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程序员的世界

四十几年前麦克卢汉喊出“媒介信息”这句口号时,很多人认为他在哗众取宠。

十年前我第一次上网时只知道网上能玩游戏,能上oicq,能收发邮件,有bbs。我妈在家听人说网上有病毒,赶紧打电话给我叮嘱别再碰电脑了,万一被传染上了治都不知道上哪儿去治。

现在我每天用即时通讯工具跟家人朋友联系,用word写稿,上淘宝购物,写博客和微博来分享点点滴滴,并阅读博客和微博获取信息(其中很多是无用的信息)。2010年对我来说还发生了一件大事,阅读电子化,我被电纸书带来的惊喜所淹没——当我需要查阅某本书中的某个段落时,除了上图书馆和买它之外,从网上直接下载一本显然更快速更低成本——以至于忽略了尽管阅读的对象没变,介质却彻底改变甚至颠覆了。相对而言,书籍的电子化进程还算缓慢,想想唱片和摄影胶片。

连我妈,嗯,她现在不仅知道淘宝上买东西又便宜又便利,而且会上联众打牌,会用pplive看电视。

再看麦克卢汉“媒介即信息”这句话,会觉得太不给力了,媒介无处不在啊,容我再向前一步,媒介不单单是工具,它还会改变意识形态。

2010年《时代》周刊将26岁的马克·扎克伯格评为年度人物,理由是“他完成了一项此前人类从未尝试过的任务:将全球5亿多人口联系在一起,并建立起社交关系”,现在他的网站市值几百亿美元,个人身价数十亿,导演大卫·芬奇将他的创业经历拍成了电影《社交网络》,而那个名为facebook的网站,是他20岁出头时在学校宿舍里写出来的。(不用说,这些信息都来自网络。)如果电影反映的情况还算基本属实的话,他是这么一个人:貌不惊人,不善交际,出身平凡,很自我甚至自私,有点孩子气,怪胎,当然了,极其聪明。真是身逢其时啊,也只有在这个数字时代,他才会成为传奇吧!

与人类社会相比,互联网的发展真正当得起日新月异这个成语,前后几十年的光景,一块由数据构成、寸草不生的蛮荒之地上建起了功能齐备的城邦,由少数一批拓荒者发展到现在几十亿的网民,它由日常生活的辅助、工具渐渐渗透,不知不觉已有分庭抗礼之势。说到底,网络到底改变了什么?只是工具和媒介吗?恐怕不,它恐怕已经是第四维度,恐怕已经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相互影响的新世界了,尽管在很多方面它是对现实的摹写,但不能不承认的是,这里也有它自己的游戏规则,有它作为一个新世界的童稚气息和理想主义。

作为半个怀疑论者,我对人们称之为工具的东西一向保持警惕,尤其是当它重要到成为生活一部分的时候。网络像它看上去的那么兼容并包、开放平等吗?(这里的网络指不存在什么墙的网络。)我们应用的所有软件像它表现得那么安分守己、中规中矩吗?(这里的软件也不指那些扫描用户硬盘的家伙。)我们浏览的是互联网的全貌吗,还仅仅是管中窥豹,只看到了被允许看到的部分?

因为天天跟一个程序员生活在一起,我知道答案都是否定的。工具一定会影响我们怎么看这个新世界,也一定会影响哪些部分我们看得到哪些我们看不到。如浏览网页我们可以用ie、firefox、chrome、safari等等,没有它们,我们将面对一堆犹如天书的代码,浏览器就是解码工具,那么有没有一点点可能在解码的过程中植入了什么东西而我们全然不觉?即便现在没有,将来有没有?就像转基因食品,有没有一点点可能它会改变我们身体的某个微小部分而我们毫无感觉?就像《楚门的世界》,欣欣向荣的互联网世界是否划定了边界的?

我可能言过其实,问得太多了。

有一天程序员无意中跟我说:“有些人程序写得很丑,我自认为写得比较优美。”我暗暗一惊,优⋯⋯美?优美的编码解码工具?

新年前夕程序员写了一篇题为“祝福”的博文,内容如下:

var s:String = "78 DA 7B 36 6D C3 D3 9D 5B 9E EE 5F FD 64 E7 04 45 00 44 76 09 1C";


var stream:ByteArray= new ByteArray();


var arr:Array = s.split(" ");


for (var i:int = 0; i < arr.length;i++)


{


stream.writeByte ( parseInt(arr[i], 16) );


} 


stream.uncompress();


trace(stream);

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只答了两个字:run it.

