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笔:::

我不在书房,就在厨房

栀子花又香

说起来我是个顶顶粗枝大叶的人,在花花草草向来不留心,碰见了会说一句好香或很有丰姿之类表面的话,名字时记不住的。特别羡慕豆瓣上的植物达人,拍出来的照片美,说起来头头是道,清雅极了。去年买了些花盆和种子回来,从纸巾催苗到看着细嫩的绿芽一星一星从泥土里冒头,分不清谁是杂草谁是我的苗,索性一律留下,颇为沮丧的是直到它们都长了尺来高,我还是拿不准那绿秧秧的究竟是不是薄荷。牵牛花最好认,把阳台爬得严严实实,像挂了块绿帘,后来开花也爽利,喇叭个挨个地张开,蓝的紫的都有,因为是自己种的,便觉得与路边开的明显有高下之分,就是收成太好了,籽积了满满一盒还有多,熟透了便从透明的膜里自动往下掉,阳台上都是黑籽,拿它们没办法。

其实我最想种的是栀子。小时候跟爷爷奶奶住乡下,谁家菜园里都会有一两株栀子,端午前后次第开了,迎风处处都是清芬,从两三岁小女娃到八十岁老太太,只要梳辫子的,都在皮筋上别一两朵栀子花,要是头发短,就用黑色的发夹夹住了,簪在耳边。下半天栀子花萎了,软绵绵伏在头发上,丰姿不再,香味却更见芬洌。那时候人们都不讲究打扮,也多半没条件讲究,粗衣乱服,只有头上的栀子花是一颗爱美之心不息。现在都不兴簪鲜花了,布的塑料的玉石的,永远不败,只是没有花香。

长大点跟父母住,房子不算大,但房前的院子很奢华,足有一百五十平米吧。这么大院子不种花殊可惜,于是搬进去前父母做了修整,沿墙栽了一排美人蕉,正中是一棵前房主留下的葡萄树,已有年份,枝干比我手腕还粗,于是在院墙上搭了铁丝葡萄架,水泥走道旁植了一畦整齐碧绿的葱兰,还种了些鸡冠花(真丑),其余的空地,我妈随手撒了一把地雷花,生命力真墙,茂盛期几乎要把院子撑满了。庆祝乔迁,表姨从她家菜园挖了两棵栀子花送过来,种在葱兰旁。高的那棵没有活,倒是孱孱弱弱矮的那棵,渐渐泛出了绿意。

我们老家人都迷信,春天给栀子花喝鸡汤,到了夏天它们会开出又香又大又多的花朵。应该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吧,但头年我妈还真灌了些鸡汤下去(后来它搭了葡萄树的洪福,享用化肥),不知是否因为受了这样的滋养,那棵栀子树便卯足了劲蹭蹭蹭地猛长,到我们搬进去的第三年,它就至少开了三五百朵花,满树洁白,开得累累欲坠,任何人推开我们家院子门,首先一定会说好香。那香是从初夏一直熏染到盛夏,到了秋天,还要再开一茬。不仅开得多,开得好的足有碗口大,女士们到了我们家,总要围着它选几朵最大的带走。我早晨起床去上学,也一定摘几朵沾着晨露的带到教室放在课桌里。

我读高中离家,三两个月也难得回一次。有次爸爸到学校看我,等到下课时带我去买了个巨大的巧克力冰激凌,又给我一个袋子,说你妈给你买了件新衣服。我一心对付手上的美味,嗯嗯唔唔。等回到教室打开袋子,一股清香在浊闷的空气中漫漶开来, 衣服下放了几十朵洁白的栀子花。

我高中毕业时我们家就从那个大院子搬走了,那株栀子不知是继续每年倾吐芬芳,还是索性被新房主砍了,反正我再没见过那么优秀、尽职尽责的栀子。

四五年前也是端午前夕,我回老家看大姑妈,烈日灼灼,她家门口的栀子开得极喧闹,近看淡黄花心上爬满了细虫,一摘,那虫便在花瓣上四散开来。大姑妈已经是癌症晚期,表哥每天给她注射三剂吗 啡止痛,那其实是滴水落干沙,远远不够,大多数时候我们只能看着癌症如细虫噬咬她残余的生命力。那批花还没谢,大姑妈就撒手了,比医生预言的还早了一个月。我每每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她,就记得那天阳光似针芒,栀子开得聒噪和浮躁。

