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山抹微云秦学士

满庭芳 山抹微云》一词据传作于神宗元丰三年,秦观三十一岁时,当时他已结识了文坛巨匠苏东坡老师,也算诗名满天下了,但在科举上尚无建树。(事实上,还要再等五年,他才会中进士。)

说到秦观与苏东坡的缘分啊,《冷斋夜话》里记载:“东坡初未识少游,少游知其将复过维扬,作坡笔语,题壁于一山寺中。东坡果不能辨,大惊。及见孙莘老,出少游诗词数十篇,读之,乃叹曰:‘向书壁者,定此郎也。’后与少游维扬饮别,作《虞美人》曰:‘波声拍枕长淮晓,隙月窥人小,无情汴水自东流,只载一船离恨向西州。竹阴花圃曾同醉,酒未多于泪,谁敌风鉴在尘埃,酝造一场烦恼送人来。’世传此词,是贺方回所作,虽山谷亦云:‘大观中于金陵见其亲笔,醉墨超放,气压王子敬,盖东坡词也。’”也就是说,东坡老师是很赞赏秦观的才华的,二人一见如故,还做了“竹阴花圃曾同醉,酒未多于泪”这种酒后畅谈、交心交肺的风雅之事。

后来秦观又写了那首很著名的《踏莎行 雾失楼台》,据说“东坡绝爱其尾两句,自书于扇曰:‘少游已矣,虽万人何赎。’”可见对他有多么的看重。

再说《满庭芳》一词,据说秦观到会稽游历时于太守席上遇见一位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歌姬,两人一见钟情,短暂的欢愉之后离别,秦观黯然神伤下作了这首词,其中的“消魂,当此际,香囊暗解,罗带轻分,漫赢得青楼,薄幸名存”叫人浮想联翩。

这首词是如此的受欢迎,以致于秦观人还在路上,词已经飘到东坡那里去了。于是《高斋诗话》里记载了秦观与东坡老师重逢的场景:“少游自会稽入都。东坡曰:‘不意别后,公却学柳七作词!’少游曰:‘某虽无学,亦不如是。’东坡曰:‘销魂当此际,非柳七语乎?’”秦观当然没法狡辩了,东坡以豪放著称,门下四学士之一的秦观却选择了走柳永那套香艳婉约路线,难怪他要质问了,难怪秦观要矢口否认了。

不过苏东坡还是很看重秦观,当然偶尔不忘嘲笑一下他的香艳,《避暑录话》里说:“苏子瞻于四学士中最善少游,故他文未尝不极口称善,岂特乐府。然犹以气格为病,故常戏云:‘山抹微云秦学士,露花倒影柳屯田。’”这当然是后话了。

再说神宗元丰八年,秦观终于中了进士。王直方的《诗话》里说他“秦少章初登第,成亲后,和余夜坐,绝句云:‘帷幔高深夜漏长,颇从诗酒傲冰霜。烛花渐暗人初睡,金兽无烟却有香。’读者无不笑其贫富之顿异。”哈哈,这也难怪人家得意嘛,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难道还叹一句“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吗?

关于《满庭芳 山抹微云》一词,还有一则八卦,出自《铁围山丛谈》:

范内翰祖禹,作唐鉴,名重天下,坐党锢事久之。其幼子温,字元实,与吾善。温尝预贵人家会,贵人有侍儿,善歌秦少游长短句,坐间略不顾温,温亦谨不敢吐一语。及酒酣欢洽,侍儿者始问:“此郎何人耶?”温遽起,叉手而对曰:“某乃‘山抹微云’女婿也。”闻者多绝倒。

范祖禹是名臣,给皇帝讲过课,学术著作除了帮司马光修的《资治通鉴》之外,还独自撰有《唐鉴》、《帝学》、《仁皇政典》等,又被称为“唐鉴公”,非常勤奋的一个人,可惜后来身陷党争之中,被贬了。范温是他儿子,也是秦观的女婿,他不说自己是“唐鉴公”之子,倒称是“山抹微云”之婿,呵呵,看起来名臣还是拼不过艳词嘛!——这是后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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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秦观, 秦少游, 苏轼, 满庭芳, 山抹微云, 范祖禹, 范温

