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无题三则

1.

之前看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说到旧索隐派认定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有“反清复明”意图,一个证据是此书又名《风月宝鉴》,其中的“风月”实际上是清风明月的缩写。余英时的观点是曹雪芹反清复明谈不上,但对满族统治不满、有汉族认同感是可以肯定的,新发现的两个证据其一是提到“大明羊角灯”,其二是宝玉给芳官改名“耶律雄奴”。

后人能想到的,当时满腹经纶的审查官自然不会想不到,所以《红楼梦》一度是禁书,乾隆朝那些热衷诗书的贵族们虽然久闻大名、心向往之,却不敢碰。

明、清和汉族的关系简直像一出狗血三角恋。前男友明朝不争气,悲情女主角汉人不得已下嫁清廷,可是旧情难忘,觉得是鸠占了鹊巢,时不时想着重温鸳梦。丈夫清廷善妒,千方百计寻找蛛丝马迹来证实老婆精神出轨,然后施以惩戒。嗯,文字狱都是为防备和消灭精神出轨而来的。

2.

上周看完《禁闭岛》后和老Q争了起来,他硬说最后莱昂纳多成功被洗脑了,而我坚持前面的情节都是男主的幻觉。我举了很多细节,比如字条、杀孩子的女人,还有影片色调的变化,都不能说服他。突然灵光一闪,我有了一个自认是铁证的念头,如果真是莱昂纳多被洗脑了,说明影片中的美国真的在搞人体实验啊!美国政府能容许一部这么“反×动”的电影上映吗?

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纯粹是以贵国之心度米国之腹,没准人家还真不计较呢。于是我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3.

前天看了《影子写手》,想到波兰斯基被瑞士释放的新闻。上网一搜,果然有人说,喏,现在知道为啥美国要引渡他了吧,神马三十几年前的旧账啊,根本原因是电影拍得太不和谐了。

看来以贵国之心度米国之腹的人不止我一个。

关键是,米国佬的肚子里真的能撑船吗?我非常想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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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余英时, 红楼梦的两个世界, 禁闭岛, 影子写手

不悔仲子逾我墙

金庸的小说,有天下英雄出少年的情结。《射雕英雄传》里憨头憨脑闯江湖的小伙郭靖,到《神雕侠侣》里做了黄蓉的丈夫,郭芙的爹,便成了邪魅杨过的配角,一块忠义的布景。如果金庸紧接着《神雕侠侣》的故事写下一部,杨过大约也逃不脱做人肉背景的命运。套一句流行语,金庸笔下的武侠世界,是老家伙们的,是中年男的,但其实都是少年英雄的。幸好《倚天屠龙记》里时间一转,郭靖死守的襄阳早已陷落,当日华山上得到杨过指点的小不点张三丰也已经年纪近百,成了一代宗师。这一段故事的主角是张无忌,所有年纪正好、来历各异但美貌痴心的女子,少不了要跟他发生各种纠葛。这次做华丽布景的,轮到了杨逍

杨逍与纪晓芙之恋,原著处理得极简单,既是配角,不值花过多笔墨,就由多年后的纪晓芙口中道来:“那一年咱们得知了天鹰教王盘山之会的讯息后,师父便命我们师兄妹十六人下山,分头打探金毛狮王谢逊的下落。弟子向西行到川西大树堡,在道上遇到一个身穿白衣的中年男子,约莫有四十来岁年纪。弟子走到哪里,他便跟到哪里。弟子投客店,他也投客店,弟子打尖,他也打尖。弟子初时不去理他,后来实在瞧不过眼,便出言斥责。那人说话疯疯癫癫,弟子忍耐不住,便出剑刺他。这人身上也没兵刃,武功却是绝高,三招两式,便将我手中长剑夺了过去。我心中惊慌,连忙逃走。那人也不追来。第二天早晨,我在店房中醒来,见我的长剑好端端地放在我的枕头边。我大吃一惊,出得客店时,只见那人又跟上我了。……弟子千方百计,躲避于他,可是始终摆脱不掉,终于为他所擒。唉,弟子不幸,遇上了这个前生的冤孽……弟子不能拒,失身于他。他监视我极严,教弟子求死不得。如此过了数月。忽有敌人上门找他,弟子便乘机逃了出来,不久发觉身已怀孕,不敢向师父说知,只得躲着偷偷生了这个孩子。”

