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谋生和谋爱

 关于《倾城之恋》,几年前写过一篇《胡琴奏舞曲》,那时啃理论起劲,简直是拿了放大镜在张爱玲的一本《传奇》里翻找现代性、殖民文化、遗老遗少、中西碰撞等大命题。现在读与写都离学术越来越远,终于可以无知无畏地放言,这些不过是小说的边角料,最多是历史对文本无意却必然的渗透,绝非作者当时已有先见之明,要给后世的研究者提供一块文字化石,专注于此固然有少许professional姿态,也可能在汗牛充栋的评论文章中得出一点新奇但本质上偏颇乃至牵强的观点,其实作为一个读者,如此解读却是舍本逐末,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说到底,薄薄一本《传奇》里十篇小说,左不过是些男男女女、生死爱欲,再往深处讲,也就是人性的幽微和折转。然而人性也还是一个太大太宽的范畴,但凡写人的小说,多多少少总要与人性发生关系。鲁迅笔下的“国民性”莫非不是人性?然而阿Q与曹七巧的差别岂止天壤?《传奇》的格局并不大(这是好多人诟病张爱玲的一个有力武器),兜兜转转都在男女情事上,说不尽道不完。

闲话少叙,说回《倾城之恋》吧。

开篇就是一个丧讯,白流苏的前夫得肺炎死了,七八年前离婚后,白流苏就一直住在娘家。此时她的哥哥们都劝她去给前夫奔丧,然后终身守寡,设法过继个侄子当儿子养,因为“他家是个大族,就是拨你看守祠堂,也饿不死你母子”。这已是摆明了嫌弃她在娘家白吃白住,白流苏要真回了前夫家,那就是另一个曹七巧了,被黄金枷锁铐得动弹不得,再用它去劈杀几个身边的人,拉着一起下地狱。

但白流苏不是曹七巧,她“实在是一个相当厉害的人,有决断,有口才,柔弱的部分只是她的教养与阅历”(张爱玲《关于<倾城之恋>的老实话》),被逼上绝路、冷了心肠的她不是选择妥协求稳,反而决定要搏一搏了。她一介女流,“没念过两年书,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拿什么去搏?太太劝她再嫁,她说“那怕不行,我这一辈子早完了”,这不是谦辞或矜持,她在娘家闲了七八年,没有出去交际的机会,也没人张罗给她介绍对象。太太一番话一针见血:“这句话,只有有钱的人,不愁吃,不愁穿,才有资格说。没钱的人,要完也完不了哇!你就剃了头发当姑子去,化个缘罢,也还是尘缘——离不了人!”这段话其实也是张爱玲自己的意思,她就说过“极端的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易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出处同上)。说得再明白些,饭都吃不上的情况下,你想玩完,想决绝、想大彻大悟?没门!

以白流苏二十八岁、离过婚的条件,她想再嫁,着实没什么可挑的,幸而她还算美。张爱玲写她的外貌,像是时光浸润透了的玉,精致——“她那一类的较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磁,现在由磁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上颌起初是圆的,近年来渐渐的尖了,越显得那小小的脸,小得可爱。脸庞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你能感到作者的笔触都是轻飘飘的,小心翼翼的,生怕碰碎了她。

不过,你别把女子娇柔的表象看成她易碎内心的外在流露,白流苏第一个漂亮反击战就打得白家人不敢再小瞧她,小小的手段就令本该和妹妹相亲的黄金王老五范柳原冷落主角,和她跳了一场又一场舞。流苏心里明镜似的,“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点贱”。说张爱玲毒舌的,多半也是女人吧,她不仅看透了女人,还骂出声来了,由不得你不恨她。

白流苏对范柳原的第一印象是什么?“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慌的,她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这个外表柔弱的女人内心固若金汤,她下半辈子的衣食荣辱都寄托在再嫁这唯一的出路上,不能不审慎再审慎,更何况她不是没领教过男人的人,那个死了的前夫和家里不成器的哥哥都是活生生的教材,她对着范柳原这样的风月老手,可以说是洞若观火。白流苏对范柳原的殷勤,一直是这个防范的姿态,直到两人同居。

