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日读一诗

答复
海子

麦地
别人看见你
觉得你温暖, 美丽
我则站在你痛苦质问的中心
被你灼伤
我站在太阳 痛苦的芒上

麦地
神秘的质问者啊

当我痛苦地站在你的面前
你不能说我一无所有
你不能说我两手空空

我总以为诗的好处是在心头不在口头的,如这首诗,心里有感触却说不出来。
去年考研初试时有道大题,约占五十分左右,是要赏析穆旦的一首诗。我自以为善于表达,在考场上楞是将诗反复读了不下十遍才敢下笔。出考场后与好友交流,两人的看法竟截然不同,那首诗还算浅,不像穆旦其他的诗那么“现代”。
考试完后又翻出那首诗来读,又另有一番感触,心想若此刻落笔,必能写得更好。
最近也读《红楼梦》,好几年不读了,再翻开时情节仍然历历在目,只是完全另一翻感触,读得较以往细多了。这大概是阅读功力的进步吧,是随着年岁来的,强求不得。

昨天终于得知通知书来了,我和S同学都没什么惊喜,本来也是意料中事。
读完了《误读红楼》,那位忽如远行客姐姐好多阅读经历与我相似,只是我断写不出这样系统的文字来。愿岁月赐我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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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牛班的春天》

这部电影是昨晚下的,今晚才看。
看电影之前,看那张海报——学生与学监的合影,就料到会喜欢。结果喜欢的不是情节,却是里面的音乐,好听得让人全身起满鸡皮疙瘩,尤其当那个有着天使般面孔和天使般声线的男孩开口时,几乎要屏住了呼吸。
这部电影情节乏善可陈,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天堂电影院》、《蒙娜利莎的微笑》,甚至《修女也疯狂》,看了开头基本就能猜到结尾。乏善可陈的情节,倒是更突出了音乐。
开头处理得很淡很淡,皮埃尔甚至已经忘了他的启蒙老师的名字。可又淡得恰如其分,在看完整部片子后回头再看开头时有点怅然若失。
上个周末还看了两部片子,《空房间》和《爱神》。
两部片子也都不错。三部相较,我最喜欢的还是《放牛班的春天》,其次是《空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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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乡下人一杯甜酒

沈从文向张兆和求婚成功后,遭到张家人的反对。适时沈从文要返回湘西,便叮嘱张说服家人后速发电报通知他,让他“这个乡下人也喝杯甜酒”。
此后张兆和果然发电报给沈从文,说:“乡下人,喝杯甜酒吧!”

实在雅得紧,情趣得紧。沈从文此次的湘西之行,集结成了散文集《湘行散记》。我疑心这甜酒,没准就是米酒。因为从前的国人是没有酿果酒的记录的。
昨天和好友聊天,说是深圳的早点极其乏味,不外牛奶面包,想念家乡的早点,热干面,蛋酒,面窝。说着说着便无穷回味的样子。
小时候偶尔跟爷爷奶奶上街,爷爷伺候一块好地,葱都长得清脆挺拔,卖完了葱就带我去过早。满满地叫上半桌的东西,吃不完的都扔给爷爷奶奶。那早点摊都是露天的,吃着阳光就洒了一身,实在令人向往。

搬家后,S同学也买了米酒放在家里,得闲便煮上两碗,热乎乎地喝出一身汗。听人说米酒也能喝醉,我很是不以为然。
今天早晨S上班去后,我便酽酽地煮了一碗,就着昨天买的哈散。才喝了两口,便觉得一股酒香,我立刻想到了沈从文的甜酒。
你相信吗,我顿早餐我竟真的差点吃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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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猫零狗碎的往事