痴迷的姿态最动人

读书口味上我很信“甲之熊掌乙之砒霜”,除非彼此阅读经验相似,一般不太按别人的书单去“索骥”,也不大无目的地向朋友推荐某本打动了我的书。

近几年来,“董桥”时不时地出现在视野范围内,那本《文字是肉做的》也算如雷贯耳了,但直到最近看了几位豆友写董桥的文字,才觉得缘分到了,那就从《今朝风日好》开始吧。

拿到书很是惊了一下,我摸书不算少,论装帧《今朝风日好》绝对是近年来新书中的佼佼者,大小只盈掌,咖啡色皮革封面,标题和作者烫金,全书十万字上下,二百多页,加十页彩色插图和一枚藏书票,唔该,盛惠人民币三十九元!陈丹青的《退步集》,大三十二开,四百多页,字数是《今朝风日好》的近三倍,必要时可充当防身武器,还便宜一块钱。

当然了,买书不是买菜,不能以斤两论。事实上这本书我从翻开第一页起,就舍不得放下了,直到读完最后一页,然后深深觉得这二十几块花得太值了(打了折的),它是一本从形式到内容都让人很愉悦的书,以致我看完后无原则地向身边人荐道:“这本书真好看,你一定得看看!”

形式的精致除了封皮外,还体现在用纸和排版上,厚实挺刮的纸质,留白适当,读起来绝对不费眼。(和我一样曾受到过盗版读物滋养的人一定对那种纸如蝉翼、字比蚂蚁的书籍心怀恐惧。)董桥在《最后,迷的是装帧》里引用R.M.Williamson的话说,“书痴先是只买要读的书,继而搜买想读的书,再则立心读遍存书,最后捧回家的全是些装帧美丽的老书,就算读不懂书中的绝种文字也硬要买来玩赏”。我不算书痴也没有收藏的雅好,但读完之后觉得书籍除了内容,形式也不妨更美一些,这就好比我们吃饭,求温饱之余还是要照顾一下味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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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桥的文字在我看来是很腴的,随便摘一摘都掐得出水来。

如《我的初版〇〇七》开篇竟是这样一段:“下午六点钟斜阳金色的余辉染黄了层层山峦,Richmond Road斑斑斓斓尽是紫红的光影,家家花园里蟋蟀和雨蛙琅琅齐鸣。路上阒无一人,空空荡荡像个落了幕的舞台,微风过处,茉莉花的香气馨幽缠绵。”浓墨重彩的黄昏。

还有《大林小记》里:“那天陪大林坐在三十年前的记忆里观赏车窗外三十年后的景物我不免慨叹三十个春秋的沧桑。”长句里的忧伤漫漶。

再如《情愿她是李清照》的开头:“梧桐绵密的绿叶遮掩远处几株零散的古松,树荫下山石嶙峋,绿茵起伏,栏杆前一张矮矮的小桌上高高的方瓶插满莲荷花叶,亭亭然陪伴一卷书,一枚砚,一枝笔,一个小小的铜炉。那位美丽的古代仕女身就矮桌半倚半踞对书凝思,右肘支案,左手纤纤五指轻轻抚在桌面上,端庄的高髻飘逸的罗裳一静一动给一座萧瑟的庭园多添三分旖旎,只恨相对一张坐墩没有人坐。”这已是甜极近腻了。

要是存心去找,《今朝风日好》里这样丰满的文字其实俯首皆是,如他所说,“文字是肉做的”,但通篇读下来,却并不令人发腻,如吃了顿大碗肉似的脑子犯堵,反而是清甜可人,柔若无骨。究其缘由,董桥自认是拜长期的翻译工作所赐,“我年轻的时候吃翻译饭吃了二、三十年,老来回想苦味犹在,聊堪自喜的倒是长时间在受制于人的文字框架里制人文字原来是修炼文章的上佳法门。年轻人思想难免苍白,笔下文字再好内容难免瘦弱,这时候,翻译精良的外国文章确是培训心智的良机良缘,远比捧着一本洋书死读死记深入百倍”。这点我是深有体会的,经历有限视野有限,下笔很容易落入“无病呻吟”、“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窠臼,但三天不写手生,本来不好,再不练就更生涩了,所以很多时候写出来的东西不是虚胖,就是柴瘦,很不美观。