这是纪晓芙在她师父灭绝师太面前交代的实情,照她说来,自己完全是被杨逍所迫,才与之有了骨肉。可是接下来的情节众所周知,灭绝老尼下令,让她去杀掉杨逍,功成之后一切既往不咎不说,还要将峨眉掌门之位传授给她。

纪晓芙被杨逍强辱,跟他又是正邪不两立,杀他之心理应早有,可她却断然拒绝,最后死于老尼手下。

杨逍正式出场时,全书已过了三分之一,张无忌眼里的他“约莫四十来岁年纪,相貌俊雅,只是双眉略向下垂,嘴角露出几条深深皱纹,不免略带衰老凄苦之相。他不言不动,神色漠然,似乎心驰远处,正在想什么事情”,这个描写令人不能不想到黄药师,另一个亦邪亦正、风流潇洒的老男人,《射雕》里也做了郭靖的陪衬。

待到张无忌讲完纪晓芙为他而死,又给女儿取名杨不悔之后,“杨逍仰天长啸,只震得四下里木叶簌簌乱落,良久方绝”。张无忌“这时眼见杨逍英俊潇洒,年纪虽然稍大,但仍不失为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比之稚气犹存的殷梨亭六叔,只怕当真更易令女子倾倒。纪晓芙被逼失身,终至对他倾心相恋,须也怪她不得”。

这一段逍芙之恋,通共所费文字不过几百上千,由张无忌穿针引线带出。杨逍迷恋纪晓芙美色,强行纳为己有,而纪晓芙见他也是风度翩翩,终究日久生情,并且不肯杀他、违抗师命而死。那么,纪晓芙既然爱上了杨逍,又为什么从他身边逃走呢,生下了孩子之后又为什么东躲西藏,不带着去团聚呢?一段虐恋被金庸先生三言两语打发,幸而他为《倚天屠龙记》第十三回题名“不悔仲子逾我墙”。

这一句来自《诗经·国风·郑风》中的一篇《将仲子》: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意思是,你不要千方百计来找我,我纵然爱你,更怕父母、兄弟和众人的言论。

金庸先生在“仲子逾我墙”之前加上“不悔”二字,将纪晓芙的心声一语道尽。纪晓芙是名门正派,又许给了武当六侠殷梨亭为妻,她即便是在爱上杨逍之后,也不能享受两情相悦的快乐,反而背负着良心的责备,又要顾忌峨眉、武当和江湖上的言论,因此她不能不从杨逍身边逃走。她终生没承认自己对杨逍的爱,只能通过“不悔”二字寄语心上人,她对这一段情无怨、不悔。

我爱金庸的小说胜过古龙,很大程度上因为他的小说情结更完整严密,有回味。杨逍与纪晓芙之恋,不过是一根旁枝斜出,可是有血有肉,合情合理,连带纪晓芙其人、杨逍其人、灭绝其人的性情都一笔勾勒出来了。

九十年代琼瑶言情剧风头正健之时,《倚天屠龙记》找了当红的言情剧小生、如今的咆哮教主马景涛来演张无忌。当时我们这边《新白娘子传奇》的余热未散,我看叶童版的赵敏,怎么看怎么觉得就是许仙。这一版的剧本改了原著,给了逍芙之恋三、四集的篇幅,用孙兴来演杨逍。不得不说导演和编剧慧眼独具,现在回顾起来,六十四集的电视剧只成就了这一段逍芙恋,和一个光明左使杨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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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上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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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姆的《伊利亚随笔》,令我联想到费尔南多.佩索阿的《惶然录》。你看,伊利亚其实很大程度上就是兰姆,而伯纳多.索阿雷斯也基本上等同于佩索阿,而且,兰姆(伊利亚)与佩索阿(索阿雷斯)都曾是朝九晚五、兢兢业业的小职员,生活的年代虽然不同,大致轮廓却相当。可是,这两本随笔集精神气质差别之大,就连一起被提起,我都觉得有些不伦不类呢。

