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读红得趣三:古典式初遇

说到一见钟情,首先想到的总是董小宛冒辟疆

张明弼的《冒姬董小宛传》里写当初董小宛色艺双精,在秦淮已经很有名了,且自视甚高,曾揽镜自语道:“吾姿慧如此,即诎首庸人妇,犹当叹彩凤随鸦,况作飘花零叶乎?”意思是说我既如此美貌又聪慧,即使是给普通人做妻子,都有些辱没,更何况委身在这花街柳巷呢!可见能令董小宛看得上眼的男子,实在不多。

而冒辟疆呢,不仅家里有钱,才华过人,而且长得也很帅。张明弼说他“姿仪天出,神清彻肤,余常以诗赠之,目为东海秀影”。一个男人,又帅又多金又有才华,那他肯定不缺女人,而且,肯定会被女人们惯坏,张明弼说当时的情况是“所居凡女子见之,有不乐为贵人妇、愿为夫子妾者无数”,就是说,凡见过冒辟疆的女子,都情愿放弃贵妇的头衔,而做他的妾室。这大约是实情吧,试想,一个冒辟疆这样的年轻男子,和一个老朽无力的达官贵人,换我也会选择前者!女人们既如此追捧,结果就是“辟疆顾高自标置,每遇狭斜掷心卖眼,皆土苴视之”,这简直就跟没挨过饿的人会挑食一样,是肯定的了。

话说当年董小宛和冒辟疆一个是年华正好,一个意气风发,那年冒辟疆去赶考,他的几个同道中人如侯朝宗等人都向他盛赞董小宛;而董小宛也经常在文人啊上流社会的宴席、集会上听到冒辟疆的名字。双方都是久仰久仰了,但冒辟疆几次上门求见,都跟董小宛阴差阳错地错过了。

“一日,姬方日醉睡,闻冒子在门,其母亦慧倩,亟扶出相见于曲栏花下。主宾双玉有光,若月流于堂户。已而四目瞪视,不发一言,盖辟疆心筹,谓此入眼第一,可系红丝。而宛君则内语曰:吾静观之,得其神趣,此殆吾委心塌地处也。”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张明弼写来有些夸张,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艳冠秦淮,一个风神俊朗,两个都自视颇高,不轻易付出感情的人,在这一瞬间都合了对方的眼缘,空气中都是两人目光交接时碰撞出来的噼里啪啦的火花。但第一次见面就仅止于这惊鸿一瞥了,两人真正结缘,要等到三年之后了。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一见钟情”,其实只能算相互有感觉,还谈不上“钟情”,但已足够浪漫。反而那种一见面就如火如荼,非彼此誓不嫁娶的,在我看来却不真实。

红楼梦》里讲男女初遇,我印象最深的有好几对。其一是贾雨村在甄士隐家中初遇丫鬟娇杏,因对方回头望了他两眼,他就暗暗把人家惦记上了,脂砚斋批他“古今穷酸,色心最重”,呵呵,算是一个自作多情的美丽误会。

其二是王熙凤初遇贾瑞,那一段真是写尽一个无能Se鬼的丑态,听听贾瑞怎么跟凤姐说的:“也是合该与嫂子有缘。我方才偷出了席,在这个清净地方散一散,不想就遇见嫂子也从这里来。这不是有缘么?”后面还有一段是:“我要到嫂子家里请安,又恐怕嫂子年轻、不见人。”曹雪芹写对话的工夫一流,单单是这两句话,贾瑞的情态、眼神、语气,已如在眼前,更有趣的是,如今的登徒子轻薄起来,用的仍然不过是这几句话。曹雪芹将贾瑞写得如此猥琐不堪,以致后来凤姐使计把他给整死了,也并不觉得凤姐可恨。