一样是把文章写丰满,何以有人笔下纤秾合度,有人笔下就肿胀不堪呢?在我看来,最重要是皮相下的神韵了。你看他津津乐道于英文儿童书,为自己藏有一本豪华初版的《The House At Pooh Corner》而洋洋得意,为财力不逮不能收齐四本而若有所失;你看他去威尼斯不忘寻找旧书作坊,与同道中人惺惺相惜;他的藏品几乎都与一段往事、一位故人相关,为追思一段年轻岁月,他慨然用真首饰的价钱买一块瓷板斋戒牌;在他如数家珍的唠叨里竟然有许多已经或者将要被历史烟尘遮盖的风流人物的身影……

那些藏品,包括古版书,紫铜罗汉,竹雕笔筒等等,是过往和他人的鉴证,又何尝不是董桥他自己生命中的印迹呢?他痴迷于此,把悲喜都融注到物中,得之,摩挲爱惜,不得,唏嘘挂怀。因此你眼见他写的都是物,其实莫不是情,是故人往事,是岁月!

如此一来,他的文字怎会不好看呢?真的,从形式到内容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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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董桥, 今朝风日好, 文字是肉做的, 痴迷, 迷恋, 古董, 读书

赵四风流朱五狂

熟悉一点民国史或张学良的人,大概都不会对君武的《哀沈阳》太陌生: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胡蝶最当行。温柔乡是英雄冢,那管东师入沈阳。赵四自然指赵一荻了,胡蝶就是电影明星胡蝶,那么朱五是谁呢?我原先并没有细究,张学良女朋友那么多,民国的名媛也不少。

今天读董桥的《今朝风日好》,竟然就解开了这个谜。对我来说是谜哈,其实大家早知道了。

朱五,朱湄筠,原来是朱启钤的第五个女儿。董桥提到朱家和张学良的渊源:一九三0年张学良委任他当北平市长他似乎婉拒了,转而割爱把家藏全部宋、明、清刺绣以现洋二十万元卖给张大帅。然后又说朱家有两位小姐最美,一位是朱三小姐,时人赠她打油诗一辆汽车灯市口,朱三小姐出风头,另一位就是这位跟张学良闹绯闻的朱五了。

其实朱家跟张学良的关系真的非比寻常,朱四嫁给了张学良副官吴敬安,朱五嫁给了张学良秘书朱光沐,朱六更是嫁给了张学良的弟弟张学铭。但是啊,朱五跟张学良之间也真的是没有瓜葛,据说张学良晚年在接受唐德刚采访时说自己最恨君武赵四风流朱五狂这句诗,因为他跟朱五实在连一句玩笑话都没有说过。张学良老了一点都不讳言自己年轻时风流,女朋友成打计,他对这句诗耿耿于怀恐怕很大程度上因为朱五是朱启钤的女儿,他秘书朱光沐的妻子吧!

网上还搜到一条信息,说是在一份周en1961531写的材料中记载:张学铭、张学思给张学良的信,已托朱五送到台湾张学良手中,我写为国珍重,善自养心;前途有望,后会可期。几句话已带到,张学良现住董显光家中,仅获有限度的自由。

当时朱五住在香港,信是托她的妹妹朱十小姐交给张学良的。晚年朱五移居加拿大,1991年张学良到夏威夷定居后,她曾和张学良、赵四见面,近六十年了,什么情形,可想而知。

本着八卦的心态搜集资料,没想到八到最后这么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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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张学良, 赵四, 赵一荻, 朱五, 朱湄筠, 朱启钤, 董桥, 今朝风日好