现在住的小区里遍植栀子,低矮的一片一片,邻居说那是野栀子,长不高。开的花不大,但数量取胜,开起来你挨我挤,这个时节开窗,随风就漾来一缕缕清香。这种栀子花也是生虫的,采回来要及时在水龙头下冲一冲,然后随手放在房间的任何角落,它一点点地蔫下去,清芬却不绝,直可以香上四五天。

我还是想将来或者会在这座花香鸟语的城市里有小小一块泥地,尺来方也成,种一株栀子,长长久久地站在家里,该打苞时打苞,该抽芽时抽芽,该开花就开花,谢了就谢了,反正还有明年。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Tags: 栀子, 栀子花

作家和芦笋

最近常吃芦笋,想起看过一篇跟芦笋有关的短篇小说,但是好几年了,不记得谁写的也不记得是在哪本书里,于是翻箱倒柜,终于在书架最底层抽出一本短篇小说合集,找到那篇《午餐》一看,作者毛姆

小说里的“我”当时住在巴黎,过着拮据的生活,一位读了“我”的书并和我书信来往的女人路过巴黎,约“我”在一家高级餐厅见面。这个女人虽然宣称自己午餐什么都不吃,但接二连三地点了鲑鱼、鱼子酱、香槟、大芦笋、咖啡、冰激凌和大桃子,一下子花掉了“我”口袋里所有的钱,整个月的生活费。兜里钱不够但是又要点面子、不懂拒绝的小男人在请客时是什么心理,看这篇小说就知道了。有意思的是,尽管女人们常常讨论说美国男人什么样法国男人什么样山东男人什么样上海男人什么样,这种境况下他们的想法似乎丝毫没有两样。

看那女人吃芦笋时“我”是怎么想的:“芦笋上来了。它们个头很大,汁汪汪的,让人馋得要死。我眼瞧着那个可恶的女人一大口一大口地把它们吞咽下她的喉咙,出于礼节我和她讲起巴尔干地区的戏剧情况,最后她吃完了。”

这段昂贵的饭让“我”记恨了二十年,二十年后在剧场重逢:“我不认为我是一个耿耿于怀的人,不过当永恒的上帝插手了这件事,幸灾乐祸地观看这件事的结果是可以原谅的。瞧,今天她的体重足有二十一石了。”

下面注,二十一石约二百三十四磅。

作为一个挺爱吃芦笋并一直在长胖的人,我只能摇摇头说,不厚道!

作家笔记》里刚好有一条类似的素材,1916年记的,他在从利物浦到纽约的船上结识了一位年华已逝但依然优雅的兰特里夫人,知道她曾因美貌轰动一时甚至有一位奥地利皇储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是,“到了纽约后,我又见过她两三次。她对跳舞如痴如狂,几乎每晚都要到舞厅去。她说那里的男子跳舞很棒,却只要付五十美分。她如此直白,让我听来很恶心。这个曾经令世界臣服其脚下的女人,竟然会花半美元来让男人陪她跳舞,这让我觉得十分惋惜”。

毛姆真是太会写了,分寸拿捏得刚刚好,连日记也是。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Tags: 毛姆, 午餐, 作家笔记, 芦笋

湖北的娃儿乃们伤不起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则故事:北京某建筑工地上的搬运工跟设计师挺熟,有次俩人凑一块聊天,才知道他们是同一年参加的高考,那年高考全国试卷统一,搬运工是湖北人,考了500多分落榜,设计师是北京人,400多分上了大学。

真假不知,看了心里很堵,晚上就梦见自己又回到了十几岁,在上晚自习,恐惧感醒来还挥之不去。知道我们湖北娃儿什么时候开始上晚自习么?小学四年级。

我们全镇有十所以上小学,只有一所中学。虽然上初中没硬性规定必须考到什么分数,但多半家长看孩子毕业成绩不好,也就不供读初中了,小学升初中的比例,不超过十分之一。

读初中上晚自习也就理所当然了,一般不会上到太晚,九点多就放学,但压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因为要考上了重点高中才有考上大学的可能。全市重点高中两所,录取率差不多是10%,这是下面镇上,对市区的孩子分数线降低,录取率高一些。大概还有3%左右的也能挤进重点高中,两个条件,一是分数不能差太多,二是家里赞助学校几万块钱(90年代中期的几万块钱啊)。