But how?

一种优美的、能传递祝福的编码解码工具?不不不,我开始相信它真的是一种“语言”了,既然它是构成这个虚拟世界的基本元素,不懂它不就意味着完全被动吗?难怪他们管我们叫用户!也就是说,这个新世界是我们的,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是程序员们的!

大概我真应该学编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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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麦克卢汉, 媒介, 信息, 社交网络, 程序, 语言, 互联网

造就包法利夫人

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里讲到《包法利夫人》时说:“福楼拜的小说表现的是人类命运的精妙的微积分,不是社会环境影响的加减乘除。”此语甚得我心。按照某套公式,不难从福楼拜所描写的社会环境中推论人物的必然命运,如小资产阶级的精神空虚、宗教影响力的衰弱、妇女生活范围的狭小等等,如此一来,福楼拜精心创造出来的爱玛势必沦为一个符号,或者论证该公式的一个偶然变量,我们还读小说干什么?

 

小说从查理.包法利的亮相开始,叙述者是他的同学,查理留给他的印象是“一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游戏时间玩耍,自习时间用功,在教室听讲,在寝室睡的好,在饭厅吃的好”,他循规蹈矩,逆来顺受,从始至终这点没有变过。随着查理退学读医,第一人称叙述者消失,叙述视角发生转移,主要以查理为主。他读着医,慢慢长大,不算一帆风顺但最终通过了考试,到了道特行医,在母亲的张罗下娶了个已经四十五岁但有丰厚收入的寡妇。

然后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命运来敲门了,拜尔斗田庄的卢欧先生摔断了腿,请查理去医治。查理见到了爱玛,未来的包法利夫人,她“穿着镶了三道花边的‘麦里漏斯’蓝袍”,“指甲的白净使查理惊讶,亮晶晶的,尖头细细的,剪成杏仁样式,比第厄菩的象牙还洁净。其实手并不美,也许不够白,关节瘦了一点;而且也太长了,周围的线条欠柔。她美在眼睛:由于睫毛缘故,棕颜色仿佛是黑颜色。眼睛朝你望来,毫无顾虑,有一种天真无邪的胆大的神情”。

腿包扎好后,查理被留下来用点东西,他再有机会好好打量爱玛,“白领子朝下翻,露出她的脖子。一条中缝顺着脑壳的弧线,轻轻下去,分开头发;头发黑乌乌的,光溜溜的,两半边都像一块整东西一样,几乎盖住了耳朵尖,盘到后头,挽成一个大髻,又像波浪一样起伏,朝鬓角推了出去”,这段描写笔触轻柔,就和查理的目光一样,轻轻地触摸着少女爱玛。不用说,老实巴交的年轻乡村医生被爱玛不俗的装扮气度吸引住了。

如果说查理的悲剧是由遇见爱玛的那一刻拉开序幕,爱玛自己的,无疑更早,从被父亲送进修道院学习开始。爱玛天资平庸,宗教对她毫无吸引力,福楼拜写到她的内心时全然不是写她外表的那副轻柔笔触,而是语含嘲讽,说她对布道提不起兴趣,但“往往说起的比喻,类如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永久的婚姻,在灵魂深处,兜起意想不到的喜悦”,又说她“爱海只爱海的惊涛骇浪,爱青草紧紧爱青草遍生于废墟之间。她必须从事物得到一种切身利益;凡不直接有助于她的感情发泄的,她就看成无用之物,弃置不顾,——正因为天性多感,远在艺术爱好之上,她寻找的是情绪,并非风景”。心灵的贫瘠,这原本也不会酿成什么人生悲剧,可是爱玛在修道院老姑娘的影响下,看起了传奇小说,“书上无非是恋爱、情男、情女、在冷清的亭子晕倒的落难命妇、站站遇害的驿夫、页页倒毙的马匹、阴暗的森林、心乱、立誓、呜咽、眼泪与吻、月下小艇、林中夜莺、公子勇敢如狮,温柔如羔羊,人品无双,永远衣冠修整,哭起来泪如泉涌”。爱玛孜孜不倦地沉醉于这些浪漫小说中,受到它们的影响,对清苦的修道院生活感到无法忍受,被父亲接回了家中。可是情况更糟,乡村生活的平静只令她绝望。此时她认识了查理,在查理向她求婚之前,她就透露过自己想住在城市里,她迷住查理的那一套装扮气度,正是从修道院带回来的城里小姐派头。在这里作者福楼拜第一次流露出对当时流行的浪漫小说的反感,在后文中这一点还将屡次被提及,一次比一次鲜明。