其三是红玉贾芸的初遇。合该着这俩人有缘,从长相到脾性,两人都很相似。贾芸是“俊容长脸,长挑身材,年纪只好十八九岁,生得着实斯文清秀”,而红玉呢,“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挽着个(上髟下赞),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甜净”,是否很有夫妻相?至少在容貌上很般配。两个人的脾性也都颇为上进,贾芸明明比宝玉年长得多,却腆着脸认他作父亲;而红玉呢,“因他原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显弄显弄”。这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曹雪芹写得轻描淡写,只是说红玉“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又说贾芸“听这丫头说话简便俏丽,待要问他的名字,因是宝玉房里的,又不便问”。如果不是后文红玉梦见贾芸的话,叫人压根无从猜到这俩人已情根暗种,但转念一想,不论贾芸还是红玉,其实都是很现实的人,没有那么多诗情画意,但他们很聪明,有心机,两人眼神交锋时,心里已经九转十八弯了,脸面上却是风平浪静,旁人如茗烟者,怎么会看得出端倪!

《红楼梦》里最曲折的初遇,当然数贾宝玉林黛玉的那次了。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之后,已经由夫人口中得知了贾宝玉的种种劣迹,可以说是产生了一个坏印象,所以当她听说宝玉来了时,心里想的却是:“这个宝玉,不知怎生个被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及至一见,却发现是个翩翩公子哥,而且当时就大吃一惊,心想:“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这是典型先抑后仰的写法,而且由林黛玉的视角,带出贾宝玉的第一次正面亮相。

随后视角一转,由贾宝玉来打量林黛玉,补写林黛玉的形容、外貌,然后贾宝玉说出了他在整部《红楼梦》中的第一句话:“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至此读者是心领神会了,前缘已定,那个偿还眼泪的故事就要上演了。

然而《红楼梦》的脱俗之处就在于它很快就把读者从那种情调中拉了出来,脂砚斋说曹雪芹善用“曲笔”,这是的评,宝玉赠字“颦”给林黛玉后,眼看着气氛越来越好,突然他劣性大发,又是摔玉又是哭喊又是闹腾,顿时把整个气氛破坏掉了,也把他“翩翩佳公子”的形象给破坏掉了,完全一黄口小儿嘛!

《红楼梦》就好看在这里,简简单单的男女初遇,它能写出四种完全不同的情调来,而就是同一个场景里,也能枝蔓横生。比起董小宛和冒辟疆的一见钟情,《红楼梦》写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第一次见面多点宿命感,但孩子气得多,毕竟两个人还不谙世事嘛。

 

发现最近又有点沉溺在《红楼梦》里了,缓一缓才好,正事要紧。

» 阅读全文

Tags: 红楼梦, 曹雪芹, 石头记, 读红得趣, 贾宝玉, 林黛玉, 董小宛, 冒辟疆, 贾芸, 红玉

画皮

现在还经常有同学问我用什么护肤品,可见以前我多么热衷于此道,名声在外了都已经。

但我这一两年美丽指数直线下降,本来就不高,现在基本趋于零了,皮肤状况也很糟糕,年龄是最大的原因,而我也索性放弃了抢救,按老Q的说法是破罐子破摔了。所以啊,表再问我了,哦,负面参考价值还是有的。

