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刘瑜《民主的细节》

民主的细节刘瑜在“后记”中说,《民主的细节》这本书文章的“主导思想”,“与其说是某种政治理念,不如说是对一种缺乏精确性的议政方式的反感”。于是,在这本主要谈论美国式民主的书里,时时都有个“中国式民主”作为参照物或隐或显地存在着。

民主是什么呢?从小被教育说,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我们置身其中的社会主义民主更是对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的民主和对少数阶级敌人的专政。当然了,配套的话语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其实就是资产阶级专政,是假民主。这种“左”味儿十足的定义,本身有着强烈的道德取向,因此,一个国家要么“民主”,要么“假民主”,而绝没有不太民主、比较民主和很民主这种程度上的差异。

《民主的细节》是对这一观念的颠覆。至少在我这个读者身上,这种颠覆发生了,“民主”不是一个乌托邦想像,不是一个口号,也不是一个道德评判标准,而是一个与柴米油盐、家长里短休戚相关的正在进行时,民主的道路上,有的国家做得细致入微,而有的,大大咧咧,哦,对了,民主的程度不仅仅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施政方式,还取决于它的公民在多大程度上有了当家作主的意识和行为。

第一篇文章《托克维尔的那场旅行》可以看作全书的一个提纲,在作者看来,美国式民主固然不算十全十美,但是它具有良好的“自我纠错能力”,因而能实现一个良性循环,不至于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这多少得益于它精良的“制衡机器”——三权分立、联邦制、活跃的公民组织、媒体和文化产业、投票选举这五大法宝。通过这样的权力制衡,一来可以促进利益均衡(跟我们一度狂热梦想而现在看起来越来越遥远的共产主义何其相似),二来是可以提高政治决策的理性成分(嗯,别忘了在一个号称绝大多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曾经产生过多么不理性的决策!)。

很显然,美国的五大法宝里,可以呼吁向其看齐的只有第三和第四,于是作者说:“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比某些国家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普通民众在不断通过自己的行动去激活它。”又说:“很多后发民主化国家之所以民主化进程受挫,一个原因就是‘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不均衡发展。……民众往往在大多数时候的‘政治冷漠’和偶尔的‘破坏性参与’之间摇摆,或者说,在‘子民’角色和‘刁民’角色之间摇摆,却少有日积月累的、点滴改良、沟通协调式的‘公民式参与’。”尽管能够公开道出和批评的只是部分真相,但真实而深刻,发人深思。

在正文的“权力制衡篇”、“公民社会篇”、“福利—平等篇”、“法治—自由篇”和“人物篇”中,作者刘瑜细致生动地勾勒出了美国式民主的种种细节,既有伊拉克战争、总统大选这样的大事记,也有电影话语、脱口秀节目这样的日常小事,不回避美国式民主所走的弯路,也不忘给中国式民主下生活的人们敲响一记警钟。

长久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了思维上的“二分法”,一个人非善即恶,一个国家不是民主的,就是专政的,“民主”带有很浓重的道德评判色彩,而刘瑜说:“民主之于政治,就像盐之于烹饪,太多并不好,但少了也不行。”这当然是有点“右”了,她本人也并不否认自己有点偏右的倾向,好在,现在“左”与“右”也在慢慢地褪却其道德评判色彩。

我们可能无法把这本书里的美国式民主的种种细节照搬过来,但作者刘瑜说她想提醒读者的是:“不要让你的意识形态干预你的理性,尤其是不要让它局限你在知识上的视野。”我想《民主的细节》对眼下像我一样理性被干预、视野被局限的年轻人,是一块非常好的“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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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洞察秋毫的眼神看红楼——张爱玲《红楼梦魇》

红楼梦魇《红楼梦》博大、未完的特性决定了它将被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反复解读,可以说,每个着迷于这座文字花园的人心中都有个独一无二的红楼世界,在那里,曹雪芹、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乃至袭人、晴雯、香菱、鸳鸯等等都有各自的性情和命运。因此,套一句用滥了的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种《红楼梦》的读法,张爱玲的《红楼梦魇》只是其中之一。

张爱玲的研究方法,是考据,事无巨细的考据,我将之分为“细读”和“推理”。她自己也在序言里说:“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也就是说,比较各个本子在字句上的差异,然后推理出一些红学的基本问题。难得的是,竟然自成体系自圆其说了,至少在我看来合情合理,没有太牵强的地方。

譬如第一篇《红楼未完》,谈的是后四十回,张爱玲就认为“单凭作风和优劣,判断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分,难免主观之讥”。这就好像断案要讲证据,不能凭主观臆测,即便是所有人都认为一方有罪,拿不出证据的话,就还是悬案。张爱玲的方法是从字里行间寻摸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差别,如大观园的小姐们到底是小脚还是大脚,巧姐和大姐儿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两个,尤三姐的故事是怎么一改再改的,再到高鹗的生平乃至籍贯。结论虽然是不新鲜的定论——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但到底比空口说一句“续书文笔差太多”来得有力。

