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千古情人独我痴

二十岁出头初读《浮生六记》时,几乎没拍案而起怒极烧书。那沈三白自诩爱妻,外出做生意时还不是一样宿妓,回来听闻“喜儿因余不往,几寻短见”后,还洋洋得意于“半年一觉扬帮梦,赢得花船薄幸名”;而芸娘,这个林语堂眼里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竟然为了替丈夫纳妾不成,抑郁而死。一个爱而不忠,一个顺而近愚,我等新世纪女青年看来,这是多么不靠谱的婚姻啊!

很明显,现在我已经不这么想了,并非我退化到了信仰丈夫要三妻四妾妻子要三从四德的地步,而是以为,对古代文学和古人,若以现下的道德标准、价值观去苛责,则古文学满眼糟粕,大可不必再读。

我们常说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置换一下,也可以说,一时代有一时代之爱情,一时代有一时代之婚姻。以当下的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式的婚恋准则去衡量古人,恐怕很难找出一对美满的恋人或夫妻来。间或一两个离经叛道的人物,大抵没有好下场。笼统地说,古代的男人们自小受的教育就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以忠、孝、义为行动标杆,连“利”都算端不上台面的私心,“情”更无立锥之地了。男人们眼中的女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妻,共同经营一个家庭的合作伙伴,自己主外,妻子主内,生孩子侍奉双亲料理家事是他对做妻子的基本的也几乎是全部要求,男人们对妻子也不是完全无情,但每每大义当头,最先被舍弃的总是女人,“大丈夫何患无妻”嘛;第二类是其他女人,包括他的妾,他在欢场结识的女子以及红颜知己等等,对这类女子,一般男人都视之为精神麻醉剂,妇人一向与醇酒并列,或者畏如洪水猛兽避之不及,或者当作一个嗜好,如嗜茶,嗜烟,把玩品味,津津乐道,这两种态度虽截然相反,本质上还是一样的。

反观女子,因为大的责任相对较轻,视野也相对狭窄,反而给了“情”一个发展空间。所以古往今来,总是女子痴情的多,殉情的也多。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和情感诉求的不平衡,致使古代的爱情故事在我们今人看来总是男人薄情些,女人多情些。拿《红楼梦》作比的话,林黛玉自始至终心里只有贾宝玉一人,而贾宝玉呢,袭人、晴雯、金钏儿不必说,对薛宝钗、史湘云也存了一份体贴之心,连那素未谋面的傅秋芳,他不也有几分思慕?

想到这一层上,再看《浮生六记》,沈三白违抗父命,不愿休妻芸娘,致使夫妻二人颠沛流离,已算难得了,再读到芸娘去世时,沈三白写到:“当是时,孤灯一盏,举目无亲,两手空拳,寸心欲碎。绵绵此恨,曷其有极!”真情流露,感人泪下。

之前写“古典式初遇”,提到董小宛冒辟疆的一见钟情,有几位网友质疑,说不是董小宛倒追冒辟疆么?冒辟疆不是只爱陈圆圆一个么?如果以我们的爱情标准来衡量,那冒辟疆既不爱董小宛,也不爱陈圆圆。《影梅庵忆语》中冒辟疆写与陈圆圆定情,也是陈圆圆主动,“余此身脱樊笼,欲择人事之,终身可托者,无出君右。适见太恭人,如覆春云,如饮甘露,真得所天,子毋辞!”也就是说,我现在想找个人嫁了,你是最合适的人选,刚才见了你母亲之后,感觉很好,你别拒绝我!

冒辟疆是怎么回答的呢?“天下无此易易事,且严亲在兵火,我归,当弃妻子以殉。两过子,皆路梗中无聊闲步耳。子言突至,余甚讶。即果尔,亦塞耳坚谢,无徒误子。”意思很明显,我两次来见你,不过是无聊了,顺路找找乐子而已,你突然说这种话,太出乎我的意料了,再说我老父在打仗,我回去了也是要去死的,不能耽误你。

陈圆圆见状就说了:“君倘不终弃,誓待君堂上昼锦旋。”既然如此,只要你不嫌弃我,就等你父亲凯旋归来再作商议吧!