一定要问的话,下图就是了,从左至右分别1,2,3,4。白天是1,2,3,4,晚上是1,2,3。就这么简单。

img_2842.jpg

大小: 18.04 K
尺寸: 358 x 270
浏览: 5 次
点击打开新窗口浏览全图

» 阅读全文

Tags: 护肤, 画皮, orbis

读红得趣二:“真小人”贾雨村

贾雨村是《红楼梦》中一个重要的线索人物,曹雪芹笔下着墨较多的男性之一(除宝玉外),也是全书中性格颇为饱满、复杂的一个男性形象,很值得说道说道。

贾宝玉有句名言,在《红楼梦》第二回中经冷子兴之口道出,便是那句:“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当然是小儿口中的偏激言论,男子如秦钟、蒋玉菡、柳湘莲等人,他并不嫌弃,但贾雨村在他眼里,无疑就是这种浊臭逼人的男子。第三十二回,贾宝玉被他老爹招去会客,路上偶遇林黛玉,第一次向她表白,当时他匆匆赶去要会的客,就是贾雨村。贾宝玉当时正在屋里和湘云、袭人等人闲聊,知道是贾雨村来了,万分不情愿见他,边穿靴子边抱怨,湘云劝他说:“‘主雅客来勤’,自然你有些惊他的好处,他才只要会你。”宝玉却道:“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不难看出,贾宝玉是相当地不待见贾雨村,哪怕这人曾经是林黛玉的老师。但是贾雨村之所以屡屡登门要会见贾宝玉,除了攀附之外,又的的确确是因为很欣赏这位荣国府的“混世魔王”,甚至可以说,除了林黛玉,这世上认识贾宝玉最深的,恐怕就是贾雨村了。

贾雨村在《红楼梦》第一回出场,就很不招人喜欢,曹雪芹给他的定义是“穷儒”,因家道衰微,寄居在葫芦庙中,卖字作文为生,胸中怀着“求取功名,再整基业”的雄心。他的样貌是“腰宽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简单十几个字已勾勒出一个正当壮年、精力旺盛、雄心勃勃的男子形象来,跟我们印象中佝偻腰背、手无缚鸡之力的“穷儒”相去甚远。贾雨村在甄士隐家中偶尔见到一个丫鬟回头望了他两次,因为这个丫鬟“生得仪容不俗,眉目清朗,虽无十分姿色,却亦有动人之处”,贾雨村便认定她对自己有意,心中暗暗将她视为红粉知己,惦记上了。这段中,脂砚斋一处批说:“古今穷酸,色心最重。”另一处又批:“今古穷酸,皆会替女妇心中取中自己。”也就是说,向来那些尚未得志的穷小子,都有那么点自我感觉良好,想着自己虽然无权无财,但有慧眼的女子,自会看到自己的不同凡响,是会青眼相待的。我们中国有句古话“穷心未尽,色心又起”,说的就是贾雨村这种虽一时不得志,但欲望并不少,也不乏行动力的人。果然,后来贾雨村中进士,做了知府之后,便将这丫鬟娶去做了二房。

脂砚斋的评语,我觉得这个“酸”字不妥。贾雨村穷,却并不酸,他这个人人品很成问题,腾达之后,“虽才干优长,未免有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贪”、“酷”这两点,从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不难看出,一个人为官既贪且酷,这是多么可恨的事啊!贾雨村既然为同僚上司所看不惯,又没啥背景,自然很快就下野了,风光不过短短一瞬。好不容易取中进士当了知府,谁知被人一参,就惨遭革职了,之对贾雨村个人来说简直就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而他的不酸就在于他面对挫折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自怨自艾,相反,他处理得很洒脱,把妻子儿女送回老家安插好了之后,就“担风袖月,浏览天下胜迹”去了,要说心里没有一丝怨愤,那是不可能的,但他懂得耐心等待,一旦时机成熟,马上重振旗鼓。所以我说贾雨村不酸,第一个原因是他遭遇挫折不像柳永那样自暴自弃,叹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吟低唱”,他是“达则贪***法,穷则蓄势待发”,很儒家。

说贾雨村不酸,第二个原因是他虽有些恃才,但有度,算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甚至算上得有见识,不是寻常读死书的腐儒。这就要涉及到前面说的,他对贾宝玉这个人的理解和看重了。《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谈及贾宝玉时,断言他“将来色鬼无疑了”。贾雨村忙正色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YinSe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字,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者,不能知也。”然后大讲一番道理,意思是说贾宝玉这类人秉承天地之灵气而生,但时逢太平盛世,所以上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缪不尽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贾雨村说这番话时,还没有跟贾家攀附上亲戚,此时林黛玉也还没有进荣国府,所以,贾雨村这番话显然出自他的见识,而非巴结,那么他岂非第一个不把贾宝玉当未来S魔、现任劣童看待的人?贾雨村后来拜访贾府总要会见贾宝玉,难道不是出于欣赏?而且,贾雨村既有如此脱俗的见识,他却不自视为贾宝玉同类,也就是说,他很清楚自己的份量,凡人一个。