奶奶怕老鼠,养了一辈子猫。

我从小跟着奶奶生活,对老鼠自然是厌恶,谈不上很怕。对猫却是与奶奶一般无二的酷爱。及至如今自顾不暇养不了猫,路上碰见跑着或蹲着的猫,是绝舍不得挪开目光的,娇小的还是老成的,灰的或黄的,猫在我眼里总是那么优雅,那么惹人怜爱。
记忆中养的第一只猫养的最长久,恐怕有七八年,是只灰麻条纹的公猫。它刚来时我才三四岁吧,却已记事,清清楚楚地记得是在夏天,有人轻轻地把它放在我怀里,我便在竹床上喂它吃饭,它还恐惧着,露着爪子微微地刺痛我的皮肤。等到它跟着我们搬家到村小学旁边时已长成大猫了,性格和样子一样忠厚。它是同我睡的,有时候黄昏它出去玩半夜才回来,也照例钻进我的被窝睡在我身边。那时爷爷奶奶和村里的四五个老人包了一片田,到了夏天天麻亮就得出去干活,到了太阳升起才回来做饭,偶尔我在他们回来前醒了,发现自己独自被锁在房间里便十分恐惧,更兼之雨天会有丑陋的癞蛤蟆跳进屋里来,在床下叫嚣着。搂着猫猫我才不至太害怕,它也十分温顺,我不让它走它是绝对不会走的。
因为它的忠厚,我时常欺负它。拉它的尾巴,扯它的胡须,揪它的耳朵,它从不冲我呲牙,也不露出爪子。我最喜欢的是在它吃饭时突然夺走它的碗,或者摸它,那时它就会生气,像老者一样很威严地哼,逗得我和表弟大笑。
它只有一次违逆了我。那是夏天,我和表弟在竹床上玩猫猫,它惬意或无奈地享受着我们的拨弄。忽然我们都听见门槛边麻雀急切的叫声,原来一只小麻雀不慎从窝里掉到了地上,大麻雀焦急地在它上空盘旋。我兴奋得不行,一面死死地摁住猫一面示意表弟去捡小麻雀。一只小麻雀将给我们漫长而无聊的暑假生活带来多少乐趣啊。
可猫死活挣脱了我的手,箭一样冲过去叼起小麻雀就跑了。
我满心的欢喜顿时化为泡影,我恨死猫了,小麻雀对我的意义比对它大多了,它每天简直可以说是酒足饭饱。
那天我向爷爷奶奶告了猫一状,他们都答应,一旦它回来将用竹竿打断它的腿。
它似乎也知道得罪了我,此后差不多有半个月没在家里露面,后来一个雷雨夜它在门外哀叫,奶奶开门将它抱进来时发现它头上一个一寸来长的伤口,满身是血。于是大家都忘了它叼小麻雀的罪过,只是怪它太逞强,年纪不小了还和野猫打架。它在家里养伤期间,头上总是包着个花手帕,每天可以吃两碗小鱼拌饭。它特别爱喝南瓜汤,奶奶每天都炖一锅南瓜,甜甜的,我、表弟、它,一人一碗。
伤好后它又常常出门,十天半月回来一次,转一转就又不见踪影了。经常有亲戚乡邻说在哪里哪里看到它,反正它是野了,那时它差不多七岁。它大概是驯良了一辈子,到老来才发现野猫的逍遥吧!
不过回到家里它照例是驯良的。
我读四年级时我们搬家,前后等不到它回来,就不再等了。它肯定回去过,只是人去楼空,旧主人已不知去向了。
它没有名字,每当吃饭时奶奶一敲饭碗,唤一声:“猫子咪——”最后一个字拖得高且长,话音未落就见它从窗户或门外跑进来,绕在脚畔。
猫子咪——

那年我离开爷爷奶奶家,随父母住进了机关大院。这里每户人家都有一个所大房子和一个大院子,有小池塘养着鱼,有夏天时藤蔓满院的葡萄树,有鸡舍,也在墙角种一畦菜。我们搬进去那年母亲还迁进了三株栀子,洒了一院的夜来香籽。
当然了,也养了猫。那是一只成年母猫,是母亲从一个远房亲戚家讨来的。白底黑色花纹,一只眼眶黑一只眼眶白。
我后来听说,从小养起的猫才亲近主人,成年的猫是养不亲的。
我与父母之间,也始终无法亲近起来。逢寒暑假或周末,我都回老家,奶奶又养了一只猫,依旧是灰麻条纹,也是只母猫。
两只猫都不与我亲近。父母那边的猫很孤傲,谁都不理,除了吃饭难得见到它的影子;奶奶的猫因着奶奶的缘故勉强接受我的抚摸,却从不主动靠近我,不管我喂它多少鱼骨头。
从前所有引以为乐的游戏都没有了,在父母的改造下,我越来越成为成绩优异整洁有礼的典范。在那个机关大院里,在学校里,在那些漂亮的女同学面前,我从倔强的野孩子变成了一个沉默羞涩的小姑娘。
五年级那年,院子里前所未有地繁荣,母亲的栀子虽然只活了一只,却开了满树的白花,夜来香遍布每个角落,几乎盖住了鸡舍,满院子奔放的香味。夏天里葡萄熟了,一串串晶莹剔透地挂在架子上。猫也产下了几只小猫,孱弱得很。它怕我们偷窥,从一个房间叼到另一个房间,越叼越少,存活下来的只有一只。
满月后唯一的那只猫被送给了我的伯父,母猫形单影只的样子很是落魄,它依然不亲近我们,轻易捉不到它。
那年暑假我又回到了老家,爷爷、奶奶、我、表弟,和猫。
村里堂伯家的大黄产了一窝小狗,毛茸茸的虎头虎脑。
一天一大早,堂伯一家都下地了,我捏着半个肉包子去引诱大黄,大黄本来与我比较熟,吞下美味之后更无戒心,躺上地上任我挠它的脖子,这时表弟便潜入堂伯家抱走了我早就相中的一只小狗。
我们抱着那只小狗高兴得简直不知该怎么才好,最后决定在爷爷奶奶回家之前将它藏在房间里。
当然了,这事还是当天中午就败露了,爷爷奶奶回家时我们无法让那只离开了妈妈的可怜小狗停止呜咽。好在小狗已经满了月,好在堂伯疼我,那窝小狗里最强壮的一只就属于我了,我叫它“小黄”。
那个暑假因为小黄,我再度感到了童年的快乐。它依恋我信任我,从不憎恨我让它离开了母亲。
暑假结束我回到父母身边时,它已经成了个半大小狗。