福楼拜一待条件成熟,立刻安排了寡妇的卒死。查理成了鳏夫,一心爱着爱玛,爱玛正厌倦乡村生活想要逃离,而卢欧先生也寻思着把女儿嫁出去,这个时候似乎天时地利人和,就像万流归海,查理和爱玛结婚了。

相对于爱玛,福楼拜把查理塑造得很简单,他婚前迷恋爱玛,婚后更加爱她,“宇宙在他,不超过她得纺绸衬裙的幅员;他责备自己不爱她,起了再看看她的心思;他迅速回家,走上楼梯,心直扑腾。爱玛正在房间梳洗;他潜着脚步,走到跟前,吻她的背,她猛吃一惊,叫了起来”。这种爱已经深沉得超过了他自己所能理解的范围,一如她所向往的爱情那么热烈,只是老实的乡村医生不善花言巧语,又没有浪漫的身份地位,所以爱玛对他只有恨,和鄙夷。

机缘巧合之下,包法利夫妇被邀请去侯爵的庄园做客。爱玛一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实现了她的梦想,置身于浪漫小说中描写的场景,福楼拜事无巨细地描写侯爵庄园和舞会,极尽华丽的词句,就像爱玛在贪婪地把眼前的一切都摄入脑海中,不放过任何细节。爱玛爱上了邀请她跳舞的子爵,尽管目眩神迷中连他的样子都没有看清,只知道他“背心敞的开开的,就像照胸脯裁成的一样”,但是对子爵的向往一直延续到了爱玛生命的尽头,子爵成了一个意象,对于这部小说和爱玛,都是如此。一个晚上的快乐时光,在爱玛的生活中凿出了一个大洞,令她觉得“眼边的一切,无论是沉闷的田野也好,愚蠢的小资产阶级也好,庸俗的存在也好,依她看来,在世上是一种例外,一种她不走运,偶然遇见的特殊情况,然而离开现实,浩渺无边,便是幸福和热情的广大地域。由于欲望强烈,她混淆了物质享受与精神愉悦、举止高雅与感情细致”。查理再也没有希望她会懂得他的爱了,因为他毫无野心,无法满足她对贵族式生活的渴望,只令她越看越有气。

福楼拜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写爱玛的烦躁和绝望,情节发展完全停滞,酝酿出一种表面沉静内里惊涛骇浪的焦灼氛围。然后这对夫妻搬离了道特,前往另一个殷实的大镇永镇寺。小说第一卷结束。

至此,可以说福楼拜已经完成了对爱玛的塑造,命运机器的每一个齿轮都已经安装到位,只需再借助一点点外力的推动,包法利夫妇的人生就将朝往悲剧方向轰隆隆地启动。不用说,他们在永镇寺遇见的人们,尤其是爱玛的两个情人赖昂、罗道尔弗,药剂师郝麦和商人勒乐,在推动一出悲剧的上演上,都出力不少。

我们有一句说烂的俗语“性格决定命运”,在小说的创作中可以视为金句,但凡是好的小说,其张力无不来自人物本身的个性,推动故事情节向前的,大半是某种由个性决定的必然性,只有二流三流的小说才会借助偶然性和外在因素来推动情节发展。爱玛情炽的高涨,对物质的贪欲和感情的浅薄,决定了她会遇上什么人,发生什么事,有什么结局。