一上高中马上文理分科,开始围绕高考打转。我的高中班主任一进教室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教室一分两半,男生坐左边,女生坐右边,中间是唯一的走廊;女生不能穿新衣服,不能戴首饰(我悄悄把头花摘下来);不能嗑瓜子,那是长舌妇才干的事;抽屉不能上锁,他会随时检查⋯⋯

晚自习我记得是上到10点40,一共三节,前面两节是一个小时,中间休息十分钟,第三节是一个半小时。高一高二每两个星期放一次假,周六中午放假,周日晚上上晚自习,到了高三改成每月放一次,方便住读的同学回家拿生活费。每到放假日,学校门口那条坑洼泥泞的碎石沥青路上就堵了个水泄不通,开往各个镇的小巴早早等在那里,售票员和司机扯开喉咙吆喝,同学们喜气洋洋地往车上挤,尘嚣漫天。

我当时住外婆家,放假一般不回家,抓紧时间补觉,曾经创造过直接从周六下午睡到周日下午的记录。等吃完晚饭到教室去,上座率已接近百分之百了,晚自习提前开始。

我最怕上的是数学晚自习,数学老师就是班主任,三年下来每个晚自习都是这样度过的:前两节中间不休息,做一套考卷;第三节老师在讲台上批改考卷,我们在下面再做一套。每考一次,老师要奖励最高分一块钱,资金来自早晨迟到者的罚款,和班主任的自掏腰包。我数学一直是弱项,但是三年下来,也拿了几十块奖金,因为考得太太太频繁了,太多题目早已做过几十几百遍,细心一点考满分丝毫不难。

晚自习上到十点四十,老师再拖拖堂,基本上十一点才正式散场,不过这天可没算完,很多人尤其是女生回到寝室洗漱完毕后上床还要打着手电筒再看一小时书,第二天六点之前铁定得起床,不然早自习要迟到的。有些时候我下了晚自习两手空空回家,班主任看了批评说我学习不积极,晚上睡太早。所以甭管看不看,下了晚自习还得夹本书回家。

早自习迟到除了罚钱,还要负责打扫教室。打扫教室一般是在晚饭时间,扫起来扫帚飞舞,尘土滚滚扬到了空中,还没等尘埃都落下来晚自习已经开始了,我们坐在教室里,吸着饱含灰尘的空气,任由尘土落在头发上、身上、书上,日光灯嗡嗡作响。

老师上课一般喜欢把前后门以及窗户都关上,为的是隔离噪音,但是到了夏天气味可不好闻,不大的一间教室装了八十多号人,每个人身上的汗馊味和一些人的脚臭味臜着,每每老师从外面进来,在门口总是要被那股味儿撞到。

有一年夏天流感,想到几天病假可能造成的损失,班主任在教室里支了个酒精炉子,倒了几瓶醋在炉子里烧,强酸味弥漫着整间教室,和汗味、脚臭味、油墨味、饭菜味混合在一起,把人整个头包得严严实实,从早到晚不散去,我身体向来不错,那次架不住吐了个昏天暗地。

有次晚饭我没回外婆家吃,在学校食堂打了份饭,坐在靠窗一个同学的座位上吃着。班主任进了教室,径直走到我的座位,掀开桌盖,细细翻找起来,周围同学窃笑,班主任一抬头,正好看到我瞅着他,很淡定,拿起我桌里的几团废纸说:“我帮你扔了吧 。”他要找的是小纸条,那时候同学之间都兴递这个,可我从来不存。

寒假暑假都不超过半个月,短短的假期之后,总有同学决定不再来了,有的是成绩不好放弃了,有的则是家里负担不起。有一个男同学矮矮瘦瘦的,一天到晚没精打采的样,成绩却很好,总是前三名,他也在一个暑假后辍学了,他妈妈去世,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他爸爸实在供不下去了,班主任觉得很可惜,和班长坐了小巴去他家劝,但也没能把他劝回来。学费不算多,生活费才是大头。