关于兰姆的生平,有梁遇春的《查理斯.兰姆评传》可读,不过更好的法子是先直接从《伊利亚随笔》里寻找,虽然作者常常故弄玄虚,要隐去真实的兰姆,塑造出一个伊利亚来,不过这种取材于童年和回忆的随笔,似乎比起旁人的描述,更接近那个作者真实的内心。可作为索引来读的是《故伊利亚君行述》一篇,作者拟伊利亚朋友的口吻,对这位已逝的故人来了一番评述,很可以看作是兰姆的夫子自道,其中一段是:“他适应不了时代前进的步伐,只好勉勉强强跟在后边。他的生活习惯落后于他的年岁。他太像一个大孩子。那‘成人的袍服’套在他的肩上总显得不是那么合身。幼年时期的印象在他心底留下深深的烙印;他对于成人时代无端插入他的生活感到愤慨。这些,自然都是他的弱点。然而,弱点归弱点,它们却为理解他的某些作品提供了一把钥匙。”

在对兰姆全然不知的情形下读《伊利亚随笔》,给伊利亚先生画像,大约是一个矮矮瘦瘦的半老头,常年穿黑色燕尾服,头发花白,有点口吃,但是爱说俏皮话,脸上时时挂着笑,对任何小事或小人儿都一副兴味十足的神情。这位先生自己终生未婚,所以讽刺起已婚男女特别是已婚女性来,简直不遗余力,说什么“婚姻,究极说来,乃是一种垄断,而且还是一种容易招人妒忌的垄断。……然而,这些垄断了结婚权利的人,却把他们那特权之中最最惹人反感之处偏偏摆到咱们眼前来”,并且文章末尾还宣布“请他们在做人的礼貌方面改进一下吧,不然的话,总有一天我要把他们的真名实姓全公布出来,让那些肆无忌惮冒犯我的人知道知道我的厉害”。要是煞风景的弗洛伊德先生看到兰姆这篇文章,一定很高兴又找到了力比多作祟的明证。

相对于嘲笑他人,兰姆更善自嘲,一场大病尚未痊愈之时,他得出的结论竟然是“人害了病,能享受到君主似的特权。那些看护你的人走起路来悄没声息,安安静静地侍奉你,简直只用眼神、没有动作。可是,等你的病略有好转,看吧,还是他们这些人,对你的态度可就变得漫不经心,进进出出一点儿不讲礼貌,关门时砰地一下,开门就让它大敞着——所以,你不能不承认:从卧病床褥(叫我说,这该称为高踞宝座)到病体康复、稳坐在圈手椅中,简直等于尊严下降,跟王位被废黜差不离儿”。想想儿童为了吸引父母或亲人的注意,不惜淋雨生病,以享受母亲温柔的抚摸,或者一顿额外的美食,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他太像一个大孩子”是对伊利亚最恰当不过的描述。

所以,我在想,兰姆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得到那班致力于小品文创作的中国作家青睐,是自然而然之事。林语堂《论幽默》里界定“幽默”,说“幽默与讽刺极近,却不定以讽刺为目的。讽刺每趋于酸腐,去其酸辣而达到冲淡心境,便成幽默。欲求幽默,必先有深远之心境,而带一点我佛慈悲之念头,然后文章火气不太盛,读者得淡然之味。幽默只是一位冷静超远的旁观者,常于笑中带泪,泪中带笑。其文清淡自然,不似滑稽之炫奇斗胜,亦不似郁剔之出于机警巧辩。幽默的文章在婉约豪放之间得其自然,不加矫饰,使你于一段之中,指不出那一句使你发笑,只是读下去心灵启悟,胸怀舒适而已。其缘由乃因幽默是出于自然,机警是出于人工。幽默是客观的,机警是主观的。幽默是冲淡的,郁剔讽刺是尖利的。世事看穿,心有所喜悦,用轻快笔调写出,无所挂碍,不作烂调,不忸怩作道学丑态,不求士大夫之喜誉,不博庸人之欢心,自然幽默”。这一番长篇大论简直可以直接拿来做《伊利亚随笔》的评语。

当然,《伊利亚随笔》也并非全然是一派和气,最最动人的一篇《梦幻中的孩子们(一段奇想)》写的是伊利亚给他的一双可爱的小儿女讲他们曾外祖母菲尔德以及约翰伯伯的故事,然后又讲到了他们的妈妈艾丽斯.温——顿,这个时候,大约伊利亚半梦半醒中意识到自己并未娶到年轻时的恋人艾丽斯.温——顿,于是“眼前两个小孩子的模样却渐渐模糊起来,向后愈退愈远,最后,在那非常非常遥远之处只剩下两张悲伤的面容依稀可辨;他们默默无语,却好似向我说道:‘我们不是艾丽斯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孩子,我们压根儿就不是小孩子。艾丽斯的孩子们管巴特姆教爸爸。我们只是虚无,比虚无还要空虚,不过是梦幻。我们仅仅是某种可能性,要在忘川河畔渺渺茫茫等待千年万代,才能成为生命,具有自己的名字。’”然后,伊利亚从梦中醒来,发现刚才那一双依偎着他的儿女只是一个梦,真正陪伴着他的,是一直相依为命的堂姐勃莉吉特。