范柳原伙同先生太太想把流苏骗到香港去,流苏一眼就看穿了,但她还是决定将计就计,去香港征服范柳原,“流苏的手没有沾过骨牌和骰子,然而她也是喜欢赌的,她决定用她的前途来下注。如果她输了,她声名扫地,没有资格做五个孩子的后妈。如果赌赢了,她可以得到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她胸中这一口气”。所以她去香港是抱着背水一战的心态,既急迫,又明确。

相比起白流苏来,张爱玲写范柳原仿如隔了一层纱,流苏在猜,读者也在猜,他究竟打着什么算盘?他到底爱不爱流苏?只有读完全文,读者才和流苏一样明白,他是爱她的,可他也要她爱他,他明知流苏的处境,知道她需要他用结婚来拯救,他说她把婚姻当作“长期的卖×淫”,是一语切中流苏的命门,可他吝啬到不愿没有回报地拉她一把,他要的回报不是她的人,他不缺女人,他要的是她的心。就像流苏后来猛然悟到范柳原其实是爱自己的,可是又恨恨地想,“这毒辣的人,他爱她,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

流苏为什么不能爱范柳原呢?如上文所言,她是抱着征服范柳原、出一口恶气的心态来香港赌博的,她没有恋爱的闲情逸致,结婚才是她唯一的目标。她精打细算毫厘不让,压根没有想过要了解范柳原,分分钟盘算的都是有无可能和他结婚。范柳原哀恳似的对她说:“我要你懂得我!”她非但没有被打动,想的却是:“原来范柳原是讲究精神恋爱的。她倒也赞成,因为精神恋爱的结果永远是结婚,而肉体之爱往往就停顿在某一阶段,很少结婚的希望,精神恋爱只有一个毛病:在恋爱过程中,女人往往听不懂男人的话。然而那倒没有多大关系。后来总还是结婚、找房子、置家具、雇佣人——那些事上,女人可比男人在行多了。”很煞风景,不是吗?

可范柳原也不省油,流苏的敷衍和漫不经心,他看得清清楚楚。一个想快快地走进婚姻,一个要罗曼蒂克的恋爱,对彼此关系的诉求截然不同,于是两个人行进的路线就像两条平行线,虽然是朝着对方在前进,却注定没法互相满足。

总之,流苏的第一次香港之行,两人简直在博弈,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死死守着自己的城池,等着对方来投降。不过在等待和持久战上,女人向来是拼不过男人的,流苏快三十岁了,更等不得。她决定以退为进,“既然他没有得到她,或许他有一天还会回到她这里来,带了较优的议和条件”。

这场看似不分轩轾的战争就此鸣金收军,但还是范柳原占了上风,因为流言蜚语对于女人的杀伤力总是几倍于男人的。流苏回到上海,苦苦熬了几个月,几近绝望时终于等来了范柳原让她去香港的电报。这次她屈服了,去做她的情妇,多半是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她没有第二条路了。流苏去香港与范柳原同居,是双方妥协的结果,他们谁都没赢,他没得到她的心,她也没将他捆进婚姻。他们发生了关系,却没有达成和解。

好在香港沦陷了。炮弹轰隆隆地炸毁了一座城,炸毁了文明,也在他们心里的堡垒上炸开了一个缺口。兵荒马乱朝不保夕的时候,他们被捆在了一起,流苏心想,“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不知道是谁先举了白旗,总之在一个夜晚,流苏终于感到“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于是她懂了范柳原为什么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她伸出手,隔着被子抱住了身边的这个人,然后,也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他和她想要的婚姻。