与爱玛美貌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她的日渐贪婪和粗俗,福楼拜的笔对她越来越不留情面,反倒是对老实巴交的乡下医生查理,作者倾注了同情甚至一丝敬意。就在爱玛计划着与情人远走高飞的当晚,全知的作者描写了一段查理看到女儿时的心思:“她如今正长个子,一季一蹿。他像已经看见日落西山,她放学回家,满脸的笑,衣服上有墨水点子,胳膊挎着她的小篮子。以后还得进寄宿学校,要花许多钱;怎么办?他不由沉吟上来。他想在附近佃一小块田,每天早晨去看病人,亲自监督。他省下田里收入,存在储蓄银行;然后买上一些股票,随便哪一家公司都成;再说,主顾会多起来的;他这样希望,因为他要白尔特受到良好教育,有才分,会弹钢琴。啊!等她长到十五岁,像她的母亲一样,也在夏天戴大草帽,该多好看!人会老远把她们看成一对姊妹花的。他想像她夜晚在灯光底下,靠近他们做活;她会为他绣拖鞋的;她会料理家务的;个个房间洋溢着她的可爱和她的快活。最后,他们会照料她的终身,为她挑一个殷实可靠的好丈夫;他会使她快乐,而且永远快乐。”这大约是全书最温情脉脉的段落,平实细腻。与此同时,睡在查理旁边的爱玛则一心在幻想私奔后的美好浪漫生活,构筑着注定坠毁的空中楼阁。

查理从小说开头那个受人嘲笑的十五岁乡下小男孩,到结尾时成了一个甚至值得敬佩的人,他在爱玛死后发现了她的私情,可是他不仅原谅了她,反而更爱她了,在这部从头到尾充斥着对爱情焦渴的小说里,他的迂和痴才是真正的爱,福楼拜于是给了他一个诗意的死亡:“查理坐在花棚底下的长凳上。阳光从空格进来;葡萄叶的影子映在沙地;素馨花芬芳扑鼻;天是蓝的;芫青环绕开花的百合蓊蓊在飞。查理觉得气闷,仿佛一个年轻人,心里迷迷茫茫,涨满了爱情的潮汐”。查理是爱玛悲剧巨轮下的牺牲品,他们的女儿小白尔特也是,福楼拜不是不同情他们的无辜,可是命运的机械在第一卷已经铸成,第二卷开始转动,到了第三卷连作者也无力回天。

小说的视角转换非常灵活,在作者全知全能的时代福楼拜已经采用了一些类似电影的剪辑手法,近景远景的替换给文本增加了趣味性,尤其体现在最后一卷爱玛四处借钱的那些段落中;对话描写是一大亮点,按纳博科夫的说法是多声部配合,形成交响乐的效果,如包法利夫妇初到永镇时在饭馆的那场谈话;意象丰富,这点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里分析得非常细致,嗯,在我看来简直有过度诠释的嫌疑,爱玛的偷情场面写的非常隐晦,但小说还是曾经被冠上yin秽的罪名告上法庭。

“世间从未有过爱玛.包法利这个女人,小说《包法利夫人》却将万古流芳。一本书的生命远远超过一个女子的寿命。”纳博科夫这句评语大概是从福楼拜的临终遗言化来,是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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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2010年最后一次更新博客了。这一年就要过去了,我挺怀念它的。

祝我的朋友们新年快乐!我的新年愿望是但愿我们没有进入什么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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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福楼拜, 包法利夫人, 纳博科夫, 文学讲稿

不俗的笋

俗话说秋天进补春天打虎,秋天饮食讲究滋补不仅因为“一夏无病三分虚”,您往那风口一站就明白,满腔热血瞬间凉透,且每个毛孔的水分油脂悉数被带走,人就像刚从埃及金字塔里爬出来的一样。不过,吃了烧得酥烂入口即化的红烧肉、红光满面的萝卜炖羊肉以及油滋滋的香炸小排骨之后我在饭桌上颇有些举箸不前昏昏思睡,补是补,也被腻到了。其时一碗干鸡汤姗姗来迟,一口冲淡嘴里的厚味,两口解腻醒神,三口下去眉毛都要鲜掉了。不由自主便想起笋的种种好处来。

李渔闲情偶寄 饮馔部》推笋为“蔬食中第一品”,不能不说有落俗套之嫌,因为这个头名恐怕多少与笋的近亲竹子向来好名声有关,连饮馔蔬菜也要分个三六九等,李渔真造作,不似袁枚的《随园食单》就菜论菜那么客观。但李渔说笋“肥羊嫩豕,何足比肩”,又说“但将笋肉齐烹,合盛一簋,人止食笋而遗肉,则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可知矣”,这倒是实情,笋之甘美,的确常常为肉所不及。