读到这里,突然觉得《一个单身汉对于已婚男女言行无状之哀诉》一篇里伊利亚“强词夺理”之下是无力感,突然明白了什么叫作带泪的笑,什么是荆棘上的歌。

梁遇春在《查理斯.兰姆评传》里头说“兰姆真有点泥成金的艺术,无论生活怎样压着他,心情多么烦恼,他总能够随便找些东西来,用他精细微妙灵敏多感的心灵去抽出有趣味的点来,他嗤嗤地笑了。十八世纪的散文家多半说人的笑脸可爱,兰姆却觉天下可爱东西非常多,他爱看洗烟囱小孩洁白的齿,伦敦街头墙角鹑衣百结,光怪陆离的叫花子,以至伦敦街声他以为比什么音乐都好听。总而言之由他眼里看来什么东西全包含无限的意义,根本上还是因为他能有普遍的同情”。那觉得天下可爱东西非常多的,准确地说是伊利亚,而不是兰姆。伊利亚是兰姆较好的那一部分。

伊利亚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等于兰姆本人,这是另外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伊利亚是兰姆希望世人以及后人所了解的自己,就像站在荆棘上唱歌的鸟儿,它一定希望你聆听它的歌声,多过注视它脚下的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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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兰姆, 查理斯兰姆, 伊利亚随笔, 伊利亚, 梁遇春, 林语堂, 幽默, 英国, 散文

谋生和谋爱

 关于《倾城之恋》,几年前写过一篇《胡琴奏舞曲》,那时啃理论起劲,简直是拿了放大镜在张爱玲的一本《传奇》里翻找现代性、殖民文化、遗老遗少、中西碰撞等大命题。现在读与写都离学术越来越远,终于可以无知无畏地放言,这些不过是小说的边角料,最多是历史对文本无意却必然的渗透,绝非作者当时已有先见之明,要给后世的研究者提供一块文字化石,专注于此固然有少许professional姿态,也可能在汗牛充栋的评论文章中得出一点新奇但本质上偏颇乃至牵强的观点,其实作为一个读者,如此解读却是舍本逐末,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说到底,薄薄一本《传奇》里十篇小说,左不过是些男男女女、生死爱欲,再往深处讲,也就是人性的幽微和折转。然而人性也还是一个太大太宽的范畴,但凡写人的小说,多多少少总要与人性发生关系。鲁迅笔下的“国民性”莫非不是人性?然而阿Q与曹七巧的差别岂止天壤?《传奇》的格局并不大(这是好多人诟病张爱玲的一个有力武器),兜兜转转都在男女情事上,说不尽道不完。

闲话少叙,说回《倾城之恋》吧。

开篇就是一个丧讯,白流苏的前夫得肺炎死了,七八年前离婚后,白流苏就一直住在娘家。此时她的哥哥们都劝她去给前夫奔丧,然后终身守寡,设法过继个侄子当儿子养,因为“他家是个大族,就是拨你看守祠堂,也饿不死你母子”。这已是摆明了嫌弃她在娘家白吃白住,白流苏要真回了前夫家,那就是另一个曹七巧了,被黄金枷锁铐得动弹不得,再用它去劈杀几个身边的人,拉着一起下地狱。

但白流苏不是曹七巧,她“实在是一个相当厉害的人,有决断,有口才,柔弱的部分只是她的教养与阅历”(张爱玲《关于<倾城之恋>的老实话》),被逼上绝路、冷了心肠的她不是选择妥协求稳,反而决定要搏一搏了。她一介女流,“没念过两年书,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拿什么去搏?太太劝她再嫁,她说“那怕不行,我这一辈子早完了”,这不是谦辞或矜持,她在娘家闲了七八年,没有出去交际的机会,也没人张罗给她介绍对象。太太一番话一针见血:“这句话,只有有钱的人,不愁吃,不愁穿,才有资格说。没钱的人,要完也完不了哇!你就剃了头发当姑子去,化个缘罢,也还是尘缘——离不了人!”这段话其实也是张爱玲自己的意思,她就说过“极端的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易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出处同上)。说得再明白些,饭都吃不上的情况下,你想玩完,想决绝、想大彻大悟?没门!