贾雨村其人,总的来说身材雄伟,精力充沛,头脑清楚,颇具才干,有韬略有见识,因为入世极深,所以也有野心有手段,他不成酷吏,更待何人?时下这样的人也不少,他们欲望很多,懂得争取,不会畏首畏尾,做了坏事更不会良心自责,叫你看着他很讨厌,但又无能为力,他生存能力很强,一时可能不如意,指不定哪天就东山再起了,这种人,如果再加上他对自己的野心和欲望不加掩饰,行事又颇洒脱不羁的话,我们一般称之为“真小人”。

» 阅读全文

Tags: 红楼梦, 曹雪芹, 石头记, 读红得趣, 贾雨村, 贾宝玉, 冷子兴

读红得趣一:小众作者石头与出版编辑空空道人

新年了,又把《红楼梦》抽出来读读,然后发现自己虽然读得着实不少(肯定不下十遍),但多数是囫囵吞枣,而且从未做过笔记。想起不久前跟皮同学闲聊,她说很奇怪,明明是以前读过的小说,再读时竟觉得就像未曾读过一样。我想原因不外两点,一是我们年轻时候(其实现在也蛮年轻啦)读书速度很快,一目十行,只追情节,读完就丢,没有多想,像牛吃草一样,到嘴里就吞,压根不知道什么味;二是有些书啊,真的要年龄稍长,有点阅历,知识上也有所积累时,才能读出味道来。

这么想,就觉得这次应该把读《红楼梦》的速度放慢,一天一回吧,细细地读,一字一句地读,再就是做做笔记,这样来一遍,应该比再囫囵吞枣一次有趣得多,所以这一系列笔记就暂时定名为“读红得趣”好了,呵呵,《红楼梦》第十五回有讲“秦鲸卿得趣馒头庵”,此趣非彼趣也。

《红楼梦》第一回先从成书因缘讲起。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一段莫过于空空道人从青埂峰下过,见到石头上的字迹后,与石头的一番对话,颇有些小众图书作者与出版社编辑交涉出书事宜的意思。石上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也就是说,在江湖了飘荡了这么些年,一事无成,连个大佬都没混上,写了个自传,谁给我出版出版?

某出版社编辑空空道人看了书稿之后,质疑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抄去,恐世人不爱看呢!”古往今来做编辑都是一个道理啊,世人爱不爱看,是你的书能不能出的最大乃至唯一衡量标准,你第一不八卦(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呢题材又不宏伟,谁看啊!

新人作者石头自有道理:“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于朝代年纪哉!”这真是实情啊,我近来读了不少清代的笔记小说,体例真是如出一辙,旨归也大多在教化,有趣的很少。这是针对编辑的第一个质疑的回答。

至于第二点说他题材不够宏伟,石头同学的回答可谓一针见血:“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情闲文者特多。”后面又强调说:“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纵一时稍闲,又有贪Y恋色、好货寻愁之事,那里有工夫其实看那理治之书?”真是至理名言,古今类同啊!置换到当下语境,也是一样的道理,大家忙着赚钱买房供车,本来就压力很大,有空的时候又要谈谈恋爱,搞搞外遇什么的,生命本来就是无法承受之重了,谁有那心情去看你搞沉重的书啊!(立志于著书的人不可不看此段啊,最好红纸抄写三遍,贴在案头,提醒自己万万不可给读者增加思想负担,否则将自绝于人民币!)

但是,但是(一般但是后面的话都很关键),作为一个有修养有追求的未来畅销书作者,石头同学毕竟不是俗物,他的《红楼梦》也不同于当时市面上流行的各种通俗消遣类小说,石头同学对之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Y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Y污秽臭,荼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说。”曹雪芹对当时流行之野史、才子佳人型小说流毒世间的不满,《红楼梦》里不止此处有直言,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中,借贾母之口,又有一番讽喻,可对看。

空空道人作为一个资深图书编辑,听了石头的这番话后,又将书稿全文看了一遍,“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就是说,虽然有针砭时弊的嫌疑,但因“朝代年纪全无”,所以也不会授予dangju什么把柄,估计能顺利通过审查,所以决定出版此书。