《红楼梦》的写作历时数十年,多次增删批改,张爱玲从“初详”到“五详”《红楼梦》,就是分析各个版本在遣词造句上的差异,然后一步步推断整本书的成书过程。实在的,这本《红楼梦魇》不好读之处就在于大约很少人会注意到庚本上的“王柱儿媳妇”,在程本上是“玉柱儿媳妇”,我看《红楼梦》十几年,最常翻的是“干净”的戚本,对红学里的版本学一向敬而远之(因为太复杂了,搞不懂),所以“初详”看起来吃力。不过即使是看同一个版本,《红楼梦》也并非全无破绽,金钟罩铁布衣也有个命门嘛,张爱玲指出“第七十回改写的痕迹非常明显”,因为这一回贾政写信说年底回家,结果到了第七十一回八月初贾母过生日时,贾政已经回来了,因此可以断定,第七十回下半段为了加进柳絮词,临时延长了贾政的归期。还有晴雯的表嫂、风情万种的多姑娘,前后也有破绽;还有红玉,她的父母是林之孝夫妇,荣府里颇有地位的管家,但红玉竟然在宝玉的房里受尽晴雯麝月的欺负,造成这些破绽的原因只能是很多章节是多年后补写,与前后文不符的地方忽略了,或因作者逝世而来不及修改的。经张爱玲的指出,我发觉自己读《红楼梦》实在是读得太太太肤浅和表面了,近于“好读书,不求甚解”。

《红楼梦魇》里张爱玲这样的发现和推断很不少,她的几个重要论点几乎都是建立在这些推断之上的,令人很佩服她严密的逻辑和超高的智商。不过,这本书倒并没有太新奇的结论,曹雪芹的家世背景和《红楼梦》前八十回众多的暗示,前人和后人都反复咀嚼过了,所以读《红楼梦魇》没有惊异之感,比如硬给秦可卿安上个“间谍”的神秘身份这种新奇论断,是没有的。做研究比起创作小说来,大概最不同的就是要把想像力控制在一个合理推论的范围内。

不过《红楼梦魇》里仍然不乏“张氏幽默”,自序里反对《红楼梦》是集体创作一说,后面加了句“集体创作只写得出中共的剧本”,令人哑然一笑;也有一些精辟论断,如说“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颠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也是一针见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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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罪与罚——读阎连科《我与父辈》

李泽厚在《美的历程》里“青铜饕餮”一章中写道:“人类从动物开始。为了摆脱动物状态,人类最初使用了野蛮的、几乎是动物般的手段,这就是历史真相。历史从来不是在温情脉脉的人道牧歌声中进展,相反,它经常要无情地践踏着千万具尸体而前行。”

就大历史的演进而言,李泽厚说,战争是例证之一。

就个人的繁衍和发展而言,我想,父辈常常是牺牲品。

孔子骂原壤道:“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千年后这句话简化成四个字“老不死的”,经常被后人用在年老力衰但还活着的祖辈或父辈身上。

日本导演今村昌平有一部电影《楢山节考》,讲的是日本一个偏僻山村里的弃老风俗,因食物匮乏,村里年满70岁的老人都要被儿子背上楢山上去等死。

历史的真相大概就是如此,在动物界没有赡养父辈的传统,独居的动物成年后离开母亲去觅食,群居动物里进入老年的动物常有被群体抛弃的危险。人类从动物进化为人,“孝”是进化到一定阶段后的伦理产物,“孝”是一种准则,而非自发的情感,“孝”几乎和“贞”一样,旨在限制或消除人身上的动物性,但是也和“贞”一样,它看上去理所当然合情合理,却是一个太高的道德标准,稍不小心就会沦为不孝。

回到正题,《我与父辈》是一个朴实的标题,一眼就知道这本书要写的是什么。阎连科出生于1958年,和我父亲是同龄人,他通过入伍和写作离开土地,我父亲通过高考逃离了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阅读这本长篇散文,我一直想到我父亲,想到祖父,想到我和父亲对祖父的愧疚和遗憾。

阎连科写到父亲去世前,大夫说了一句话:“只要二叔活着,你们家怕不会有好日子过;你们家要日子好了,二叔也能多活几天。”阎连科毫不讳言,“明确说,停在我脑里的不是那话,是那话最直接的含义——‘只要父亲在世,我们家(也许就是我)就不会有好日子过。’或者说,那含意就是我对父亲故逝的一种预盼,对父亲长年有病受到拖累的一种厌烦,一种逆子私欲的无意识表白。”“想着我那一瞬间产生的卑劣、罪过的念想,为了惩戒我自己,我朝我脸上狠命地打了一耳光,接下来,又用右手在我脸上、腹上、腿上往死里拧着和掐着……”