来,被爱伦•坡惊悚一下

“人类所有感情都以恐惧为其基础。”——爱伦·《厄舍府之倒塌》

一个有趣的现象,在观看一部恐怖电影或阅读一本悬疑小说之前,很多人明明知道会受到惊吓,甚至为此困扰一段时间,却还是忍不住不去看或读。港产的《山村老尸》曾创造了我的惊吓程度之最,几乎一个月内我上洗手间不敢关门,睡觉不敢关灯,甚至不敢碰从水龙头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直到近十年后的现在,说起“楚人美”这个名字,我的心还是会一颤。但这次惊悚体验并没有阻止我继续看恐怖电影,读悬疑小说,只是将这个频率大大降低而已。

因为想象力的发达,我对于恐惧比身边好些人要更敏感一些,在拙劣的喜剧片中穿满清官服,脸涂得白白,嘴巴又小又红,向前伸直双臂一蹦一跳的那种“非生物”,也能吓得我全身汗毛直立,晚上睡觉时拿被子蒙着头,睁大眼睛竖起耳朵,电影中的恐怖场面都被我的想象移植到卧室里来并无限放大,渐渐我感觉自己隔着被子被“人”触摸,全身冷汗直流,精力高度集中,直到自己把自己吓累了,才昏昏睡去。

我读到爱伦·坡《厄舍府之倒塌》中的主人公——“一种病态的感觉敏锐使他备受折磨,他只能吃最淡而无味的饭菜,只能穿某一种质地的衣服,所有花的芬芳都令他窒息,甚至一点微光都令他的眼睛难受,而且只有某些特殊的声音以及弦乐器奏出的音乐才不会使他感到恐怖”——时,深深地觉得我和厄舍是如此同质,尽管程度上是十万八千里(这也是他会被自己敏锐的感觉吓死而我没有的缘故)。

坡的小说吓不倒我,我的惊吓点集中在灵异上,而即便是涉及这个的《丽姬娅》,坡也是点到为止,他把笔力集中在变态型人格和自然灾难上,因此我并不怕一再地翻阅坡的小说,赏味般地咀嚼他的文字和惊悚。

坡喜用倒叙式开头和第一人称讲述的手法,他的语言是这么简单扼要,又是那么诚恳直白,打从故事一开始,你就相信他讲的都是真的,如《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的开头:“对福尔图纳托加于我的无数次伤害,我过去一直都尽可能地一忍了之;可当那次他斗胆侮辱了我,我就立下了以牙还牙的誓言。你对我的脾性了如指掌,无论如何也不会认为我的威胁是虚张声势。我总有一天会报仇雪恨;这是一个明确设立的目标——正是设立这目标之明确性消除了我对危险的顾虑。我不仅非要惩罚他不可,而且必须做到惩罚他之后我自己不受惩罚。若是复仇者自己受到了惩罚,那就不能算已报仇雪恨。若是复仇者没让那作恶者知道是谁在报复,那同样也不能算是报仇雪恨。 ”你能不相信这是一个立志复仇者的告白吗?

还有《泄密的心》:“没错!神经过敏——我从来就而且现在也非常非常地神经过敏。可你干吗要说我是发疯?这种病曾一直使我的感觉敏锐——没使它们失灵——没使它们迟钝。尤其是我的听觉曾格外敏感。我曾听见天堂和人世的万事万物。我曾听见地狱里的许多事情。那么,我现在怎么会疯呢?听好!并注意我能多么神志健全,多么沉着镇静地给你讲这个完整的故事。”呵呵,当你被人怀疑神经过敏时,是否也像他一样坚持认为自己肯定是对的,并且感觉敏锐?至少我曾钻过这样的牛角尖。

坡不会在故事一开始就吓人,相反,他的主人公都是那么坦诚、平静(甚至冷静),叙述清楚有条理,如非必要,没有过多的环境渲染,可是随着故事的推进,读者会发现自己信任的讲述人竟然是变态的——坦诚而冷静的变态,这就好像你在黑暗的森林中迷了路,身边的好友是唯一的慰藉,突然,凭着一丝微弱清冷的月光你瞥见他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天啦!