其实就是一瞬间的慈悲和舍得,一瞬间的彼此体谅和依赖,可要不是战争将一切秩序和文明毁灭,两个人激战正酣,寸土必争,谁肯率先丢盔卸甲赤诚相待呢?所以通常历史书上只记载兵胜兵败,无人清楚那见血的刀怎样挥向他人头上,怎样落到自己身上;旁观一场恋爱,也只在乎结局是分道扬镳还是白头偕老,却不知道怎样的机缘巧合、天时地利人和才造就一段倾城佳话,也不管一将功成万骨枯,“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梁文道在《我执》里写了一段煽情的话:“如果一座城市可以为了一段不大光彩的暧昧感情而陷落,世界上的战争与和平,天灾及人祸,又为什么不能是我们的见证呢?”

——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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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张爱玲, 倾城之恋, 白流苏, 范柳原, 小说, 传奇

不那么剑拔弩张的抗争

19628月的一天,美国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镇,一位名叫艾碧莲的黑人女帮佣听见她的雇主太太李弗特太太和朋友雯小姐、西丽太太及怀特夫人(她是西丽太太的母亲)在桥牌桌上讨论着一个所谓的“家庭帮佣卫生守则”,内容是要求全镇乃至全州的白人家庭都为各自的黑人帮佣开辟独立卫生间,目的是“预防疾病”,因为“谁都知道黑人携带的病菌和我们不一样”。——这是小说相助》的开头。

这时距离南北战争和林肯发表《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已有百年,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那部以南北战争为题材的著名小说《飘》也已经出版并畅销了二十六年,而现实的情形却是,在杰克逊镇乃至整个密西西比州,黑人、穷白人和富裕白人之间的地位差别仍然有如天壤,所谓的“家庭帮佣卫生守则”也不过是众多残存的种族隔离现象之一罢了。

困境常常不是突如其来的,它总有其历史渊源,而身处困境中的人们也并不孤立无援。艾碧莲和明尼这两个各有伤心事的黑人女帮佣,以及刚刚大学毕业、在当时可算“剩女”的白人女孩雯小姐,偶然又必然地,结成了一个想要通过讲述和写作种族隔离真相来改变各自以及密西西比州现状的互助小组织。这当然是需要极大勇气和决心的,面对强势的西丽太太,附和的李弗特太太以及整个保守的杰克逊镇,她们可能遭受人际封锁、失去工作乃至丢掉性命等各种生存威胁,而最可能的情况是,她们发出的声音太过微弱,根本是蜉蝣撼树,对改变现状起不到任何作用,正如艾碧莲所担忧的,“雯小姐问我想不想改变些事情,好像改变杰克逊,改变密西西比,轻巧地就跟换个灯泡似的”。

在今天,当我们读者阅读着以半个世纪前的美国为题材背景的这个故事时,不由得想问,倘若艾碧莲、明尼以及境况与她们类似的黑人们,在当时选择了继续沉默、接受和容忍,那么到今天,会有一个非白人血统的人“斗胆”去竞选美国总统吗?倘若雯小姐以及像她一样爱着自己的黑人保姆,并希望为所有遭受不公正待遇的黑人做点事的白人们,在当时面对来自亲人、朋友的反对及敌意时选择了退缩的话,那么今天的美国人(白种人)会投票给奥巴马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哪怕再微弱的声音,只要是发自内心,关于真相的,都应该被讲出;再小的进步,哪怕一时半会收不到成效,也应该被坚持。事实上,从这三个女人为现实所迫,不得不团结起来为改变现状作努力的那一刻起,她们的人生、她们周围的人以及整个杰克逊镇的情形,都被这种努力所辐射,悄悄地开始了改变。

情节透露只能到这里为止了,很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凯瑟琳·斯多克特在“后记”里引用了一段普利策奖得主豪厄尔雷恩斯的话:“对于南方作家来说,最为棘手的主题就是描写种族隔离时期黑人和白人之间的感情。在一个虚伪的社会环境下,很难判断两个人之间流淌的是真挚的情感,是怜悯之情,还是权宜利用。”