倘若不对现实进行太平粉饰的话,我以自己有限的人生经历可以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就算不是百分之百也是百分之九十的现实写照。人生是很吊诡的,最善于以时间来考验人性,“孝”倘若以某一时刻的言行来衡量,大约所有人都不吝付出以换取内心的安宁和道德感的满足,而一旦它成为一个长久准则(家有长期患病需要照料的父母),稍有背离便会落下“不孝”的罪名,那它就成了孙悟空头上的金箍,无比可厌。

我的祖父去世得很快,从发病到离开,半个月余,这后来成了子女们口中的一个美德——去得快,自己少受罪,也没连累人。其实落脚点在最后一句,既没有给子女造成太大的负担,也没有让我们去接受孝顺与否的考验,我们伤心,但心安理得。

祖父去世之后,祖母很快也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需要人照料。在之后的一年半里,我无数次听到或戏谑或正经的口吻说:“怎么还不死啊?”

人老了,他们的活动范围变得极小,他们的感受被漠视,子女们说这些话时并不避忌,好像老人理应受到“老而不死是为贼”的指责,他们只好装聋,装没听到,后来为了表示尊严,我祖母开口请求子女给她一针,那种打下去能让她去见祖父的针。

当然是不可能打那样的针的,但祖母的生命衰竭到一定程度后,她拒绝再进食进水。就这样熬了八天,祖母才咽下最后一口气,我们这些孝子贤孙们跪在床前嚎啕大哭,一来哭我们经历了那么多次死亡,仍然没有清楚它是永恒的,无法回头的;二来哭我们终究没通过“孝”的检验,我们想必让祖母的心都凉了,一辈子为子孙操劳的那颗心。

我以自己长期在外地首先赦免了自己,至少我没盼望过祖母的死;我的父亲,祖母一生挚爱的儿子,她生了好几个唯一存活下来的儿子,跪在灵前痛哭流涕捶胸顿足,他是悔恨的,因为他有过希望母亲快点去世的念头,但他不能带着悔恨生活下去,那是折磨,良心的谴责,祖母下葬后,父亲开始逢人就说:“反正我照顾了母亲一年半,也算尽了孝心。”他不是需要对别人辩解,是在安慰自己,为自己的不孝辩护。

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回想起当时的那一幕幕,感到万分羞愧,至少我的父亲他悔恨过自责过,而我呢?我抢先一步就将自己置身事外了,又有什么资格去剖析父亲?难道我不是祖母最钟爱的孙女吗,难道我没有吃过她一枚一枚为我积攒的鸡蛋吗,难道不是她一把屎一把尿将我抚养长大吗?父亲陪伴了她一年半,端茶伺水,我又做过什么?

受不了拷问时我把责任推卸给环境、时代和生存的压力,甚至我为找到开篇李泽厚的那段话而沾沾自喜,历史和个人都是这样前行的,有朝一日,我也会成为被牺牲的父辈和祖辈,到时我将以心碎和心凉来赎自己的罪。

阎连科在书的最后一段写道:“从那儿望过去,我们都已可以清楚地看到死亡了,可以听到死亡走来的脚步声,可以听到死亡在路上的交耳言谈和细语,可以看到死亡手持的通知和预告。这样儿,我们就不能不正面去考虑与它的答对、应酬了,不得不考虑今后面对命运与死亡时的态度和同死亡答对、争论、打斗时的说辞和尊严。因为活着终归是要有着最后那一日;因为终归有着那一日,也才必须要认真地考虑、安顿那些活着的事。”

死亡把一代一代的人带走,腾出空间给后来者。我们并非不爱自己的父辈,也不是不想谋得一个“孝顺”的名声,可是当食物只剩最后一口时,给父母还是给子女,多数人会选择牺牲父母吧!我不知道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繁衍本能还是一种心理的传承,不过或多或少有点安慰的是,我会不可避免地老去,我对祖辈、父辈犯下的罪,终有一日会受到同等的惩罚。

《我与父辈》是写给经历过生死、有一定阅历的人的长篇散文,一如既往地,阎连科保持着他作品的深度和力度,语言比起小说来要和缓些。

我想,心中仍然有一片乡土的人更能理解这篇散文,因为乡土上的挣扎和无奈,也因为土地是最纯粹最残酷的所在。如果我的父亲能戴上老花镜,静静地坐下来读完这本书,他的所感所想一定比我更多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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