以白流苏二十八岁、离过婚的条件,她想再嫁,着实没什么可挑的,幸而她还算美。张爱玲写她的外貌,像是时光浸润透了的玉,精致——“她那一类的较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磁,现在由磁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上颌起初是圆的,近年来渐渐的尖了,越显得那小小的脸,小得可爱。脸庞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你能感到作者的笔触都是轻飘飘的,小心翼翼的,生怕碰碎了她。

不过,你别把女子娇柔的表象看成她易碎内心的外在流露,白流苏第一个漂亮反击战就打得白家人不敢再小瞧她,小小的手段就令本该和妹妹相亲的黄金王老五范柳原冷落主角,和她跳了一场又一场舞。流苏心里明镜似的,“一个女人,再好些,得不着异性的爱,也就得不着同性的尊重。女人们就是这点贱”。说张爱玲毒舌的,多半也是女人吧,她不仅看透了女人,还骂出声来了,由不得你不恨她。

白流苏对范柳原的第一印象是什么?“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慌的,她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这个外表柔弱的女人内心固若金汤,她下半辈子的衣食荣辱都寄托在再嫁这唯一的出路上,不能不审慎再审慎,更何况她不是没领教过男人的人,那个死了的前夫和家里不成器的哥哥都是活生生的教材,她对着范柳原这样的风月老手,可以说是洞若观火。白流苏对范柳原的殷勤,一直是这个防范的姿态,直到两人同居。

范柳原伙同先生太太想把流苏骗到香港去,流苏一眼就看穿了,但她还是决定将计就计,去香港征服范柳原,“流苏的手没有沾过骨牌和骰子,然而她也是喜欢赌的,她决定用她的前途来下注。如果她输了,她声名扫地,没有资格做五个孩子的后妈。如果赌赢了,她可以得到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她胸中这一口气”。所以她去香港是抱着背水一战的心态,既急迫,又明确。

相比起白流苏来,张爱玲写范柳原仿如隔了一层纱,流苏在猜,读者也在猜,他究竟打着什么算盘?他到底爱不爱流苏?只有读完全文,读者才和流苏一样明白,他是爱她的,可他也要她爱他,他明知流苏的处境,知道她需要他用结婚来拯救,他说她把婚姻当作“长期的卖×淫”,是一语切中流苏的命门,可他吝啬到不愿没有回报地拉她一把,他要的回报不是她的人,他不缺女人,他要的是她的心。就像流苏后来猛然悟到范柳原其实是爱自己的,可是又恨恨地想,“这毒辣的人,他爱她,然而他待她也不过如此”!

流苏为什么不能爱范柳原呢?如上文所言,她是抱着征服范柳原、出一口恶气的心态来香港赌博的,她没有恋爱的闲情逸致,结婚才是她唯一的目标。她精打细算毫厘不让,压根没有想过要了解范柳原,分分钟盘算的都是有无可能和他结婚。范柳原哀恳似的对她说:“我要你懂得我!”她非但没有被打动,想的却是:“原来范柳原是讲究精神恋爱的。她倒也赞成,因为精神恋爱的结果永远是结婚,而肉体之爱往往就停顿在某一阶段,很少结婚的希望,精神恋爱只有一个毛病:在恋爱过程中,女人往往听不懂男人的话。然而那倒没有多大关系。后来总还是结婚、找房子、置家具、雇佣人——那些事上,女人可比男人在行多了。”很煞风景,不是吗?

可范柳原也不省油,流苏的敷衍和漫不经心,他看得清清楚楚。一个想快快地走进婚姻,一个要罗曼蒂克的恋爱,对彼此关系的诉求截然不同,于是两个人行进的路线就像两条平行线,虽然是朝着对方在前进,却注定没法互相满足。

总之,流苏的第一次香港之行,两人简直在博弈,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死死守着自己的城池,等着对方来投降。不过在等待和持久战上,女人向来是拼不过男人的,流苏快三十岁了,更等不得。她决定以退为进,“既然他没有得到她,或许他有一天还会回到她这里来,带了较优的议和条件”。