唯一的娱乐是听歌,我那时候迷上了个台湾男歌手,买了好多他的磁带,每晚睡觉前都要听,听着听着就睡着了,磁带一面放完就自动跳了,早晨被闹钟吵醒时发现耳朵里还塞着耳机。磁带也不好买,好朋友父母在武汉做生意,她每过几个月就要到武汉去一次,我的磁带都是她给捎的。我们好久没联系了,听说她继承父业做生意,现在资产几千万。

朝夕相处三年,班主任变和蔼了,高考前的最后几个月他对我们简直是温情脉脉,晚自习的例行试卷我已经产生了生理抵触,实在做不下去,就干脆整个晚自习听歌发呆,交白卷,跟我一样的同学有好几个,班主任看了,什么也不说。

到了高三,联考的密度越来越大,几乎是每月一大考,半月一小考,每次考试按上次考试成绩排名排座位,一考就是五门,两天半。考完是总结大会,讲解试卷,划重点难点,然后准备下一轮考试,最后半年基本是这么过的。高考前别人问紧不紧张,一点感觉都没有,考太多麻木了,只希望早考早了,考完解脱。

高考我是全校文科第二名,进了一所全国大概排名一百左右的大学,因为不是211工程大学,据说现在有些学校限制我们考它的博士,当然了,有些单位不招我们学校的毕业生。那届我们全校几百文科生,唯一进了还算名校的是第一名那位女生,其余的要么跟我差不多,要么比非211还非211。达到本科专科线的,总共不超过30%。很多过了线的同学选择复读,包括一个考了五百多分达到一本线的女生,后来她果然上了名校,还有几个同学也考得不赖,上了不错的学校。

进了大学发现班上很多外地招来的同学,分数远低于我们湖北农村考上来的考生。加上那年扩招,我们系有三分之一是扩招生。

我读大学还经常做噩梦,梦见又在考试,又要做数学卷子,一觉醒来浑身是汗。后来我爸知道了同学上名校的事儿(真名校啊,据说也叫第二党×校),开玩笑说早知道让我去复读了,说不准能上北大南开之类的。我知道自己绝没有勇气复读的,真复读也许会崩溃,反而搞砸,那些闯过了高四还考得很好的同学,真正厉害。

时间长了发现,我们那所非211大学,收容了很多因为差小小分数而没被第一志愿录取的人,随便捞一个湖北的,就能凑一块感叹要是我们户籍不在湖北,不就进了那XX学校,那结果不就牛X了吗?也许一切就改变了。

直到现在听人提起黄冈还有点不寒而栗,黄冈对我们来说不是地名,是个恐怖的词,黄冈意味着新一轮联考,意味着排名,意味着难度,意味着考卷。

有人把我们受教育的那种方式叫“填鸭”,真特么形象。填鸭就是先把饲料拌好,搓成细细的条,抓住成长期鸭子的脖子,掰开嘴把饲料往食道里面送,塞满为止,不给它任何活动空间,静静待着长肉。

如果本文开头那个故事是真的(就算不是真的,也有极高的现实性),真为我们湖北考生感到悲凉,从小学开始层层PK,熬了十多年,以为可以改变命运,结果改变命运的机会对我们并不公平,只因为是湖北考生。也许有人要说年轻时吃点苦不算什么,而且只是上学而已又没有去做苦力,再说还学到了知识。你可能不知道供出一个高中生对农村家庭意味着什么, 这且不提。那么美好的光阴本来可以不必在日复一日的做试卷中度过的,本来可以去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不至于二十岁了还闭目塞听,本来可以学一门傍身的手艺不至于高中毕业了要从零开始,本来可以多读点书真正的书不至于上了十几年学却没有独立思考能力没有任何兴趣爱好,甚至本来可以谈一次恋爱不至于相互暗恋了几年高考结束才敢拉一拉手⋯⋯

还有,如果不是这地狱式的高中三年,我们班上了大学的女生也不会因为突如其来的充足睡眠而一个个吹气球似的瞬间胖了起来。如果不是忙于睡觉,说不定就会找不同数量和质量的男盆友,那也许一切就都改变了撒,you know。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Tags: 湖北, 高考