笋的做法,李渔只说“素宜白水,荤用肥猪”,很极端,要么白水煮熟,要么与肥猪肉同烹。这种素则极素、荤便极荤的做法过于想当然,未必好吃。现在的沪杭名菜“油焖笋”将鲜笋段略加煸炒,和酱油、白糖、适量水一起焖煮约五分钟,然后大火收汁盛盘,汤汁浓稠,色泽红亮,鲜咸略甜,好吃得让人放不下筷子。比起李渔的做法来当然中庸,味道却一点也不平庸。

袁枚讲到饮食搭配的要诀,说笋是“可荤可素”,百搭,所以但凡鸡鸭鱼肉及各种蔬菜,不论蒸煮煎炸,都可以邀鲜笋来掺和掺和,错不了。素搭就花样百出,春天的各种蔬菜,豌豆、蚕豆、豆苗、荠菜、蕨菜等,拿其中一种两种与春笋同炒,便是鲜嫩可口又营养健康的美味;若荤搭,春笋步鱼、笋烧排骨、春笋炖老鸭等都不难操作,味道没得说。笋在饮馔界啊,那绝对就是万菜迷,左右逢源的主儿。

夏秋两季笋已成竹,不能吃了,也无妨,有笋干。《随园食单》里所记的“笋脯”,就是笋干,照袁枚的记载,制法倒不繁琐,只是费时费工夫而已,“取鲜笋加盐煮熟,上篮烘之,须昼夜环看,稍火不旺则溲矣。用清酱者,色微黑。春笋、冬笋皆可为之”。有同学是浙江湖州人,当地以产笋闻名,现在还有不少家庭收获新笋后自制笋干,我以袁枚的法子相询,得知现在的笋干制作也还是相似的工序。

笋干食用之前要提前浸泡,泡软之后则炒、烧、入汤无不可,也是佐菜的无上妙品,故有“素火腿”的美称。我喝的那碗笋干鸡汤之鲜,泰半要归功到笋干对鸡肉的提携上。

还有一种酸笋,据说是广东南雄的特产,做法是嫩笋去壳切片,投入装井水的腌菜坛中,无需额外再加调料,腌制十余天后就可取出食用。我没有亲尝过酸笋,但对它并不陌生,《红楼梦》第八回,薛姨妈留贾宝玉在梨香院吃酒,酒后上了“酸笋鸭皮汤”,“宝玉痛喝了两碗”。鸭皮是肥极腻极之物,与酸笋同煮,则油腥味尽去,变得爽口了。酒喝多了来一碗,既解酒又开胃,薛姨妈想得周到!我每每翻到《红楼梦》这一回,目光总要在“酸笋鸭皮汤”这几个字上久久徘徊,心中暗暗思慕!

吃笋的历史在我国至少可追溯到先秦,因为《诗经》里有“其蔌维何,维笋及蒲”的句子。历来写到笋的文学作品非常多,李煜就写过“斜托香腮春笋嫩,为谁和泪倚阑干”,以春笋的白、滑、细来比美人的纤纤素手。现代作家沈从文写《三三》,说“三三苗条如一根笋子”,言女孩身材之秀美、挺拔。苏东坡出了名的爱吃,他写笋是“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葵烧笋饷春耕”,春笋是农人饭桌上的恩物。

苏东坡还有一句“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意思是居室要有竹子相伴才清雅。后人打趣接上“若要不俗又不瘦,天天笋加肉”,不知跟这句打油诗有没关系,反正现在笋肉搭配的菜不少,其中特有名的是江浙名菜腌笃鲜。我初到杭州不知“腌笃鲜”何意,吃过后想“腌”大抵指咸肉,“笃”因有竹字头,猜是指春笋,“鲜”就是新鲜五花肉了吧。后来听说“腌”是指味咸,“鲜”是言其鲜美,“笃”则表示烹饪手法是焖。不管怎样,这道名菜里若没有笋,只将咸肉与鲜肉同煮,那就是俗上加俗了!这菜做法简单,五花肉、咸肉洗净切块汆水,投入砂锅中,加水、姜片、料酒烧开,转中小火焖煮一个半小时,投入笋片继续焖半小时,出锅前加盐调味,无需再额外加料即汤鲜味美。冬笋即将上市,有兴趣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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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于《门里家居》2010年12月号,请勿转载。

圣诞快乐,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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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 竹笋, 笋干, 酸笋, 李渔, 闲情偶寄, 袁枚, 随园食单

11月段子创作

整个11月只更新了一次博客,这真让我焦虑,空间花的可是华丽丽的美刀啊,域名花的是火速贬值的人民币,不过都是钱不是?