冒辟疆这才同意:“若尔,当与子约。”

后来,陈圆圆被劫去,冒辟疆的想法是:“怅惘无极,然以急严亲患难,负一女子无憾也。”也就是说,虽然负了陈圆圆,但也是因为自己心里为老父着急所致,没什么可遗憾的。

冒辟疆爱陈圆圆吗?我们今天常说,得不到的最好,但古人未必这么看,天涯何处无芳草,陈圆圆再美,曲子唱得再动听,也不过是红尘中一女子,没了她,自然有别人。

说到董小宛的倒追,实在不足为奇。如前文所说,冒辟疆的眼里,无论董小宛还是陈圆圆,顶多只能算红颜知己,在他的人生目标中排不上号,而在董小宛和陈圆圆看来,冒辟疆不仅是她们的情之所系,也是一个乱世中可以倚靠的将来,不倒追怎么办?

董小宛与冒辟疆的一见钟情,除了我在“古典式初遇”中引用过的张明弼《冒姬董小宛传》之外,《影梅庵忆语》里写的是:“从兔径扶姬于曲栏,与余晤。面晕浅春,缬眼流视,香姿玉色,神韵天然,懒慢不交一语。余惊爱之,惜其倦,遂别归。此良晤之始也,时姬年十六。”还是那句话,以当下来看,谈不上“钟情”,只能算有感觉。

《红楼梦》第五回警幻仙子评贾宝玉时说:“yin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yin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休,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yin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yin’。‘意yin’二字,惟心会而不可言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以前读到这段,总不懂何以警幻对贾宝玉评价如此之高,这次再读,算是粗通了。宝玉用情也不专,但“情”字在他那里,是排在“忠、孝、义”之前的,他的难得即在于此,所以说“千古情人独我痴”。

同是清代文学,将《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浮生六记》里的沈三白和《影梅庵忆语》中的冒辟疆横相比较,比起拿当下的爱情观去解读古文学,是不是对古人和古文学更公允客观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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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红楼梦, 曹雪芹, 石头记, 读红得趣, 浮生六记, 沈三白, 影梅庵忆语, 冒辟疆, 董小宛, 陈圆圆

读红得趣三:古典式初遇

说到一见钟情,首先想到的总是董小宛冒辟疆

张明弼的《冒姬董小宛传》里写当初董小宛色艺双精,在秦淮已经很有名了,且自视甚高,曾揽镜自语道:“吾姿慧如此,即诎首庸人妇,犹当叹彩凤随鸦,况作飘花零叶乎?”意思是说我既如此美貌又聪慧,即使是给普通人做妻子,都有些辱没,更何况委身在这花街柳巷呢!可见能令董小宛看得上眼的男子,实在不多。

而冒辟疆呢,不仅家里有钱,才华过人,而且长得也很帅。张明弼说他“姿仪天出,神清彻肤,余常以诗赠之,目为东海秀影”。一个男人,又帅又多金又有才华,那他肯定不缺女人,而且,肯定会被女人们惯坏,张明弼说当时的情况是“所居凡女子见之,有不乐为贵人妇、愿为夫子妾者无数”,就是说,凡见过冒辟疆的女子,都情愿放弃贵妇的头衔,而做他的妾室。这大约是实情吧,试想,一个冒辟疆这样的年轻男子,和一个老朽无力的达官贵人,换我也会选择前者!女人们既如此追捧,结果就是“辟疆顾高自标置,每遇狭斜掷心卖眼,皆土苴视之”,这简直就跟没挨过饿的人会挑食一样,是肯定的了。

话说当年董小宛和冒辟疆一个是年华正好,一个意气风发,那年冒辟疆去赶考,他的几个同道中人如侯朝宗等人都向他盛赞董小宛;而董小宛也经常在文人啊上流社会的宴席、集会上听到冒辟疆的名字。双方都是久仰久仰了,但冒辟疆几次上门求见,都跟董小宛阴差阳错地错过了。