那么作为南方人凯瑟琳·斯多克特是怎么解决这个难题的呢?她巧妙地运用了多个第一人称视角,同时切入两个黑人女佣和一个白人小姐的内心,疑虑自然迎刃而解,但随之而来的难题是语言的转换,因为三个女主人公属于不同的阶层,不同年龄段,甚至性格各不相同,在视角转换时必然要转换语言系统,原著如何实现这种转换我们不知道,但从译作中不难看出,当叙事随着黑人女佣的视角进行时,语言更加明白晓畅,也更口语化。

种族问题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在美国或者说整个人类的发展史上,为此而发生的战争、流血冲突不在少数,我们不该忘记和忽略的是,那些并不剑拔弩张的抗争,因为一些普通人的努力和坚持,也极大甚至可能更大地推动了历史的进步。正如你在《相助》这部小说里看到的,她们并不伟大,可为着对彼此的爱,为着更好的将来,她们以自己“微弱”的声音和“渺小”的力量,彼此温暖和帮助。

《相助》讲的是发生在半个世纪前的美国的故事,可如果你愿意的话,它也可以是一个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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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相助, 凯瑟琳·斯多克特, 美国, 种族, 隔离, 帮佣, 密西西比, 畅销, 小说

新书2010-5-16

想找一套《萧红全集》,买不到不说,连图书馆都借不到。于是买了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萧红十年集1932-1942》,林贤治编的,他之前写过萧红的传记。

又找S博士(谢谢哈~)从学校图书馆抄了一份全集的目录给我,发现这两本十年集诗歌收得最全(萧红本来写得少),只有两首未收,散文收得比较全,未收入的在十篇以下,小说则有很多没有收入,难以理解的是初版于1935年的《生死场》也没有收入,两部戏剧作品也没有收。

所以我觉得这个还是只能叫《萧红十年选集》或者《萧红十年精选集》。现在全集要是能再版,真是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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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萧红, 全集, 十年, 林贤治, 生死场, 小说, 诗歌, 戏剧, 散文, 人民文学出版社

来,被爱伦•坡惊悚一下

“人类所有感情都以恐惧为其基础。”——爱伦·《厄舍府之倒塌》

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观看一部恐怖电影或阅读一本悬疑小说之前,很多人明明知道会受到惊吓,甚至为此困扰一段时间,却还是忍不住不去看或读。港产的《山村老尸》曾创造了我的惊吓程度之最,几乎一个月内我上洗手间不敢关门,睡觉不敢关灯,甚至不敢碰从水龙头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直到近十年后的现在,说起“楚人美”这个名字,我的心还是会一颤。但这次惊悚体验并没有阻止我继续看恐怖电影,读悬疑小说,只是将这个频率大大降低而已。

因为想象力的发达,我对于恐惧比身边好些人要更敏感一些,在拙劣的喜剧片中穿满清官服,脸涂得白白,嘴巴又小又红,向前伸直双臂一蹦一跳的那种“非生物”,也能吓得我全身汗毛直立,晚上睡觉时拿被子蒙着头,睁大眼睛竖起耳朵,电影中的恐怖场面都被我的想象移植到卧室里来并无限放大,渐渐我感觉自己隔着被子被“人”触摸,全身冷汗直流,精力高度集中,直到自己把自己吓累了,才昏昏睡去。

我读到爱伦·坡《厄舍府之倒塌》中的主人公——“一种病态的感觉敏锐使他备受折磨,他只能吃最淡而无味的饭菜,只能穿某一种质地的衣服,所有花的芬芳都令他窒息,甚至一点微光都令他的眼睛难受,而且只有某些特殊的声音以及弦乐器奏出的音乐才不会使他感到恐怖”——时,深深地觉得我和厄舍是如此同质,尽管程度上是十万八千里(这也是他会被自己敏锐的感觉吓死而我没有的缘故)。