与此同时,11月我在织围脖上比较勤奋,而且织出了几个我自己比较满意的段子,当然大多数还是鸡毛蒜皮。录几条围脖权当更新吧!话说,我是不是应该考虑把博客停了?

每当我不得不写一些不想写的东西时,就会拿程序员的经历来勉励自己。程序员曾经做过一个外包项目,他把成果给我看时,只见几个男老外在视频裸聊。——11月3日,程序员是我的御用男主角

 

#微小说# 妻子变了,她不再赖床、贪吃和乱花钱,不追问他去了哪儿跟谁在一起,不抱怨他写程序挣不到钱。她乖乖做饭,和颜悦色地跟他说话,在床上更温存了。两个月了,她不像是为挽救婚姻做做样子。他把打印好的离婚协议书塞进碎纸机,然后考虑将植入她大脑中的完美娇妻beta版升级为1.0正式版。——11月4日,创作于吵架后的晚上,程序员看到也创作了一条回击,可惜才华缺缺,you know~

 

 一想到人民币正在疯狂贬值,我就决定赶紧把今天收到的一笔巨额稿费一百元花掉!——11月6日,听说印了43万亿人民币之后,陷入了通胀的恐慌中。 

我心里一直有个结,当时换新身份证的时候要拍照,那天我哭过,眼睛是肿的,脸上没擦东西,嘴唇焦枯,头发很油还巨傻地绑了个辫子,总之我每次看到那照片心里一阵刺痛。两年多以来我一直在谋划办新身份证,总不能就这么一直刺痛下去吧!但是不是太虚荣了?不过既然我同学的老公都可以割双眼皮。。。——11月28日,这条太失败了,竟然没人看出来它是段子。 

前天晚上梦见好朋友把她写给男友的情书拿给我看,我非常认真地看了,写得很好,我暗暗惊讶并嫉妒她文笔之美。然后我醒过来了,意识到刚刚是在做梦,那情书里的句子就是我想出来的嘛,没必要嫉妒,释然了。再然后我又醒过来了,意识到释然也是梦里发生的。也就是我做了个双层梦,我终于变得有层次了。——11月30日,到了月底,我创作段子的才华呈井喷,但这条没有写好,有点罗嗦。

我请教某古文学博士:《金瓶梅》里有没有写到吃火锅哒?良久,那边反问:恕我愚钝,你说的吃火锅是真的吃火锅呐,还是某种失传的体位?——12月1日,高潮来了,一个月的创作练习终于有了收获,在12月的开端,一个趋于完美的段子诞生了。我把它投稿到“冷笑话精选”那里,出乎意料滴人家没有睬我,但这不会打击我继续创作段子的热情。

 

更多段子请follow:http://t.sina.com.cn/sibi 或者 http://fanfou.com/句芒 ,见证一个新人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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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围脖, 微博, 饭否, 段子, 冷笑话

菜薹

梁实秋写食,说炒蔬菜以半熟不熟为最宜。这话有理,譬如菠菜、生菜,热锅滚油爆香姜蒜后,大把蔬菜入锅,稍稍翻炒几下,就可以调味出盘了。否则绵软稀烂,不好看也不好。有些蔬菜就非得炒至熟透不可,譬如菜薹。菜薹是家乡人的恩物,我们那里从前不作兴种大白菜,一到秋末冬初,菜园里一片萧肃,可食的新鲜蔬菜就只有菜薹了,红菜薹。红菜薹据说是湖北特产,红茎绿叶,开金黄的小花,从地里割回家后洗净,无论茎叶花,一律用手掐成寸长段,然后清炒。这是最主要的吃法,从秋末到年后,这盘清炒菜薹每天都会出现在大多数家庭的饭桌上。