“一日,姬方日醉睡,闻冒子在门,其母亦慧倩,亟扶出相见于曲栏花下。主宾双玉有光,若月流于堂户。已而四目瞪视,不发一言,盖辟疆心筹,谓此入眼第一,可系红丝。而宛君则内语曰:吾静观之,得其神趣,此殆吾委心塌地处也。”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张明弼写来有些夸张,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艳冠秦淮,一个风神俊朗,两个都自视颇高,不轻易付出感情的人,在这一瞬间都合了对方的眼缘,空气中都是两人目光交接时碰撞出来的噼里啪啦的火花。但第一次见面就仅止于这惊鸿一瞥了,两人真正结缘,要等到三年之后了。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一见钟情”,其实只能算相互有感觉,还谈不上“钟情”,但已足够浪漫。反而那种一见面就如火如荼,非彼此誓不嫁娶的,在我看来却不真实。

红楼梦》里讲男女初遇,我印象最深的有好几对。其一是贾雨村在甄士隐家中初遇丫鬟娇杏,因对方回头望了他两眼,他就暗暗把人家惦记上了,脂砚斋批他“古今穷酸,色心最重”,呵呵,算是一个自作多情的美丽误会。

其二是王熙凤初遇贾瑞,那一段真是写尽一个无能Se鬼的丑态,听听贾瑞怎么跟凤姐说的:“也是合该与嫂子有缘。我方才偷出了席,在这个清净地方散一散,不想就遇见嫂子也从这里来。这不是有缘么?”后面还有一段是:“我要到嫂子家里请安,又恐怕嫂子年轻、不见人。”曹雪芹写对话的工夫一流,单单是这两句话,贾瑞的情态、眼神、语气,已如在眼前,更有趣的是,如今的登徒子轻薄起来,用的仍然不过是这几句话。曹雪芹将贾瑞写得如此猥琐不堪,以致后来凤姐使计把他给整死了,也并不觉得凤姐可恨。

其三是红玉贾芸的初遇。合该着这俩人有缘,从长相到脾性,两人都很相似。贾芸是“俊容长脸,长挑身材,年纪只好十八九岁,生得着实斯文清秀”,而红玉呢,“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挽着个(上髟下赞),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甜净”,是否很有夫妻相?至少在容貌上很般配。两个人的脾性也都颇为上进,贾芸明明比宝玉年长得多,却腆着脸认他作父亲;而红玉呢,“因他原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显弄显弄”。这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曹雪芹写得轻描淡写,只是说红玉“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又说贾芸“听这丫头说话简便俏丽,待要问他的名字,因是宝玉房里的,又不便问”。如果不是后文红玉梦见贾芸的话,叫人压根无从猜到这俩人已情根暗种,但转念一想,不论贾芸还是红玉,其实都是很现实的人,没有那么多诗情画意,但他们很聪明,有心机,两人眼神交锋时,心里已经九转十八弯了,脸面上却是风平浪静,旁人如茗烟者,怎么会看得出端倪!

《红楼梦》里最曲折的初遇,当然数贾宝玉林黛玉的那次了。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之后,已经由夫人口中得知了贾宝玉的种种劣迹,可以说是产生了一个坏印象,所以当她听说宝玉来了时,心里想的却是:“这个宝玉,不知怎生个被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及至一见,却发现是个翩翩公子哥,而且当时就大吃一惊,心想:“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这是典型先抑后仰的写法,而且由林黛玉的视角,带出贾宝玉的第一次正面亮相。

随后视角一转,由贾宝玉来打量林黛玉,补写林黛玉的形容、外貌,然后贾宝玉说出了他在整部《红楼梦》中的第一句话:“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至此读者是心领神会了,前缘已定,那个偿还眼泪的故事就要上演了。

然而《红楼梦》的脱俗之处就在于它很快就把读者从那种情调中拉了出来,脂砚斋说曹雪芹善用“曲笔”,这是的评,宝玉赠字“颦”给林黛玉后,眼看着气氛越来越好,突然他劣性大发,又是摔玉又是哭喊又是闹腾,顿时把整个气氛破坏掉了,也把他“翩翩佳公子”的形象给破坏掉了,完全一黄口小儿嘛!

《红楼梦》就好看在这里,简简单单的男女初遇,它能写出四种完全不同的情调来,而就是同一个场景里,也能枝蔓横生。比起董小宛和冒辟疆的一见钟情,《红楼梦》写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第一次见面多点宿命感,但孩子气得多,毕竟两个人还不谙世事嘛。

 

发现最近又有点沉溺在《红楼梦》里了,缓一缓才好,正事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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