伤城南京

在我看来,具有奥尔罕·帕慕克笔下伊斯坦布尔“呼愁”气质的国内城市,是西安和南京。西安苍凉沉郁,如贾平凹《废都》中厚厚古城墙上飘来的埙声 ;南京不同,它是古城中略显活泛的一座。城市气质的差异在作家的笔下更见分明,在 《西安这座城》中贾平凹说西安“城墙赫然完整,独身站定在护城河上的调板桥上,仰观那城楼、角楼、女墙垛口,再怯弱的人也要豪情长啸了。大街小巷方正对称,排列有序的四合院和四合院砖雕门楼下已经黝黑如铁的花石门墩,让你可以立即坠入古昔里高头大马驾驶了木制的大车开过来的境界里去”,一句话,这是一座埋葬于煊赫历史烟尘中的“废都”,落败却不失豪壮。同为古都,同样历史悠久,南京在叶兆言在《诗人眼里的南京》一文中则是这样的面貌:“除了迁都北京前的明朝还像回事,都是不景气和没出息的小朝廷,不仅偏安,而且短寿。南京这地方更出名的是后主,什么陈后主,李后主,统统都是历史的笑柄。没有一个古都会像南京这样始终充满着一种亡国的气氛⋯⋯”南京是废而又兴,兴而又废,往来于繁华与落寞之间,常驻的倒是文人的幽情,带一丝妩媚。

叶兆言十四年前的《老南京》再版,更名《旧影秦淮》,更准确了,因为文中谈的多是民国时期的南京,百年尚且不满,哪里谈得上“老”!书里配了三百多张老黑白照片,按照作者的说法,其实是先看了这些照片,才产生表达的欲望,所以照片也是主角,与文字一起,更生动、具象地呈现晚清和民国期间的南京风貌。

近现代史上南京又做了两次短暂的首都,1853年太*平天*国建都南京 ,这个由农民起*义*军建立的政*权仅仅支撑了十三年,1864年被曾国藩带领的湘军“剿*灭”,带给南京的是一场浩劫;1927年国*民*党在南京建都,十年之后这座首都被日本侵略军攻陷,一次惨绝人寰的血腥大屠*杀,南京至今没有走出这场噩梦的阴影。

政*权的更迭和现代化的演进反映在很多城市生活的细节中,叶兆言对照老照片,历数秦淮河的禁*娼和开禁,道路的修葺和被毁,学府的建立,邮政的兴盛,官邸别墅的林立和陵墓、寺庙、纪念塔的兴衰等等,他的感慨是五味陈杂的:叹息秦淮河的繁荣“娼盛”,又申明 “谈到近代上海经济史,有一点不该回避,这就是太平天国的革*命,把南京的有钱人,都吓到上海租界去了”,为它抱不平;自豪于南京的马路绿化,绵延十几里的法国梧桐树“是国内任何城市都不曾有过的奢侈和豪华”,惋惜市内小铁路的拆除;赞美民国一代学人为中央大学塑造的良好学风,紧接而来的却是国*民*党政府抗战不力,令人民惨遭屠戮⋯⋯

百年的近现代历史对待南京,似乎是太过苛刻了,给予发展机遇之后迅速剥夺,再反手致命一击。呈现在《旧影秦淮》文字与照片中的南京,就是这样一种繁荣与废墟、伤痛与喜悦、历史和现代并存的面貌。或许是有了这些经历,今天的南京才在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的大环境中保留着相对的宁静,适合读书和生活。

书翻到最后一节“民间的相册”,人仿佛从硝烟炮火中走出,氛围变得平和舒缓。南京的城市遭遇是戏剧性的,它曾经被拆毁被重建,被追捧也被遗弃,倒是这些老黑白照片中一个个平凡的人——他们的悲欢离合俱已随时间湮灭——与它同在,恰是他们的伤痛渗透进了南京的兴废,构成了这座城市的气质。


《旧影秦淮》,叶兆言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定价28.0元。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Tags: 南京, 旧影秦淮, 老南京, 叶兆言, 民国, 晚清, 秦淮河