这当然是戏说了,但细读第一回,发现曹雪芹虽然是处处自贬自抑,但对其呕心沥血之作《红楼梦》却颇为自信,屡屡提及它的不同凡响,除前面借石头之口外,稍后还借僧道二人之口再度表白:“历来几个风流人物,不过传其大概以及诗词篇章而已;至家庭闺阁中一饮一食,总未述记。再者,大半风月故事,不过偷香窃玉,暗约私奔而已,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想这一干人入世,其情痴S鬼、贤愚不肖者,悉与前人转述不同矣。”

小说在当时的文人看来,是端不上台面的狗肉,好看,但既于个人前途无益,也于家国社稷无用,属文学之末流。曹雪芹写作《红楼梦》,除了浇自己胸中块垒之外,还罕见地具有一种创作上的严肃和自觉,因此他才敢于宣称这部作品“与前人不同”。明清两朝,小说和小说家着实不少,但如《红楼梦》般流传广阔影响深远者,寥寥无几。

» 阅读全文

Tags: 红楼梦, 曹雪芹, 石头记, 石头, 空空道人, 读红得趣

读阎连科《坚硬如水》

读完《坚硬如水》之后,立即翻箱倒柜找出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有两年没读王小波了,但以前读得多,从脉络到细节都很熟悉,不多一会,就把那篇本不长的《黄金时代》重温了一遍。放下王小波,开始想,不一样,太不一样,尽管时间背景相似,故事有稍许相似,但是从头到尾完完全全不同。

《坚硬如水》的开头:“等我死过之后,安静下来,我会重新思考我的一生,言论、行为和我行走的姿势及对那鸡屎狗粪的爱情的破解。那儿是一片温柔之乡,是思考的上好去处。思考在那儿如柳絮飘落样轻柔美丽,灿若桃花。”这是一个倒叙式的开头,意味着接下来就要讲述“我”是如何落到这般田地的,同时也布下了一个悬念,那就是“我”,主人公高爱军,究竟会不会被枪决。

事情起源于1967年,“我”高爱军所在的部队解散,“我”提出复员,回乡去参加当时已进行得如火如荼的那场运动。不用去查历史书我们也知道,1967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实际上早在1967年前,局势就已经是一片混乱了,但事件的真正开始总有一些标志性事件,其中之一就是军队的介入。结合历史背景来看,高爱军不该在这时候提出复员,他的部队虽然解散了,但还是有部队愿意收编他的。读完全文之后这个疑惑不解自开了,原因之一自然是他自己承认的,他想女人了,原因之二则是他参加运动的目的,这在等级森严纪律严格的部队是不可能的。得偿所愿,高爱军回到故乡,不仅邂逅了他的爱情,也一步步地将运动发动起来了,他和夏红梅配合默契心有灵犀,一个接一个地铲除了他们政治上的敌人,感情上的绊脚石,以极快的速度进入了程岗镇的领导队伍。

小说中的程岗是宋明理学奠基人“二程”的故居所在地,这是一个很有意味的设定,“程岗”是杜撰的镇名,真正的二程故居在洛阳市嵩县田湖镇程村,而小说的作者阎连科就是嵩县人。作者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大概有点新旧势力较量的意思,很可惜,代表旧势力的村支部书记,也就是高爱军的老丈人不堪一击,两个回合下来就疯了。高爱军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把程家的夫子寺庙一把火烧了,他为什么如此痛恨程寺呢?一是它代表了一种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下像高爱军这样的出身是永无翻身之日的;二是它否定情欲。这对于权力欲望和情欲都极度亢奋的高爱军来说,无疑就是一座压在他头上、心上的大山。