我小时候对这道菜可说是厌恶,从不向它伸筷子。因为曾经吃过没有炒熟的菜薹,留下恶感。菜薹茎有食指粗细,表面一层皮,越老越厚,细心的主妇掐菜时会顺手剥掉茎上的皮,对切成两半,这样下锅炒容易熟。大多数时候则是掐好就倒锅里炒,叶子熟了但茎还远远没熟,盛起来上饭桌,结果一口咬下去,迸出植物的生浆来,那股生腥气在舌面上马上窜开了,直抵神经末梢,难受得打一个激灵,赶紧吐出来。留下这个坏印象后,我无论如何不肯再吃它。我现在仍然不吃芋头和柿子,都是因为小时候被麻了嘴。

尖椒的到来是家乡饭桌上的大事。从前我们基本不吃辣,辣椒是有的,青椒和红椒。青椒只能管夏天,红椒嘛,大量收获之后都剁成末,加很多很多盐,装进酱坛里封好倒置,作用不是调味,用来腌菜。腌最多是豆角和萝卜,豆角切成寸段,或者干脆不切,萝卜切块,投到酱坛里,坛口用塑料封严,仍然倒置,十天半月后就可取食,吃到第二年开春。这种酱菜也不辣,又酸又咸,不好吃,可父辈祖辈都爱吃,酱菜做得好不好,是衡量主妇能干与否的重要标准。来杭州后,妈妈来看我,每次必然要带一罐家里自制的酱菜,最后都是她自己吃掉了,而且对我不能欣赏这样的美味她表示十分不解。豆瓣酱我们也有,从前家家户户自制,略同于现在市面上的郫县豆瓣酱,不过味道是咸、微甜,不辣。

说回尖椒,就是干制小红椒进入我的故乡应该不超过十五年。从那之后,家乡人好像突然在烹饪上开了窍,拿菜薹来说,除了清炒,原来可以稍稍放点醋酸炒(以前我们不大吃醋,一瓶醋大约够一户人家用上一年的),或者再加点尖椒酸辣炒,奢侈的还可以割点梁上吊的腊肉,做腊肉炒菜薹。腊肉现在很少见自制的了,以前也是每家每户都有,过年杀猪留下的大块猪肉(其实也不算特别大,尺余长),抹上盐,用逢被子的白纱线系住一头,太阳下晒干,吊在厨房梁上,日日的烟熏火燎,肉缩得很紧,瘦的部分呈黑色,肥的是蜡黄色。吃时割下一块,洗刷干净,切薄片或小块,或炒或炖都好。腊肉不知为何,比新鲜猪肉要香数倍,与蔬菜同炒尤其借味。

我对菜薹改观时已经到了武汉。有年冬天我弟弟常和女友来过周末,他自小喜欢做菜,挺有悟性,到了我那儿就要露几手,做了一道酸辣菜薹,仍然是姜蒜爆锅,搁点尖椒,先炒茎再炒叶,临出锅放盐和醋,味道很不错,菜薹茎炒熟后生腥味已去,有一股特殊的醇厚口感,然后从中杀出一点辣味和酸味,比起清炒菜薹更适口,还下饭。

汪曾祺说炒菜的一个诀窍是素菜荤油炒,荤菜素油炒。听上去很有道理,荤油大概就是猪油吧,现在猪油好像已退出烹饪舞台了。不过素菜还是有法子荤炒的,譬如菜薹炒腊肉,先将切成薄片的腊肉下锅炼荤油,然后捞起腊肉,下菜薹爆炒,将熟时再倒腊肉同炒,最后调味。腊肉不宜太多,否则那股咸香要夺了菜薹本身的香味。这道腊肉菜薹我认为极其销魂,是荤素搭配相互借味的典范,不过我家乡人已经很少自制腊肉了,可惜。

去年过年回家,我们三个湖北人居然在武汉迷了路,车在城里兜兜转转几个小时才找到汉宜高速的入口,偏又下着大雨,深夜才带着一身寒气到家。我家人都没吃晚饭,做了十几个菜等我们,凭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都座在炭炉子上,一到家就有蒸气腾腾的蒸煮汤饭端上来,最后上桌是我妈现炒的一道酸辣菜薹,热乎乎的和在饭里下肚,呵,到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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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菜薹, 清炒, 酸辣, 腊肉, 湖北, , 饮食, 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