这场看似不分轩轾的战争就此鸣金收军,但还是范柳原占了上风,因为流言蜚语对于女人的杀伤力总是几倍于男人的。流苏回到上海,苦苦熬了几个月,几近绝望时终于等来了范柳原让她去香港的电报。这次她屈服了,去做她的情妇,多半是社会和家庭的压力,她没有第二条路了。流苏去香港与范柳原同居,是双方妥协的结果,他们谁都没赢,他没得到她的心,她也没将他捆进婚姻。他们发生了关系,却没有达成和解。

好在香港沦陷了。炮弹轰隆隆地炸毁了一座城,炸毁了文明,也在他们心里的堡垒上炸开了一个缺口。兵荒马乱朝不保夕的时候,他们被捆在了一起,流苏心想,“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不知道是谁先举了白旗,总之在一个夜晚,流苏终于感到“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于是她懂了范柳原为什么说“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她伸出手,隔着被子抱住了身边的这个人,然后,也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他和她想要的婚姻。

其实就是一瞬间的慈悲和舍得,一瞬间的彼此体谅和依赖,可要不是战争将一切秩序和文明毁灭,两个人激战正酣,寸土必争,谁肯率先丢盔卸甲赤诚相待呢?所以通常历史书上只记载兵胜兵败,无人清楚那见血的刀怎样挥向他人头上,怎样落到自己身上;旁观一场恋爱,也只在乎结局是分道扬镳还是白头偕老,却不知道怎样的机缘巧合、天时地利人和才造就一段倾城佳话,也不管一将功成万骨枯,“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

梁文道在《我执》里写了一段煽情的话:“如果一座城市可以为了一段不大光彩的暧昧感情而陷落,世界上的战争与和平,天灾及人祸,又为什么不能是我们的见证呢?”

——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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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以及不可或缺的性

福柯在《性经验史》第一章“我们是‘另一类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中讲到维多利亚时代的性,说“性经验被小心翼翼地贴上封条。它只好挪挪窝,为家庭夫妇所垄断。性完全被视为繁衍后代的严肃的事情。对于性,人们一般都保持缄默,惟独有生育力的合法夫妇才是立法者。他们是大家的榜样,强调规范和了解真相,并且在遵守保密原则的同时,享有发言权。上自社会,下至每家每户,性只存在于父母的卧室里,它既实用,又丰富。除此之外,其余的人对性都不甚了了。于是,彬彬有礼的态度就是要避免肉体的接触,用词得当就是要求净化语言。”

福柯以上所讲,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性状况,但在他看来,从17世纪到19世纪的三百年间,围绕着性,简直是“发生了一次真正的话语爆炸”,“从18世纪以来,性就不断地激发起一种普遍化的话语亢奋”,而且,这种谈论性的热衷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权力运作的结果。因而他得出的结论是“现代社会的特点不是把性隐藏起来,而是在强调性是‘秘密’的同时,热衷于一直谈论性”。

福柯的总结给我的启发是,回头重看古代中国的男女关系,赫然发现古人并不是生活在一个纯洁、禁欲的男女关系之中,他们禁的,其实是爱情。关于这点,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阐释得非常透彻:“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很好理解,恋爱深入独占的,这无疑是会妨碍人类最大限度的繁衍。因此“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精神是不容存在的”,男女之间必须被阻隔,感情必须被导向他方。阻隔手段主要是地位的去平等化,女人较男人地位低,沦为附属,没有平等,爱情无从发生;而导向则是将男人的感情往同性方向引导,也就是说,君臣、父子、兄弟之情要远远高于男女之情。至今流传下来的“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等等箴言,就是参与这种权力建构的话语。

以上都是废话。理论是浮云。不过在我看来,进入20世纪的男男女女,面对着前辈建构起来的两性局面,遭遇了一个共同的难题,那就是在婚姻里怎样协调爱和性的关系。无论他们来自有性压抑传统的西方,还是无爱情土壤的东方。

张爱玲的《沉香屑 第二炉香》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无法整合的婚姻悲剧。四十岁的英国人罗杰安白登在香港的华南大学做了十五年教授,二十一岁的愫细蜜秋儿年轻静美,即将成为他的妻子,她生活在一个全部由女人组成的家庭里,蜜秋儿太太生了三个女儿,丈夫死去后一直守寡,愫细的姐姐为“丈夫禽兽般的行为”离婚后住在娘家,愫细还有个尚未成年的妹妹。蜜秋儿太太家教严谨,连报纸都要自己审核过了才给女儿们看。这本该是一桩不错的婚姻,愫细是有点太年轻,但罗杰却是真的为她深深着迷。不过打从新婚之夜起,这场婚姻就变成了走不出的可怕梦魇。罗杰的新婚妻子好似一个贵重的大洋娃娃,不谙世事的她把夫妻性生活看成了罗杰的兽行,半夜从婚床上逃开,并将此事在罗杰任职的华南大学里大肆宣扬开来。流言蜚语和异样的眼光压迫着罗杰一步步走向绝境,他不仅名声毁于一旦,而且被学校里的对头抓住这个把柄,夺去了教职。而愫细还是那个大洋娃娃,无辜、静美。