为了考上重点高中,我们从初一开始就上晚自习,周末和寒暑假都补课。我依然不费力就能考第一,并且参加作文竞赛总是一等奖,学校敲锣打鼓将喜报送到家里,父母觉得脸上荣光,对我就亲和许多,允许我有空就回老家。我偶尔周末回去,站在门口唤一声小黄,便有一只陌生的狗从远处跑来,扑到我身上又摇尾巴又舔脸,它长得太快了,每次别后重逢我都认不出它,它却总记得我。
其实成年后它已褪了一身绒毛,长出了硬硬的黑毛,油光发亮英姿飒爽。但我们坚持叫它小黄。
初一那年暑假我回老家时爷爷在读一本武侠小说叫做《五凤朝阳刀》,纸张发黄,没头没尾,爷孙俩都看得津津有味。里面讲到一个小子武功不高却很机智,在与恶人拼掌时将钉子夹在指缝间破了对方的掌法,顿时有拍案叫绝之感,觉得开了眼界,原来世上竟有这般奇人异人。
这本书是向村头的一位老人借的,我看得比爷爷快,就催促他再去借第二本。第二本是《红线女》,依然是没头没尾,但我竟从此上了瘾。看完也不再催爷爷了,带着表弟就径直往那位老爷爷家里去。
暑假一个月就是在一本本武侠小说里度过的,吃过午饭我就捧一本书在竹床上看一下午。表弟没了我这个玩伴,只好带着小黄去屋后竹林里游戏。我看书的爱好大概就是从那时培养起来的吧,书真是让人着迷。
当时金庸古龙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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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蛋清粥

关于咸蛋,袁枚的《随园食单》里如是记载:“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高邮是水乡,我的故乡也是水乡,且也盛产野鸭和咸蛋,偶尔在超市里看到精美盒装的咸蛋,写着“洪湖红心野鸭蛋”,自豪得很。
小时候吃咸蛋只吃黄,那油汪汪红通通的一小块,总是桌上争抢的对象。大了觉得其实蛋白也好吃,细腻柔滑,有点咸,就着一碗清粥喝下去,真是素净又可口。
以往吃咸蛋总是端午之后,如今是想吃就能吃到。只是将咸蛋腌制至蛋黄流油却不简单,前些日子家里提了咸蛋来,煮后敲开,蛋黄是淡黄色的,蛋白也没一丝味,兴味寡然。早点城里有家卖稀饭的,是从早卖到晚,也常年供应咸蛋,有段时间我便每天去过早,一大碗白粥和一只咸蛋。粥熬得不错,每粒米都似笑破了肚子似的躺在汤上,又白又稠,入口舌尖一抵便化了。敲开咸蛋,先将蛋白都挑进粥里,再将蛋黄整块挑进嘴里,又油又粉,细腻地布满充满了整个口腔,享受得不行。蛋白夹碎成小块,均匀地搅拌在粥里,喝一口粥,便有一小块咸的蛋白留在舌头上。这样喝完一整碗粥也不会觉得无味。
爱香辣,爱奇珍。这样清淡简单的吃食里也自有乾坤,且越发是生活里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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