悲痛,还有恐惧和绝望。这是与她年纪不相称的绝望,1929年她还只有十八岁,旁人眼里应该正是如花似苗、青春盎然的时候,她却已经开始回顾人生,感到绝望了:“我懂得的尽是些偏僻的人生,我想世间死了祖父,就没有再同情我的人了,世间死了祖父,剩下的尽是些凶残的人了。”可能她是悲观的吧,但她的确洞见了一个事实,这世间不会再有人像祖父那样疼爱、宠溺她了。

《呼兰河传》是孩童视角,没有写到“我”长大后的事,萧红只在“尾声”里写: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七八十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

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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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萧红, 蹲在洋车上, 呼兰河传, 祖父, 张维祯, 祖父死了的时候, 散文

荆棘上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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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姆的《伊利亚随笔》,令我联想到费尔南多.佩索阿的《惶然录》。你看,伊利亚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兰姆,而伯纳多.索阿雷斯也基本上等同于佩索阿,而且,兰姆(伊利亚)与佩索阿(索阿雷斯)都曾是朝九晚五、兢兢业业的小职员,生活的年代虽然不同,大致轮廓却相当。可是,这两本随笔集精神气质差别之大,就连一起被提起,我都觉得有些不伦不类呢。

关于兰姆的生平,有梁遇春的《查理斯.兰姆评传》可读,不过更好的法子是先直接从《伊利亚随笔》里寻找,虽然作者常常故弄玄虚,要隐去真实的兰姆,塑造出一个伊利亚来,不过这种取材于童年和回忆的随笔,似乎比起旁人的描述,更接近那个作者真实的内心。可作为索引来读的是《故伊利亚君行述》一篇,作者拟伊利亚朋友的口吻,对这位已逝的故人来了一番评述,很可以看作是兰姆的夫子自道,其中一段是:“他适应不了时代前进的步伐,只好勉勉强强跟在后边。他的生活习惯落后于他的年岁。他太像一个大孩子。那‘成人的袍服’套在他的肩上总显得不是那么合身。幼年时期的印象在他心底留下深深的烙印;他对于成人时代无端插入他的生活感到愤慨。这些,自然都是他的弱点。然而,弱点归弱点,它们却为理解他的某些作品提供了一把钥匙。”

在对兰姆全然不知的情形下读《伊利亚随笔》,给伊利亚先生画像,大约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半老头,常年穿黑色燕尾服,头发花白,有点口吃,但是爱说俏皮话,脸上时时挂着笑,对任何小事或小人儿都一副兴味十足的神情。这位先生自己终生未婚,所以讽刺起已婚男女特别是已婚女性来,简直不遗余力,说什么“婚姻,究极说来,乃是一种垄断,而且还是一种容易招人妒忌的垄断。……然而,这些垄断了结婚权利的人,却把他们那特权之中最最惹人反感之处偏偏摆到咱们眼前来”,并且文章末尾还宣布“请他们在做人的礼貌方面改进一下吧,不然的话,总有一天我要把他们的真名实姓全公布出来,让那些肆无忌惮冒犯我的人知道知道我的厉害”。要是煞风景的弗洛伊德先生看到兰姆这篇文章,一定很高兴又找到了力比多作祟的明证。

相对于嘲笑他人,兰姆更善自嘲,一场大病尚未痊愈之时,他得出的结论竟然是“人害了病,能享受到君主似的特权。那些看护你的人走起路来悄没声息,安安静静地侍奉你,简直只用眼神、没有动作。可是,等你的病略有好转,看吧,还是他们这些人,对你的态度可就变得漫不经心,进进出出一点儿不讲礼貌,关门时砰地一下,开门就让它大敞着——所以,你不能不承认:从卧病床褥(叫我说,这该称为高踞宝座)到病体康复、稳坐在圈手椅中,简直等于尊严下降,跟王位被废黜差不离儿”。想想儿童为了吸引父母或亲人的注意,不惜淋雨生病,以享受母亲温柔的抚摸,或者一顿额外的美食,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他太像一个大孩子”是对伊利亚最恰当不过的描述。

所以,我在想,兰姆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得到那班致力于小品文创作的中国作家青睐,是自然而然之事。林语堂《论幽默》里界定“幽默”,说“幽默与讽刺极近,却不定以讽刺为目的。讽刺每趋于酸腐,去其酸辣而达到冲淡心境,便成幽默。欲求幽默,必先有深远之心境,而带一点我佛慈悲之念头,然后文章火气不太盛,读者得淡然之味。幽默只是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常于笑中带泪,泪中带笑。其文清淡自然,不似滑稽之炫奇斗胜,亦不似郁剔之出于机警巧辩。幽默的文章在婉约豪放之间得其自然,不加矫饰,使你于一段之中,指不出那一句使你发笑,只是读下去心灵启悟,胸怀舒适而已。其缘由乃因幽默是出于自然,机警是出于人工。幽默是客观的,机警是主观的。幽默是冲淡的,郁剔讽刺是尖利的。世事看穿,心有所喜悦,用轻快笔调写出,无所挂碍,不作烂调,不忸怩作道学丑态,不求士大夫之喜誉,不博庸人之欢心,自然幽默”。这一番长篇大论简直可以直接拿来做《伊利亚随笔》的评语。