帕慕克之为帕慕克

orhan-pamuk.jpg

大小: 7.99 K
尺寸: 250 x 264
浏览: 68 次
点击打开新窗口浏览全图

说到新近出版的帕慕克随笔集《别样的色彩——关于生活、艺术、书籍与城市》,便不能不提这位土耳其诺奖获得者的另一本散文集《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看起来,《别样的色彩》似乎是裁完《伊斯坦布尔》这件锦袍后剩下的边角料,连帕慕克自己也在序言里承认这是一部“仅由碎片组成的作品”。

这本书的构成确实很杂,形式上有散文随笔、日记、演讲词、采访节选、序言和小说等,内容涉及作家永久的“模特”伊斯坦布尔、东西文化、成长经历、女儿父亲、写作阅读、身份、政治等诸多方面,写作时间更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当下,横跨三十年。不过,可别以为这本书“一地鸡毛”,帕慕克不惜在序言里强调:“所有的碎片都置于一个框架之内,暗暗指向一个我试图掩藏的中心。”读完书的人如果再翻到序言部分,不免想找出这个“中心”来,心里似是而非地知道点什么,要表达出来却不那么容易。

或者,可以从书里提到的詹蒂利·贝利尼的两幅肖像画入手。一幅是征服者穆罕默德二世,另一幅则是质朴的水彩,它画的是一个年轻男子盘腿而坐,手握钢笔,全神贯注于一张白纸上。帕慕克认为画中的男子是一个画家,他透露自己初次见到这幅画时“向下凝视着这幅画,觉得我和它之间的距离,就像那位年轻画家与他面前的空白画纸的距离一样”,读者如我,联想到帕慕克沉迷于绘画的经历,不禁想,他在暗示什么。

这么说吧,《伊斯坦布尔》就如那幅穆罕默德二世肖像画,手法写实构图简单明了,绘出了这座城市的历史与现在,捕捉到了笼罩在城市和每个人头上的“呼愁”。它会成为经典,城市的名片。而《别样的色彩》则是那副水彩,更随意、质朴,所有碎片性的文字拼起来是一个人的形象,是作家奥尔罕·帕慕克五十多年的人生,他在这本书中呈现出来的姿态正如画中的画家,全神贯注,坐在一张书桌前,手握钢笔,打算在白纸上重建一个新世界。

所以,这其实是一个孤独的时刻,从现实的世界里抽离出来,面对白纸,即将进入一个想象的世界。这是无人的中间地带,胸中同时怀着存在和不存在的两个世界,既孤寂又充盈。

是什么构成了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别样的色彩》里每一篇文章都在提供着或多或少的答案,包括他的童年,父亲常常离家出走、在尼尚塔石一栋丑陋阴暗的家族公寓中度过的童年;包括从窗子望见的博斯普鲁斯海湾,包括父亲对文学的兴趣和给予他的自由;包括奥斯曼帝国的衰落和土耳其的“西化”;包括那个国家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包括他读过的书,影响过他的作家;包括所有他去过的地方,他遇到的人;他写下的句子⋯⋯

一幅水彩只能向观看者展示一个姿态,一个瞬间,可是由碎片拼成的《别样的色彩》向读者描绘了作者眼见的世界和他的思索,由此你更能理解他为什么会用语言创造出那样的新世界,这个新世界的哪一部分临摹了现实哪一部分又修改了现实,是什么契机促成了它的诞生。

在写到阿尔贝·加缪时,帕慕克说:“如果我们喜欢某个作家,那并不是因为他把我们引入了一个至今萦绕我们心头的世界,而是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使我们成为现在的模样。”其实不止作家,生命中一切的经历,一切路过或常驻的人,一切看过的风景行过的路,甚至某一幅画,都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我们会成为怎样的人,也决定了作家将写出什么样的作品。这,或许就是碎片的意义,就是作家试图隐藏的“中心”。

《 别样的色彩——关于生活、艺术、书籍与城市 》,奥尔罕·帕慕克著,宗笑飞 林边水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3月,36.00元

分享: 分享到新浪微博 | 分享到腾讯微博

Tags: 帕慕克, 奥尔罕·帕慕克, 伊斯坦布尔, 别样的色彩, 散文, 随笔, 碎片, 土耳其, 书评

Total: 120Page 2 of 24‹ Prev1234567Next ›Last »