说到情欲,这是阎连科小说里一个恒常的主题了。我对着读《坚硬如水》和《黄金时代》,一个直接的感触就是阎连科笔下的“性”更多着墨在“欲”上,很浊,高爱军和夏红梅偷情的地方不是在墓地里,地洞中,就是在野地里,古屋中,都是那种很阴森的地方,阎连科非常擅用通感,他给气味赋予颜色给感觉赋予形状给声音赋予味道,所有这些观感都参与到欲望的描写中来,给人感觉就是浊,重;而王小波笔下的“性”更像是“事”,看他写陈清扬和王二逃到山里后,清晨为了抵御寒气而做爱,还有他们像海豚一样“敦伟大友谊”,很干净很清新。造成这种清、浊差别的除了写法,当然更取决于主人公,高爱军和夏红梅的情欲需要由口号和Red歌曲来做催化剂,也就是说,这俩人连情欲都不是单纯的,是与权力欲望参杂、混合在一起的;王二那里就简单多了,他满二十一岁了,还是个童男子,所以他去找陈清扬帮忙,看在友谊的份上,借用她的身体,连爱情都没有,又简单又干净!

再说到简单这里,高爱军和夏红梅不简单吗?其实他们单纯得像单细胞生物。同样主题的文学作品从70年代末到现在,很不少,曾经有“伤痕”、“反思”这样的潮流,有写知识分子命运的,也有王小波这样写的,还有《七十年代》这种回忆散文类的,但像阎连科《坚硬如水》里这么写的,我第一次看到,主人公不再是无辜的受害者,而是臭名昭著的ZFP的一员,而且,阎连科竟然采用了第一人称叙事。第一人称叙事的危险在于容易跟主人公靠得太近,无论对作者还读者来说,很可能丧失审视的距离感。阎连科的解决方法是将人物抽空,然后仅仅灌注进欲望——power欲和情欲这两样东西,于是他笔下的高爱军变得非常简单,像我说的,简单得如同单细胞生物,他不知疲倦无所畏惧,也毫无内省、反思,他的血管里流淌的不是血液,只有欲望,他的脑子里没有思想,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要死过之后他才能重新思考,只要是活着,他就受语录和Red歌曲的支配。这样一个荒诞至极的人,在今天的读者心里,自然是很难产生认同感的,因此审视也变得可能。

当然了,这本身就是一个荒诞的故事,小说情节越推进,越令人感到不可思议。高爱军与夏红梅眼见着就要一步登天,从此辉煌腾达了,但转瞬之间,形势急转直下,他们转眼间堕入深渊,原因竟然是他们至死才明白的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细节。荒诞吗?这种转换,当时其实并不罕见。

荒诞不是幽默,我一直在想,阎连科之所以这么小众,是因为他太沉了,沉重得没有幽默感,而且结构又是那么老实,像这部《坚硬如水》,非常老套的倒叙手法,单人视角。王小波不同,他懂得在文章里设点埋下一些幽默因子,一些笑点,诱导人读下去,他的结构又很灵活,视角转换也很频繁,我几年前读《万寿寺》的时候做笔记,一篇小说里视角的转换在十次左右,很摇曳。阎连科的小说往往是读了大半才知道这是个笑不出来的黑色幽默。翻完《七十年代》这本书,或者读完他的散文《我与父辈》,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他行文这么老实的缘故了,他是那种从泥土里挣脱出来的作家,他见识并经历过真正的苦难,那些记忆会令人很沉重,以至沉滞,也会令人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开怀大笑一次。有段时间我们讨论文学的地域性特点,说到湖北的作家群,有人问说为什么湖北的小说家都是现实主义风格的,都是沉甸甸的,没有轻盈、先锋的东西?答案或许就在这里吧!

《坚硬如水》的语言很Red,这种语言几乎令这部长篇小说的出版成为不可能,这里不赘述。但读完这本小说,有个很有意思的发现,阎连科一向喜用递进的句式,也喜欢采用四个字的词语,有时候明明是两个字的词,他喜欢叠成四个字来用,因此形成一种落点很重,很铿锵有力的风格。我揣度着,这跟他的军旅生涯有关吧,想想战士们走正步的声音,行军的声音,像不像?像不像?

» 阅读全文

Tags: 阎连科, 坚硬如水, 王小波, 黄金时代, 读书

Total: 378Page 3 of 76‹ Prev1234567Next ›La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