当然,《伊利亚随笔》也并非全然是一派和气,最最动人的一篇《梦幻中的孩子们(一段奇想)》写的是伊利亚给他的一双可爱的小儿女讲他们曾外祖母菲尔德以及约翰伯伯的故事,然后又讲到了他们的妈妈艾丽斯.温——顿,这个时候,大约伊利亚半梦半醒中意识到自己并未娶到年轻时的恋人艾丽斯.温——顿,于是“眼前两个小孩子的模样却渐渐模糊起来,向后愈退愈远,最后,在那非常非常遥远之处只剩下两张悲伤的面容依稀可辨;他们默默无语,却好似向我说道:‘我们不是艾丽斯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我们压根儿就不是小孩子。艾丽斯的孩子们管巴特姆教爸爸。我们只是虚无,比虚无还要空虚,不过是梦幻。我们仅仅是某种可能性,要在忘川河畔渺渺茫茫等待千年万代,才能成为生命,具有自己的名字。’”然后,伊利亚从梦中醒来,发现刚才那一双依偎着他的儿女只是一个梦,真正陪伴着他的,是一直相依为命的堂姐勃莉吉特。

读到这里,突然觉得《一个单身汉对于已婚男女言行无状之哀诉》一篇里伊利亚“强词夺理”之下是无力感,突然明白了什么叫作带泪的笑,什么是荆棘上的歌。

梁遇春在《查理斯.兰姆评传》里头说“兰姆真有点泥成金的艺术,无论生活怎样压着他,心情多么烦恼,他总能够随便找些东西来,用他精细微妙灵敏多感的心灵去抽出有趣味的点来,他嗤嗤地笑了。十八世纪的散文家多半说人的笑脸可爱,兰姆却觉天下可爱东西非常多,他爱看洗烟囱小孩洁白的齿,伦敦街头墙角鹑衣百结,光怪陆离的叫花子,以至伦敦街声他以为比什么音乐都好听。总而言之由他眼里看来什么东西全包含无限的意义,根本上还是因为他能有普遍的同情”。那觉得天下可爱东西非常多的,准确地说是伊利亚,而不是兰姆。伊利亚是兰姆较好的那一部分。

伊利亚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等于兰姆本人,这是另外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伊利亚是兰姆希望世人以及后人所了解的自己,就像站在荆棘上唱歌的鸟儿,它一定希望你聆听它的歌声,多过注视它脚下的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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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兰姆, 查理斯兰姆, 伊利亚随笔, 伊利亚, 梁遇春, 林语堂, 幽默, 英国, 散文

新书2010-5-16

想找一套《萧红全集》,买不到不说,连图书馆都借不到。于是买了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萧红十年集1932-1942》,林贤治编的,他之前写过萧红的传记。

又找S博士(谢谢哈~)从学校图书馆抄了一份全集的目录给我,发现这两本十年集诗歌收得最全(萧红本来写得少),只有两首未收,散文收得比较全,未收入的在十篇以下,小说则有很多没有收入,难以理解的是初版于1935年的《生死场》也没有收入,两部戏剧作品也没有收。

所以我觉得这个还是只能叫《萧红十年选集》或者《萧红十年精选集》。现在全集要是能再版,真是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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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萧红, 全集, 十年, 林贤治, 生死场, 小说, 诗歌, 戏剧, 散文, 人民文学出版社

永恒的罪与罚——读阎连科《我与父辈》

李泽厚在《美的历程》里“青铜饕餮”一章中写道:“人类从动物开始。为了摆脱动物状态,人类最初使用了野蛮的、几乎是动物般的手段,这就是历史真相。历史从来不是在温情脉脉的人道牧歌声中进展,相反,它经常要无情地践踏着千万具尸体而前行。”

就大历史的演进而言,李泽厚说,战争是例证之一。

就个人的繁衍和发展而言,我想,父辈常常是牺牲品。

孔子骂原壤道:“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千年后这句话简化成四个字“老不死的”,经常被后人用在年老力衰但还活着的祖辈或父辈身上。

日本导演今村昌平有一部电影《楢山节考》,讲的是日本一个偏僻山村里的弃老风俗,因食物匮乏,村里年满70岁的老人都要被儿子背上楢山上去等死。

历史的真相大概就是如此,在动物界没有赡养父辈的传统,独居的动物成年后离开母亲去觅食,群居动物里进入老年的动物常有被群体抛弃的危险。人类从动物进化为人,“孝”是进化到一定阶段后的伦理产物,“孝”是一种准则,而非自发的情感,“孝”几乎和“贞”一样,旨在限制或消除人身上的动物性,但是也和“贞”一样,它看上去理所当然合情合理,却是一个太高的道德标准,稍不小心就会沦为不孝。

回到正题,《我与父辈》是一个朴实的标题,一眼就知道这本书要写的是什么。阎连科出生于1958年,和我父亲是同龄人,他通过入伍和写作离开土地,我父亲通过高考逃离了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阅读这本长篇散文,我一直想到我父亲,想到祖父,想到我和父亲对祖父的愧疚和遗憾。