仍然是《泄密的心》,在作完前文那番表白之后,叙述者突然说:“没有任何动机。没有任何欲望。我爱那个老人。他从不曾伤害过我。他从不曾侮辱过我。我也从不曾希图过他的钱财。我想是因为他的眼睛!对,正是如此!他有只眼睛就像是兀鹰的眼睛——淡淡的蓝色,蒙着一层阴翳。每当那只眼睛落在我身上,我浑身的血液都会变冷。于是渐渐地——慢慢地——我终于拿定了主意要结果那老人的生命,从而永远摆脱他那只眼睛。”我们说这样的人变态是因为他们超出了我们理解范围,也超出了逻辑范围,你永远不知道自己身边是否隐藏着这样一个冷静的变态者,也不知道会不会某天就落入他的捕杀范围,仅仅因为自己的一只眼睛。恐惧源于未知,这是真理。

有幽闭恐惧症的读者,也许会更容易被坡的小说吓到,他写了那么多的地窖、墓室和古宅,光是《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就足以令人不寒而颤了,幸好我不是,我有冰山恐惧症,恐高症和一点点的密集恐惧症,但是封闭狭小的空间我不怕。

还有,读完爱伦·坡的小说,发现一百多年来各种惊悚、探案、冒险、不死、寻宝等等各种题材的小说,几乎都可以说是以坡的文学为滥觞。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那么多美国作家都渴望得到“埃德加奖”,为什么迈克尔·康奈利可以集结十几位畅销的作家来为他写《大师的背影》。

《一桶蒙特亚白葡萄酒》阅读地址: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2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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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爱伦, , 大师的背影, 惊悚, 小说, 恐怖, 悬疑

苔丝·格里森的外曾祖父

读《大师的背影》,关于苔丝·格里森的介绍引起了我的兴趣:“苔丝·格里森的父亲是一家饭店的厨师,妈妈是一位中国著名诗人的孙女,所以她在成长的过程中享受了美食、名著……以及恐怖B级电影。”

我对惊悚小说一向兴趣缺缺,google之后才得到了一点苔丝·格里森的资料,来自新星出版社出版苔丝·格里森的《宰割》时所做的作者介绍:“苔丝格里森,华裔美国女作家。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曾作为一名非常成功的内科医生在檀香山行医多年。因酷爱写作,并且为了照顾两个幼儿,她辞职成为职业作家。一九九六年出版的《宰割》是她的成名作。从那儿以后她的每本书都登上《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迄今她已经出版十八本小说,牢牢占据当代女惊悚悬疑小说作家第一人的地位。”

Google到的信息还有苔丝格里森祖籍云南昭通,她的外祖父一家是在49年之前迁居美国的(准确性没有把握)。

其实我很可能不会去读苔丝格里森的作品,对她本人暂时也没有非常非常大的兴趣,但是我非常想知道她的曾外祖父到底是哪位中国著名诗人。按年代推算的话,应该是晚清或民国时期的人物;按地域算,有可能是云南人,也可能不是——根据苔丝·格里森祖籍云南昭通只能推断她祖父、曾祖父是那里人,不能推断她外曾祖父也是那里人。但我还是google了一下民国时期云南出产的诗人们,貌似还没有谁可称得上“著名”。

无奈之下我又上Wiki去查苔丝·格里森的资料,也没有找到有用的信息。哎,你说她既然有个那么著名的外曾祖父,为什么不多提一提嘛?国内多少人想着法子借祖宗抬自己身价啊!

总之,苔丝·格里森外曾祖父之谜,我没有解开。有人知道的话求您告诉我一声!

不过我找到了苔丝·格里森的博客,很意外地发现她竟然经常更新。以前看到过一句话,意思大概是,当一个人的文字可以卖到不错的价钱时,他/她就不会经常写免费的博客了。呵呵,所以畅销书作者都很少更新博客,或者干脆不更新博客的!

嗯,我订阅了她的博客,说不定哪天被好奇心折磨得受不了时,我会冒昧问她一句:您的外曾祖父到底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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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大师的背影, 苔丝, 格里森, 华裔, 女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