张爱玲别出心裁地在开头起了个引子,以“我”和爱尔兰女孩克荔门婷的对话来引入故事,而且对话的发生地点在图书馆,“克荔门婷兴奋地告诉我这一段故事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里阅读马卡德耐爵士出使中国谒见乾隆的记载”。克荔门婷刚从姐姐那里受了一点性教育,来跟“我”分享,她说:“我真吓了一跳!你觉得么?一个人有了这种知识之后,根本不能够谈恋爱。一切美的幻想全毁了!现实是这么污秽!”而“我”,一个中国女孩的反应是:“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

现在看起来是不是挺不可思议?一个东方女孩竟然比来自文明、发达西方的女孩更早懂得性×爱。其实真相是,自古以来我们的话语系统里从不规避性,女孩子长到一定年纪就知道自己的任务是繁衍后代,而繁衍自然是通过性。所谓爱情,倒是个舶来品,差不多进入了20世纪,有了男女平等的呼声,爱情才成为一种普遍需求。

跟张爱玲这个很相似,伊恩·麦克尤恩的《在切瑟尔海滩上》讲的是一对年轻的新婚夫妇,在洞房花烛之夜,因为性的不和谐最终分道扬镳的故事。爱情可以是彬彬有礼的,你可以将自己切成两半,暂时抑制住“邪恶”的一半,用“纯净”的那一半去恋爱,可是“性”不可以,那一张婚床上承载的不只是两具身体,还有各自全部的过往,包括童年阴影、思想包袱、洁癖、家庭环境等等。

一段现代意义上的婚姻必须既满足人类繁衍后代的本能,又满足人们精神上相恋的需求。这样一来,比起有性无爱的古老东方式婚姻和重爱轻性的西方维多利亚式结合,它是不是更沉重?对男女在性与爱的契合度上是不是要求得更精确呢?《在切瑟尔海滩上》的女主角弗洛伦斯并不像愫细那样对性懵懂无知,她知道自己在性上“不正常”,甚至潜意识里作了一番弗洛伊德式的剖析,她还知道性×爱是她在婚姻中应尽的义务,她深爱着爱德华,因此提出两人共同生活在一起,互相帮助扶持,只是没有性,爱德华愿意的话,可以去找别的女人寻求这方面的满足。

这当然只能是个幻想,就如我上面所说,现代人对婚姻的要求如此之高,不仅要情感的高度依恋,也要性×爱的充分和谐,而且还将这两点联系起来,看成是互为因果的关系。所以无论哪一方面缺失,都是不完美的婚姻。对充满幻想的年轻人来说,更是一种背叛,是无法接受的。这两个例子都比较极端,但从中或许可以管窥现代婚姻的困境。

张爱玲的《沉香屑 第二炉香》在我看来略嫌粗糙,而且作者什么都说了,没给读者留下多少解读的空间,一直不是很喜欢。这次重看,倒是发现了一段有趣的文字:“在这图书馆的昏黄的一角,堆着几百年的书——都是人的故事,可是没有人的气味,悠长的岁月,给它们熏上了书卷的寒香;这里是感情的冷藏室。”“感情的冷藏室”这个比喻我很喜欢。

而伊恩·麦克尤恩的《在切瑟尔海滩上》就温情脉脉得多了。特别中意它的结尾:

“在切瑟尔海滩上,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他不知道,或者说他不想知道,当她从他身边跑开时,在即将失去他的痛楚中,她对他的爱一定比以往更强烈,或者更难以自拔,此时如果能听到他的嗓音,她会得到某种解脱,她会回过头来。然而,夏日黄昏中,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她举步维艰的声音淹没在飞溅的细浪中,一直看到宽阔而笔直的、在黯淡的灯光下隐隐闪烁的砂石道上,她成了一个模糊的、渐行渐远的点。”

So beauti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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