阎连科写到父亲去世前,大夫说了一句话:“只要二叔活着,你们家怕不会有好日子过;你们家要日子好了,二叔也能多活几天。”阎连科毫不讳言,“明确说,停在我脑里的不是那话,是那话最直接的含义——‘只要父亲在世,我们家(也许就是我)就不会有好日子过。’或者说,那含意就是我对父亲故逝的一种预盼,对父亲长年有病受到拖累的一种厌烦,一种逆子私欲的无意识表白。”“想着我那一瞬间产生的卑劣、罪过的念想,为了惩戒我自己,我朝我脸上狠命地打了一耳光,接下来,又用右手在我脸上、腹上、腿上往死里拧着和掐着……”

倘若不对现实进行太平粉饰的话,我以自己有限的人生经历可以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就算不是百分之百也是百分之九十的现实写照。人生是很吊诡的,最善于以时间来考验人性,“孝”倘若以某一时刻的言行来衡量,大约所有人都不吝付出以换取内心的安宁和道德感的满足,而一旦它成为一个长久准则(家有长期患病需要照料的父母),稍有背离便会落下“不孝”的罪名,那它就成了孙悟空头上的金箍,无比可厌。

我的祖父去世得很快,从发病到离开,半个月余,这后来成了子女们口中的一个美德——去得快,自己少受罪,也没连累人。其实落脚点在最后一句,既没有给子女造成太大的负担,也没有让我们去接受孝顺与否的考验,我们伤心,但心安理得。

祖父去世之后,祖母很快也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需要人照料。在之后的一年半里,我无数次听到或戏谑或正经的口吻说:“怎么还不死啊?”

人老了,他们的活动范围变得极小,他们的感受被漠视,子女们说这些话时并不避忌,好像老人理应受到“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指责,他们只好装聋,装没听到,后来为了表示尊严,我祖母开口请求子女给她一针,那种打下去能让她去见祖父的针。

当然是不可能打那样的针的,但祖母的生命衰竭到一定程度后,她拒绝再进食进水。就这样熬了八天,祖母才咽下最后一口气,我们这些孝子贤孙们跪在床前嚎啕大哭,一来哭我们经历了那么多次死亡,仍然没有清楚它是永恒的,无法回头的;二来哭我们终究没通过“孝”的检验,我们想必让祖母的心都凉了,一辈子为子孙操劳的那颗心。

我以自己长期在外地首先赦免了自己,至少我没盼望过祖母的死;我的父亲,祖母一生挚爱的儿子,她生了好几个唯一存活下来的儿子,跪在灵前痛哭流涕捶胸顿足,他是悔恨的,因为他有过希望母亲快点去世的念头,但他不能带着悔恨生活下去,那是折磨,良心的谴责,祖母下葬后,父亲开始逢人就说:“反正我照顾了母亲一年半,也算尽了孝心。”他不是需要对别人辩解,是在安慰自己,为自己的不孝辩护。

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回想起当时的那一幕幕,感到万分羞愧,至少我的父亲他悔恨过自责过,而我呢?我抢先一步就将自己置身事外了,又有什么资格去剖析父亲?难道我不是祖母最钟爱的孙女吗,难道我没有吃过她一枚一枚为我积攒的鸡蛋吗,难道不是她一把屎一把尿将我抚养长大吗?父亲陪伴了她一年半,端茶伺水,我又做过什么?

受不了拷问时我把责任推卸给环境、时代和生存的压力,甚至我为找到开篇李泽厚的那段话而沾沾自喜,历史和个人都是这样前行的,有朝一日,我也会成为被牺牲的父辈和祖辈,到时我将以心碎和心凉来赎自己的罪。

阎连科在书的最后一段写道:“从那儿望过去,我们都已可以清楚地看到死亡了,可以听到死亡走来的脚步声,可以听到死亡在路上的交耳言谈和细语,可以看到死亡手持的通知和预告。这样儿,我们就不能不正面去考虑与它的答对、应酬了,不得不考虑今后面对命运与死亡时的态度和同死亡答对、争论、打斗时的说辞和尊严。因为活着终归是要有着最后那一日;因为终归有着那一日,也才必须要认真地考虑、安顿那些活着的事。”

死亡把一代一代的人带走,腾出空间给后来者。我们并非不爱自己的父辈,也不是不想谋得一个“孝顺”的名声,可是当食物只剩最后一口时,给父母还是给子女,多数人会选择牺牲父母吧!我不知道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繁衍本能还是一种心理的传承,不过或多或少有点安慰的是,我会不可避免地老去,我对祖辈、父辈犯下的罪,终有一日会受到同等的惩罚。

《我与父辈》是写给经历过生死、有一定阅历的人的长篇散文,一如既往地,阎连科保持着他作品的深度和力度,语言比起小说来要和缓些。

我想,心中仍然有一片乡土的人更能理解这篇散文,因为乡土上的挣扎和无奈,也因为土地是最纯粹最残酷的所在。如果我的父亲能戴上老花镜,静静地坐下来读完这本书,他的所感所想一定比我更多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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