坡的小说吓不倒我,我的惊吓点集中在灵异上,而即便是涉及这个的《丽姬娅》,坡也是点到为止,他把笔力集中在变态型人格和自然灾难上,因此我并不怕一再地翻阅坡的小说,赏味般地咀嚼他的文字和惊悚。

坡喜用倒叙式开头和第一人称讲述的手法,他的语言是这么简单扼要,又是那么诚恳直白,打从故事一开始,你就相信他讲的都是真的,如《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的开头:“对福尔图纳托加于我的无数次伤害,我过去一直都尽可能地一忍了之;可当那次他斗胆侮辱了我,我就立下了以牙还牙的誓言。你对我的脾性了如指掌,无论如何也不会认为我的威胁是虚张声势。我总有一天会报仇雪恨;这是一个明确设立的目标——正是设立这目标之明确性消除了我对危险的顾虑。我不仅非要惩罚他不可,而且必须做到惩罚他之后我自己不受惩罚。若是复仇者自己受到了惩罚,那就不能算已报仇雪恨。若是复仇者没让那作恶者知道是谁在报复,那同样也不能算是报仇雪恨。 ”你能不相信这是一个立志复仇者的告白吗?

还有《泄密的心》:“没错!神经过敏——我从来就而且现在也非常非常地神经过敏。可你干吗要说我是发疯?这种病曾一直使我的感觉敏锐——没使它们失灵——没使它们迟钝。尤其是我的听觉曾格外敏感。我曾听见天堂和人世的万事万物。我曾听见地狱里的许多事情。那么,我现在怎么会疯呢?听好!并注意我能多么神志健全,多么沉着镇静地给你讲这个完整的故事。”呵呵,当你被人怀疑神经过敏时,是否也像他一样坚持认为自己肯定是对的,并且感觉敏锐?至少我曾钻过这样的牛角尖。

坡不会在故事一开始就吓人,相反,他的主人公都是那么坦诚、平静(甚至冷静),叙述清楚有条理,如非必要,没有过多的环境渲染,可是随着故事的推进,读者会发现自己信任的讲述人竟然是变态的——坦诚而冷静的变态,这就好像你在黑暗的森林中迷了路,身边的好友是唯一的慰藉,突然,凭着一丝微弱清冷的月光你瞥见他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天啦!

仍然是《泄密的心》,在作完前文那番表白之后,叙述者突然说:“没有任何动机。没有任何欲望。我爱那个老人。他从不曾伤害过我。他从不曾侮辱过我。我也从不曾希图过他的钱财。我想是因为他的眼睛!对,正是如此!他有只眼睛就像是兀鹰的眼睛——淡淡的蓝色,蒙着一层阴翳。每当那只眼睛落在我身上,我浑身的血液都会变冷。于是渐渐地——慢慢地——我终于拿定了主意要结果那老人的生命,从而永远摆脱他那只眼睛。”我们说这样的人变态是因为他们超出了我们理解范围,也超出了逻辑范围,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身边是否隐藏着这样一个冷静的变态者,也不知道会不会某天就落入他的捕杀范围,仅仅因为自己的一只眼睛。恐惧源于未知,这是真理。

有幽闭恐惧症的读者,也许会更容易被坡的小说吓到,他写了那么多的地窖、墓室和古宅,光是《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就足以令人不寒而颤了,幸好我不是,我有冰山恐惧症,恐高症和一点点的密集恐惧症,但是封闭狭小的空间我不怕。

还有,读完爱伦·坡的小说,发现一百多年来各种惊悚、探案、冒险、不死、寻宝等等各种题材的小说,几乎都可以说是以坡的文学为滥觞。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美国作家都渴望得到“埃德加奖”,为什么迈克尔·康奈利可以集结十几位畅销的作家来为他写《大师的背影》。

《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阅读地址: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2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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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爱伦, , 大师的背影, 惊悚, 小说, 恐怖, 悬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